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志清:看中国旧小说不如读二十四史
夏志清教授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最有影响力的中国小说评论家,上世纪50年代获耶鲁大学博士学位,一生在美国大学讲授中国文学,他撰写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夏志清论中国文学》等学术著作,奠定了他在欧美汉学界的地位。
当年钱钟书读了《中国现代小说史》,赞曰:“文笔之雅,识力之定,迥异点鬼簿、户口册之伦,足以开拓心胸,澡雪精神,不特名世,亦必传世。”
穿了旧衣裤,带着闲适的心情去读书,但却不爱看闲书
我年纪愈大,在家里读书的时间也就愈多。刚来哥大的那几年,每天在校的时间较长,即便无公可办,我也定得下心来在自己办公室里读书的。到了今天,早已不习惯全套西装(领带、皮鞋)坐在办公室或者图书馆里读书了。
十多年来,读书简直非在家里不可——一星期总有三四天到离家仅一箭之遥的垦德堂去教书、看信、开会、会客,但回到家里即急不可待地脱掉皮鞋,穿上旧衣裤,这样才有心情去读书、写作。我在家里,从起床到上床都是穿着台制皮拖鞋的(王洞有机会去台北,总不忘多带几双回来),情形同英国大诗人奥登居住纽约期间相仿,但他穿的像是西式拖鞋,质料太软太厚,我是穿不惯的。
平日熟朋友来访,我也不改穿着,只有自己请客,或者有远客来访,只好打领带、穿皮鞋把自己打扮起来。但真正不熟的同行,我还是在办公室接见的时候较多。我的办公室每晚有人略加打扫,而且环壁皆书也,看起来既整洁又神气,不像我家的书房和会客室,到处都是书报杂物,再加上脱下后即放在大沙发上的大衣、围巾、帽子,见不得人。
我穿了旧衣裤,带了闲适的心情去读书,但却不爱看闲书。即使读了所谓“闲书”,我还是抱了做学问的态度去读它的。好多留美学人,日里在学校作研究、做实验,回家后把正经事丢开,大看其武侠小说——这样泾浊渭清地把“工作”和“消遣”分开,对我来说是办不到的。
三十多年来我一直算是在研究中国小说,新旧小说既然都是我的正经读物,也就不会随便找本小说,以消遣的态度把它看着玩了。同样情形,我看老电影,也是在做学问。在电影院里聚精会神地看部经典之作,同我在家里看部经典小说一样,态度是完全严肃的。《时代》周刊大概可算是我每周必看的消遣读物,但目的也并非完全消遣:我对美国新闻、世界大事有兴趣,也真关心,读《时代》总比每天看《纽约时报》省时间得多了。
年轻时我爱读英诗,后来改行治小说。现在中国旧小说读得多了,发现此类小说所记载有关旧中国的情况,大同小异,真不如读二十四史、读古代文人留给我们的史实记录,近代学人所写之中国史研究,反而更让我们多知道旧中国之真相。但到了将退休的年龄,再改行当然是太迟了,尽管我真认为若要统评中国旧文学,就非对旧中国的历史和社会先有深入的了解不可。有一个问题最值得我们注意:为什么历代正统文人、诗词名家接触到的现实面如此之狭小,为什么朝廷里、社会上能看到多少黑暗而恐怖的现象,他们反而不闻不问,避而不谈。
我从不把自己看成一个单治中国文学的专家
假如有人以为我既身任文学教授之职,就该一心一意研究中国文学,连旁涉中国史学也是不务正业,那近年来我看的闲书、做的闲事,实在多不胜言了。我自己却从不把自己看成一个单治中国文学的专家:年轻时攻读西洋文学,到了今天还抽不出时间到英、法、德、意诸国去游览一个暑假,真认为是莫大憾事。但纽约市多的是大小博物馆,具有欧洲风味的历史性建筑物真也不少。我既无机会畅游西欧,假如平日在街上走路,不随时停下来鉴赏些高楼大厦、教堂精舍,也不常去大都会博物馆看些古今名画同特别展览,也就更对不起自己了。因此近十年来,即在街上走路,我也在鉴赏建筑的艺术。哥大的晨边校园原是大建筑师麦金于十九世纪末年开始精心设计的。那座洛氏图书馆以及周围那几幢意大利文艺复兴式的高楼,二十五年来天天见到,而且真的愈看愈有味道。
自己兴趣广了,藏书也必然增多了。譬如说,洛氏图书馆既同我相看两不厌,我对麦金、米德、怀特这家公司所督造而至今公认为纽约市名胜的那好多幢大小建筑物早已大感兴趣了。前几年在《纽约时报星期书评》上看到了一篇评介两种研讨这家建筑公司的新书,虽然价昂无意订购也很兴奋。去年在一份廉价书目广告上看到其中一种已在廉售了,更为高兴,立即函购了一册。此书到手,单看图片也就美不胜收。
我对西洋画早已有兴趣,近二十年来收藏名家画册和美术史专著当然要比浅介建筑学的书籍多得多了。其中我参阅最勤的要算是约翰华克所著《国家美术馆》、已故哥大教授霍华希伯所著《大都会博物馆》这二种。在家看书里的图片,有空跑大都会,自己对西洋名画的鉴赏力真的与日俱增。华府的国家美术馆我只去过两三次,但最近大都会举行了法国十八世纪画家弗拉戈纳的特别展览,我又有机会看到国家美术馆收藏的那幅《少女读书图》,真是欣喜莫名。华克书里复印的那一帧,虽然色泽也很鲜明,但同原画是不好比的。
我不贪钱,从不做发财的梦,只每种学问都想多懂一点,多“得”一点
我从小研究美国电影,近二十年来电影书籍充斥市场,此类书籍良莠不齐,那些老明星请捉刀人代写的传记、回忆录看不胜看,大多没有阅读价值。那些学院味道较重的研究、批评,真正出色的也不多。对我来说,反是那些巨型的参考书最有用。其中有一套纽约皇冠出版社发行的英国书,详列好莱坞各公司自创立以来所发行的无声、有声长片,差不多每片评介都附有剧情插图,图文并茂,最对我这样老影迷的胃口。
此套丛书首册乃约翰伊姆斯所编撰的《米高梅故事》(一九七五年初版,一九七九年增订本英美版同时发行),载有一千七百二十三张影片的图片和简介,米高梅公司一九二四至一九七八年间所发行的长片,一无遗留,真为全世界的影迷造福。伊姆斯曾在米高梅伦敦办事处工作四十年,对其所有出品了如指掌,写这本《故事》真是驾轻就熟,报导一无错误。之后,他又出了一部《派拉蒙故事》(一九八五),同样让我看到他编书之细致和学问之渊博,虽然派拉蒙历史比米高梅更为悠久,出品更多,不可能每张长片都有图文介绍。
华纳、环球、联美、RKO这四家公司的《故事》也已出版,它们的编撰人若非英人,也是久居伦敦的美国人,好莱坞的知识同伊姆斯差不多渊博,写的英文也算得上漂亮,远胜美国书局策划的同类书籍。当年好莱坞八大公司,只有二十世纪福克斯、哥伦比亚这两家尚无《故事》报道,但想也在编写之中了。
讨论绘画、建筑、电影的巨型书,因为图片多,通常放在客厅咖啡矮桌上,供客人、家里人饭后酒余翻阅消遣之用的。我自己则并无坐在客厅沙发上看书的习惯。即使看中英文报纸,也得把它放在书桌上,坐下来看的。一来,客厅灯光不够亮,坐在沙发上看书伤眼睛。二来,绘画、建筑、电影每项都是大学问,自己虽非专家,只有把书放平在书桌上,认真去读它,才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这项学问。不少中外学者只关心某项学问的某一部分,有关这一部分的专著、论文他们看得很齐全,对其他学问则不感兴趣。这样一位专家,可能在他的小天地里很有些建树,但本行之外的东西懂得太少,同他谈话往往是很乏味的。我自己的毛病则在兴趣太广。
每两星期翻阅一份新出的《纽约书评双周刊》差不多每篇书评(不论题目是宗教、思想、政治、文艺、名人传记,不论是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事情)读起来都很津津有味,只好克制自己,少读几篇。孔子劝老年人,“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我不贪钱,从不做发财的梦,想不到即届退休的年龄,求知欲竟如此之强,每种学问都想多懂一点,多“得”一点。这,我想,也是“血气既衰”的症状。年轻的时候专攻文学,我忍得住气,并不因为自己别的学问懂得太少而感到不满足。
赫胥黎《看的艺术》令我受惠终身
一九四八年初抵达新港后,我在一个爱尔兰老太婆家里,租居了一间房间,住了八九个月。我的书桌右边放了一只极小的旧式台灯,事后发现那几个月左眼近视加深了一点,非常后悔。假如老太婆给我两只台灯,左右光线平均,近视就不会加深了。但是旅美四十年,搬出老太婆家后长年熬夜读书而至今目力未见老化,实在说得上是有福气的。这同我每天必服维他命、矿物质当然很有关系。
但五十年代初期我读了A 赫胥黎刚出的那本小册子《看的艺术》,更是受惠终身。赫氏童年时患了一场大病,差不多双目失明,因之他对保养眼睛之道大有研究。他认为书房的灯光应明亮如白昼才不伤眼睛,因此三十多年来我在书桌上总放着两只一百支光的台灯,天花板上那盏灯至少也是百支光的(二十多年来,我早已改装了荧光灯),果然保持了我双目的健康。
美国华裔小学生,好多患近视,想来在家里伏案做功课时,灯光不够。希望贤明的家长们,不要为了节省电费而吝惜灯光——子女很小就戴了眼镜,做父母的看到了,心里也该是十分难受的。
读书不仅光线要充足,衣鞋要舒服,在我未戒烟之前,“鸡窗夜静开书卷”,当然少不了烟茶二物做伴。每晚散步回家,沏好一杯龙井坐定,也就必然点燃一支烟卷,或者一斗烟丝,一口口地吸起来。这样眼睛忙着看字,手忙着端茶送烟,口忙着品茗吐雾,静夜读书,的确兴趣无穷。
到了七十年代,靠了茶精、尼古丁提神,我经常熬夜,假如翌晨无课,五六点钟才上床。但虽然入睡了(尤其在冬天,窗不能敞开),呼吸的还是充满烟味的空气。我吸烟近四十年,原先烟瘾不大,但少说也有三十年,天天在烟雾中生活,如此不顾健康,现在想想实在可怕。
烟终于在三年半前戒掉了,而且早在戒烟之前,连早餐时喝咖啡的习惯也戒了。只有书房里喝中国茶的习惯没有去改——戒茶并不困难,但明知饮茶对身体无益而可能有害,我却不想去戒。
留美四十年,我生活早已洋化,思想和我国古代文人不一样,连饮食习惯也不太一样。王洞在我指导之下烧的中国饭——不用白米、猪肉、牛肉,绝少用盐和酱油——古代文人一定皱眉头吃不下去的。但假如苏东坡、袁子才有兴访游纽约,来到寒舍,我给他们每人一杯新沏的龙井或乌龙——虽然自来水比不上泉水、井水——他们还是觉得清香可口的。因此我一人在海外书房读书,读的可能是西文书,也可能是当今大陆、台湾学者痛批中国传统的新著作——但一杯清茶在手,总觉得自己还是同那个传统并未完全脱节的读书人。而且戒烟之后,下午读书也得冲一杯,我的茶瘾也愈来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