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者说】犯罪行为被追诉受时效限制的前提

案件提要


犯罪行为适用1979年刑法时,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未被采取过强制措施,则应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超过追诉期限的,不应再予追诉。

争议焦点


对1995年实施的抢劫犯罪行为是否应予追诉,是否符合追诉期限延长的情形。

基本案情

1995年11月29日晚上,陈某伙同邱某春、邱某军、邹某添、骆某(均已判刑)等人,在隆江公路18公里处抢劫一辆由被害人罗某、邹某能驾驶的东风车,共抢走人民币300元。1995年12月2日凌晨,陈某伙同邱某春、邱某军、邹某添、骆某、陈某云(均已判刑)等人驾车行至赤回线900米处拦停由被害人黄某驾驶的一辆跃进货车,抢劫黄某现金人民币约3000元,陈某分得200元。案发后,陈某一直在逃,公安机关虽已立案侦查,但并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2016年6月10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犯盗窃罪和抢劫罪,向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但公诉机关另指控陈某犯抢劫罪已超过追诉期限,理由是:1、两起抢劫行为的作案时间均系1995年底,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陈某应适用1979年《刑法》。2、根据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第七十六条关于“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的规定,陈某的抢劫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现已超过十五年的追诉期限。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条关于“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规定,公诉机关虽然提供了公安机关于1996年出具的证实陈某在其抢劫案同伙被抓获时已潜逃在外的证明一份及在查明事实中注明陈某在逃的刑事判决书二份,但未能提供陈某因抢劫案在追诉期限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相关证据,故陈某参与抢劫的行为应受追诉期限十五年的限制。陈某于2016年6月10日归案,距其抢劫作案已超过15年,故不应再追究陈某抢劫行为的刑事责任。因此,判决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陈某两起抢劫行为的作案时间均系1995年底,故对陈某应适用1979年《刑法》。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强制措施。那么,采取了强制措施必须是采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中的任何一种。本案中,公安机关虽然已掌握被告人陈某参与抢劫的犯罪事实并对抢劫案立案侦查,但未提供对被告人陈某采取过强制措施的证据,故被告人陈某参与抢劫犯罪不符合追诉期限延长的情形。本案的裁判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小编:请从裁判者角度谈谈办理此类案件的心得和体会。

赖志贞:犯罪行为如果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首先要解决好新旧刑法如何选择适用的问题。根据现行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国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根据此原则对案件选择适用1979年刑法时,还要进一步厘清案件是否存在超过追诉时效及是否存在追诉期限延长的情形。根据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里的强制措施必须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中的任何一种。办理刑事案件,既要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保障和维护人权。

法官简介

赖志贞

法学学士,龙川县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多篇文章发表在法院内部刊物,撰写的案例《蒙骗、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如何定性》被选登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法庭》刊物(2015年第3期)。

法律信条:

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0)

相关推荐

  • 《人民法院报》:到案后不如实供述是否属于追诉时效延长的“逃避侦查”

    刑法之所以设置追诉时效制度并将犯罪嫌疑人排除在刑事法网之外,通说认为主要出于以下几种目的:一是刑法的特殊预防功能已经基本实现.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时效期内没有再犯新罪,说明其已经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造并基本 ...

  • “南医大奸杀案”追诉时效问题

    据南京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现在校女学生林某被杀.2020年2月19日,明确沛县一麻姓家族人员中有重大作案嫌疑人.2月23日凌晨,警方发现居住在南 ...

  • 「裁判规则」关于“自动投案”的司法认定和裁判规则

    自首的认定是刑事案件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但最常见并不等于最简单.刑事案件中的自首,大概就像生活中的很多事,说起来都知道,看起来很简单,但真的上手做起来,往往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前段时间,笔者作为辩护 ...

  • 陈年旧案的追诉时效如何审查与认定?

    陈年旧案的追诉时效如何审查与认定? 在面临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的陈年旧案时,每位刑辩律师需率先思考追诉时效这一关键问题.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 ...

  •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问题探究

    现行<刑法>对刑事追诉时效期限规定的非常明确,就是通常所说的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期限,但是应用于具体的案例,还是需要区别对待,因为这里面不仅涉及到追诉期限延长.计算方法的问题,还涉及 ...

  • 刑法追诉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研析——以樊某抢劫杀人案为例

    关键词:追诉时效:终止日期:溯及力:程序从新原则 内容摘要: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是程序性规定,不涉及犯罪与刑罚实体内容,应遵从程序从新原则,不受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限制.追诉时效终止时间是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之日 ...

  • 补缴社保不受时效限制的那些理由『附最高院、人社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意见』

    劳动法从业者都知道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为1年,劳动监察追溯时效为2年,实践中处理社保争议的机构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税务机关,各机构甚至同一机构对于社会保险的追诉时效观点不一,特别 ...

  • 2020年青岛市劳动争议裁判规则-确认劳动关系之仲裁时效篇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否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属于确认特定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一种,在民法中属于确认之诉,根据民法理论,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有观点 ...

  • 劳动争议裁判规则-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篇

    二倍工资适用普通仲裁时效制度还是劳动报酬特殊仲裁时效制度?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本期就解析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 本期目录索引 一.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确 ...

  • 抚养费的执行是否受时效限制?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373期文章  抚养费的支付经常是按月或按季度分期支付,在判决生效后,当义务人不履行支付义务或部分期间不履行支付义务时,如何申请执行将成为实现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本期我们将 ...

  •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关于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异议通知的相关裁判规则8条

    重点条文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 法条变迁说明 <民法典>第621条源于<合同法>第158条,主要是将"期间"修改为"期限" ...

  • 法院:缴存住房公积金属法定义务,补缴不受时效限制!

    班禅公司于1988年8月6日成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017年3月,公司员工龙小萍.孔小娣.余小珍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告,要求公司为龙小萍.孔小娣各补缴在职期间(2008年2 ...

  •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否受时效限制?

    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 投稿作者:许俊俊律师,201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

  • 劳动仲裁是否受时效限制?

    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 投稿作者:朱笑甜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7621876738 裁判要旨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期限内 ...

  • 劳动争议裁判规则—年休假的举证责任及时效

    举证责任和仲裁时效在带薪年休假问题中一直比较混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对年休假负有举证责任,但劳动者对没休这个没发生的事实无法举证,实践中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主张突然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