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吉日选择需要遵循的六大原则

一、选择有闰月之年为宜。

中国人对结婚日期的挑选颇为看重,并且非常讲究“闰月年”之说。择结婚吉日,最好在有闰月的年份,因为有闰月的年份会有两个“立春”,会有好兆头。当然,如果当年没有“闰月”,也不必强求。

二、避开农历的三、七、九月。

选吉日最好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阳”,均为传统的“鬼节”,不宜办喜事。

三、避开三娘煞和杨公忌的日子。

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就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习俗,即吉利的话尽管说,不吉利的话忌说,故有“好的不灵丑的灵”的俗语。在忌口俗中,又特别忌说或忌用“十三”之数,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农历十三这一天。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杨公的人,生有十三个儿子,人人都说他命好,杨公亦以自己有十三个儿子为恃,常常对人说:“我有十三个儿子,即使碰上三灾之祸我也不怕,一年十二个月,就算一月死去一个,我还有一个儿子为我送终。”真是事有凑巧,有一年发生了瘟疫,刚好又凑巧这年有闰月,杨公的儿子得了疫病,先后一个个都死去了。到了年关十二月,杨公的十三个儿子全部死掉,只剩下他自己,晚景十分凄凉。
人们都说,杨公的遭遇全部都是应在他自己说的丑话上。此后,人们便忌说丑话,一时说了出口,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说过一句好话。同时,十三这个数也被认为是个不祥之数。
四、择日要以女方为准。
择日的一条原则是,就以新娘的出生日期为主,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可见女方择日之重要。若是把此原则颠倒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新人们万万不可忽视。
五、必须避开父母生日。
在传统命理学中,父母生辰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同,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
六、注册与结婚仪式日期。
如果你决定将注册与结婚仪式的日期分开,最好这两天都是择日行事。如要取舍的话,便应以进行迎亲及摆酒的传统礼仪当日为准,选在吉日举行,因为中国传统始终视这天为真正婚嫁日。
另外,不少人将婚期和节假日放在一起,这也是一种好方法,可谓是喜上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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