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抢救伤者,反被诬陷公车私用?痛心!年轻警察的理想就是这样毁掉的!

水母真探社
警界-案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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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河北沧州交警大队接到了“群众”的所谓“举报电话”,举报交警“公车私用”。

举报的内容和缘由是什么呢?

很简单,有“群众”反映,在当地一家医院里,看到有警察用警车护送自己的女眷到医院看病。

当地交警部门负责督查和纪检工作的领导,如临大敌,立刻进行了调查:

调了监控、调了交警的执法记录仪,之后,发现了真相:

这位所谓的“女眷”,是交警在巡逻的过程中,发现的一起交通事故中的伤者。

由于看到这位伤者面部不停流血,交警送她上警车,送她去医院治疗。

而且还陪着她看大夫:

搞清楚这一切之后,当地的交通队非但没有处罚这位交警,反而是全队通报表彰。

以下是完整视频:

在这个视频当中,最让水母感到扎心的,是涉事交警的这段采访:

这位被举报的交警,在接受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表示:“被举报之后,我的心情感到稍微有点失落,因为我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下被举报的。

啧啧啧。

很明显,这是一位非常年轻的交警。

初出茅庐,满腔热血,怀揣理想。

为什么说他初出茅庐呢?

因为但凡是有经验的警察,面对交警事故也好还是其他什么事故也罢,到了现场之后,都是呼叫救护车,让救护车去送伤者,而不是用自己的警车拉伤者。

为什么这么做?防止被人举报只是一个非常次要的方面。

更重要的是:万一伤者死在警车上,这是谁的责任?

沧州这位年轻的交警,被所谓的“群众举报”,好好上了一课。

虽然经过调查之后,他没有受到处分,反而是受到了表扬。

但是,各位不妨想想,如果下一次他还遇到这样的情况,他是否还敢用警车送伤者?

年轻人的梦想、热血与激情,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浇灭的。

最后呢,水母再给各位分析一下这位所谓的“举报群众”。

他的这种举报行为,是在行使所谓的“公民监督权”吗?

呸!

这明显是在使坏。

试问,哪个正常人,在医院大院里看到从一辆警车上下来一个满脸是血的女人,会联想到“公车私用”?

还打电话举报?

吃饱了没事儿干吧?

水母负责任的告诉各位,这种人,绝对不是什么“群众”,而是渣子。

他一定是曾经因为违法行为,被警察处理过。

最起码,被交警贴过罚单。

怀揣着仇警的心态,想尽一切办法,伺机打击报复警察。

而引发的结果就是,让原本怀揣梦想和激情的年轻警察,变得越来越束手束脚、越来越圆滑。

但愿这位年轻的交警,走出半生后,归来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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