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抢救伤者,反被诬陷公车私用?痛心!年轻警察的理想就是这样毁掉的!
前两天,河北沧州交警大队接到了“群众”的所谓“举报电话”,举报交警“公车私用”。
举报的内容和缘由是什么呢?
很简单,有“群众”反映,在当地一家医院里,看到有警察用警车护送自己的女眷到医院看病。
当地交警部门负责督查和纪检工作的领导,如临大敌,立刻进行了调查:
调了监控、调了交警的执法记录仪,之后,发现了真相:
这位所谓的“女眷”,是交警在巡逻的过程中,发现的一起交通事故中的伤者。
由于看到这位伤者面部不停流血,交警送她上警车,送她去医院治疗。
而且还陪着她看大夫:
搞清楚这一切之后,当地的交通队非但没有处罚这位交警,反而是全队通报表彰。
以下是完整视频:
在这个视频当中,最让水母感到扎心的,是涉事交警的这段采访:
这位被举报的交警,在接受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表示:“被举报之后,我的心情感到稍微有点失落,因为我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下被举报的。”
啧啧啧。
很明显,这是一位非常年轻的交警。
初出茅庐,满腔热血,怀揣理想。
为什么说他初出茅庐呢?
因为但凡是有经验的警察,面对交警事故也好还是其他什么事故也罢,到了现场之后,都是呼叫救护车,让救护车去送伤者,而不是用自己的警车拉伤者。
为什么这么做?防止被人举报只是一个非常次要的方面。
更重要的是:万一伤者死在警车上,这是谁的责任?
沧州这位年轻的交警,被所谓的“群众举报”,好好上了一课。
虽然经过调查之后,他没有受到处分,反而是受到了表扬。
但是,各位不妨想想,如果下一次他还遇到这样的情况,他是否还敢用警车送伤者?
年轻人的梦想、热血与激情,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浇灭的。
最后呢,水母再给各位分析一下这位所谓的“举报群众”。
他的这种举报行为,是在行使所谓的“公民监督权”吗?
呸!
这明显是在使坏。
试问,哪个正常人,在医院大院里看到从一辆警车上下来一个满脸是血的女人,会联想到“公车私用”?
还打电话举报?
吃饱了没事儿干吧?
水母负责任的告诉各位,这种人,绝对不是什么“群众”,而是渣子。
他一定是曾经因为违法行为,被警察处理过。
最起码,被交警贴过罚单。
怀揣着仇警的心态,想尽一切办法,伺机打击报复警察。
而引发的结果就是,让原本怀揣梦想和激情的年轻警察,变得越来越束手束脚、越来越圆滑。
但愿这位年轻的交警,走出半生后,归来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