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股权激励论坛
年薪制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xxx有限公司发展到现在,规模和市场份额不断增长,激励政策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以更好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中高层管理人员承担着重大的管理责任,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如何从分配体制上有效地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企业所有者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所面临的“委托-代理”问题,激励经营者以股东利益为重,努力工作。这样可以使核心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达到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目的。
02 方案的目的
促进中高层管理人员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有效均衡;
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个人的收益必须和公司价值的增长相联系,并和个人的岗位业绩相结合根据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个人也必须付出努力,并承担一定的风险除了针对公司现有人员外,还要考虑未来新加入公司的优秀骨干人员的激励问题
03 方案主要内容
1、股权总额与股权来源
本着有效激励和公司控股权适当让渡的原则从公司现有全部100%股权中(按每股1元计,将全部净资产折股进行计算)拿出一定比例(如:30%)(具体比例由董事长确定)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行权备用股份;新进入公司的优秀骨干人员持股的股份来源于股份的预留部分、未认购股权、增资发行或原有股东的让渡。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授予对象为公司享受年薪制岗位的员工,即公司总监(级)及以上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董事长确认的重要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具体对象由董事长确定;同时本方案面向未来,也包括未来新进入的优秀骨干人员。
依据年薪制岗位价值确定各认股权授予对象的持股额度。
说明:(1)授予对象的持股额度均为持股上限;(2)新进的优秀骨干人员的持股额度另行规定。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30%)当期不予发放,而是作为持股基金购买公司股份个人资金:当期购股资金不足部分员工需以个人名义进行筹集
为了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所持股份应分6年进行沉淀,即在授予期之后,行权分6次进行,即第1年行权20%,第2-6年每年行权15%,预留5%作为后续人员的股权来源;在每一年内,认股权持有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权时间,但前后两次行权间隔期至少应在6个月以上。
购股时限:行权时,认股权持有人可以部分行权,但部分行权后,已到期而未行权的部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延期行权升职处理:在行权期内,如认股权持有人发生升职的情况,则作为奖励,其未到期部分认股权可以顺次提前6个月行权降职处理:在行权期内,如果公司某个岗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未能达到其岗位绩效要求或被降职,其未行权部分认股权数量需要作出一定的扣减有效行权额:员工三年沉淀数量之和即为该员工的实际应持股数量分红起点:当年沉淀的股份为红股,其分红权在当年就可执行。3年内离职:本计划执行起三年内所沉淀的股份为虚拟股权,3年期满前不许支取;3年内离开公司者,自动取消其股份所有权,其自购部分可按股本金兑现。4-6年离职:员工所持有公司股份4—6年内为虚拟股份;期间离开公司,该股权自动取消,其自购部分可按股本金兑现。6年以上离职:员工持有公司股份6年后,转为公司正式股份,股权归持有人个人所有。员工6年后离开公司,其所持股权不得带走,公司分以下几种情况予以回购:——员工离职且绩效考核称职(含)以上,按照当期股价的100%回购——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离职, 按照当期股价的50%回购——因意外事故(如伤亡等),导致员工无法在公司工作,公司 按当期股价100%回购——因公司原因被迫离职,按照当期股价的100%回购
7、其他情况说明
本方案面向未来,新进核心员工持股股份来源有四种方式:—持股对象绩效考核不称职或未按期行权时预留下的股份—公司未来进行增资扩股:扩充部分的一定比例留做备用股份用于新进核心员工的持股—在确定持股对象的持股额度时,董事会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每股净资产额,以此作为员工购买公司股份时的价格—如公司上市,对于正式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的离职,公司享有优先回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