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法库镇王旭东
王旭东
王旭东,1935年4月出生,法库县法库镇人。1942年至1948年在法库县的初级小学、高级小学读书。1948年1月,王旭东(时年12岁)参加东北人民解放军,任辽吉军区一分区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后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一五七师政治部宣传队,任宣传员。1949年至1952年,先后在江西省吉安军分区、上饶军分区任文工团团员。1952年,调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军乐团演奏员兼军乐学校学员。1959年,转业到长春电影制片厂乐团(简称长影乐团)任小提琴演奏员。1995年3月离休。离休后,任吉林省老干部艺术团团员。任吉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为国家二级演奏员。自1948年1月参军以来,王旭东已从事文艺宣传工作和音乐演奏工作50多年,在各个时期都做出了优异的业绩,曾多次立功受奖。在担任辽吉一分区宣传队宣传员期间,为鼓舞部队指战员的战斗士气,曾演过秧歌剧《全家光荣》、《参军保家》、《杨勇立功》、《钢铁战士》、《赵喜来庆功》;话剧《反反把斗争》及快板剧、相声等,其饰演的小战士、部队通讯员等角色受到了部队指战员的好评和赞扬。在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和南下渡江战役中,王旭东随军进行宣传鼓动工作,开展战地演出活动;并勇敢参战,不畏困难,不怕牺牲,被所在的师授予“铁脚小英雄”称号,部队给家乡寄去立功喜报。在南下行军及战斗中,因及时进行宣传鼓动、创编演唱(演说)部队的英雄人物,事绩突出,曾荣立大功3次,并把立功奖状寄回家乡。在江西省吉安军分区、上饶军分区文工团工作期间,为配合部队的剿匪战斗,王旭东主演过童话剧《幸福山》、歌剧《王秀兰》、话剧《千万不要忘记》。在演出中曾成功扮演“王秀兰”等多侧面的儿童角色,受到好评,被军分区选为出席江西省军区代表大会的代表。1952年调到中央军乐团工作后,为适应国家重大典礼演出的需要,王旭东在已有文艺专长的基础上,不断学习提高。曾在军乐学校系统地学习音乐理论,学习了和声对位、配器、作曲、欣赏等专业课程。王旭东在中央军乐团从事小号演奏,多次参加国庆大典的演出,演奏队列乐曲及典礼仪式乐曲近百首。由于在典礼、迎宾演奏中水平突出,多次受到中央领导人的表扬与好评。根据部队军乐发展和国家迎宾的需要,王旭东由小号专业改学小提琴专业,师从曾留学法国的小提琴家、指挥家、中国中央乐团第一任指挥张宁和及比利时藉女小提琴家罗·吉兰。由于有名师指导,王旭东的小提琴演奏水平迅速提高,所学到的知识和技法为其后来音乐事业的发展莫定了坚实基础。此间,王旭东学习并演奏大量的小提琴名曲、西洋管弦乐曲及著名交响乐曲。曾为中国舞蹈最高学府北京舞蹈学院伴奏《天鹅湖》、《胡桃夹子》、《仙女们》等芭蕾舞剧目。1959年王旭东转业到长影乐团后,继续从事小提琴专业演奏工作。曾师从俄罗斯藉犹太人小提琴家依佳特贝尔,深入学习小提琴演奏技艺。在多年的电影音乐演奏中王旭东为长春电影制片厂出品的数百部故事片、美术片、科教片、纪录片,演奏配制了音乐。其中包括《五朵金花》、《冰山上的来客》、《刘三姐》、《我们村里的年轻人》等等。除为影片录制演奏音乐外,还为社会综合音乐会、交响音乐会演出数百场,演奏过中外世界名曲上百首。王旭东还为万卯义作词的《节日的早晨》(少年儿童歌)、王兴东作词的《敬上总理一杯酒》(男高音独唱)、叶剑英元帅诗作《八十书怀》(男中音独唱)、孙牧作词的《四化美景等不来》(女高音独唱)等歌词谱了曲。还尝试把贺绿汀的原曲《游击队之歌》,改编为小提琴齐奏曲(已取得成功)。还撰写了《演奏员音乐素质提高之我见》、《论小提琴演奏的手指放松》等学术论文,被长影高评委评审为最佳论文。王旭东的稿件《人们喜欢“轻歌唱”》于1989年刊载于长影的《电影晚报》为表彰王旭东多年来从事音乐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和做出的贡献,吉林省世纪艺术荣誉评审委员会向王旭东颁发了“世纪艺术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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