“表现情感”是音乐的主题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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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从乐音的本质推断出的音乐无法再现特定的情感。但这个事实并没有在被人们广泛运用在实践中。听到某些器乐作品,有些人会想象着琴弦在情感中颤动,但若让他们清晰地指出什么样的情感是音乐主题,他们又模棱两可起来。
聆听贝多芬《普罗米修斯》序曲,一个有专业音乐修养的人可能进行如下的描述:第一小节的音符降低四度,又轻柔而快速地上升;第二小节重复了这个运动;第三、第四小节在更大的范围中继续这个过程,仿佛是喷泉射出的水柱在空中散成水滴落下来,又升起一次;后面四小节也不过是重复了前面四个小节的音乐意象。听众开始意识到这个旋律第一、第二小节是对称的,这两小节与接下来的两小节也是对称的;前四小节形成了更大的弧,与后面四小节形成相应的弧,竟然也是对称的。表示节奏的低音在前三小节中每小节开始时打一下,第四小节会打两下,在接下来的四个小节亦是同样的循环。第四小节因此和前三小节不同,而这个不同在接下来的四小节中重复,亦形成对称。听着很舒适,感觉像是在原来局限中有了意外的发展。主题的和声也显示同样的对应,有一个大弧和两个小弧:前四小节中的C大调主三和弦与第五、六小节中的四六和弦,以及七、八两小节中的五六和弦相呼应。旋律、节奏与和声三者之间相互呼应产生了一幅匀称而富于变化的图画,这幅图画又因各种不同乐器的音色和乐音强度变化有了更为丰富的明暗层次。
除了上述内容,并未能看出主题有什么别的内容,更说不上它表现了什么情感,或者在听众心中会唤醒什么情感。这样的分析将富于生机的躯体简化为一具骨架,它毁了美,同时也能摧毁所有虚假的说辞。
其他任何器乐作品的主题与上述这首乐曲都是一样的情况。很多音乐爱好者认为,漠视情感表达只是早期的经典音乐的特质。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的四十八个前奏曲和赋格曲中,可以说并没有体现出来任何情感来作其主题,这是普遍观点。把音乐划分为早期和当代,这样一个区分更加证明早期的音乐只以其自身为目的,那时人们也不愿意对音乐进行其他解读。不管这样的区分有多不科学,或多武断,它足以证明音乐不需要唤醒情感,音乐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再现情感。否则整个复调音乐就会被忽视,但如果需要把历史上和美学上已经确立的艺术一大部分都排除在外,才能让某一理论立足,那么这种理论就肯定是谬误的。
无论是莫扎特或海顿的交响乐的主题,贝多芬的慢板,门德尔松的诙谐曲,舒曼或肖邦的某首钢琴曲,还是任何一首所谓的标准音乐库作品,或者弹一下奥柏、多尼采蒂、弗洛托的序曲中最通俗的旋律。谁敢大胆地指出来这些音乐主题内容特指什么样的情感?有人会说是“爱”,有人觉得是“渴望”,有人觉得是“宗教热情”,可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所有人都认为作品是美的,可是关于它的主题却有不同的见解。对事物的表达,就是清晰地将它展示出来,清楚明白地放在人们面前。对于实际上最为模糊和不确定的因素,且永远都会引起争论的内容,我们又怎能把它称为艺术表达的主题呢?
有意从器乐作品中选择例子,因为只有“对器乐作品成立”的命题才能“全面适用于音乐艺术本身”。器乐作品所无法做到的事,音乐也力不能及。因为,只有器乐作品才是纯粹、独立存在的音乐艺术。“音乐”这个概念在真正的意义上,是不包含那些配有歌词的音乐作品的(这点有待商榷)。在声乐或歌剧中,要想给音乐效果和词汇效果划分出一个清晰界限几乎不可能,从而也无法确定二者分别对整体效果有多少贡献。探讨音乐主题也需要排除那些带有文字说明的音乐(或称为标题音乐),与诗歌结合尽管提升了音乐魅力,却没有扩展它的界限。
盖维鲁斯(Georg Gottfried Gervinus 1805-1871,德国史学家、文学史家)在他的《亨德尔与莎士比亚》一书中重新提及关于声乐优于器乐的争论。他认为“歌唱艺术”是“真正的音乐”,而“器乐”作为一个艺术品“失去了生命活力,堕落为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现”,成为唤起生理刺激的物质因素。尽管他是很有独创性的人,这番话也证明身为一个博学的亨德尔信徒,在关于音乐本质问题上也陷入到离奇的错误中。
没有人比费迪南.希勒更明晰地揭示这些谬论了,他对盖维鲁斯著作的评论中给出几段中肯的话:“词汇与乐音的结合有多种不同的方式。从最简单的说唱而来的宣叙调,到巴赫的合唱或者莫扎特歌剧的终曲,这种结合有那么多的变化形式。但只有在宣叙调中,不管是一个独立的宣叙调,或是歌咏中的一声惊叹,歌词和音乐才会以同等力量影响听众。只要音乐走出自己的真心,它就会把语言,甚至是强有力的语言远远地抛在后面。要找到证据真是太容易了。最坏的诗配上优美的音乐几乎不会减少乐曲所给予的快感;但是最精美的诗歌也无法弥补枯燥音乐的乏味。我们在阅读一部清唱剧歌词时,并没有感到多少兴趣;甚至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天才作曲家能从中取得题材,创造出让身心一连几小时沉浸于其中的音乐来。一般来说,听众不可能同时理解词句和旋律。习惯上单词发音要在讲话中形成句子,要经过快速有序结合,这样人的记忆才可以把握,然后理解其意。而音乐从第个音符就能吸引听众,带着他走,不让他有时间或可能来回忆听过的段落……”
希勒又说:“无论我们在倾听最质朴的民歌,还是震撼于千人同唱的《哈利路亚》,吸引或鼓舞人的在第一例中,旋律的魅力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在第二例中,是整个音乐世界所有的要素,综合显示出宏伟力量。至于前者在说一个可爱的姑娘,后者在说天国,并不会影响音乐所产生的最初、直接的印象。因为这是一种纯音乐印象,即使我们不理解或不能理解歌词意义,也还是会有这样的印象。”(《我们时代的音乐生活》,第二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