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故事》——拿到学习许可一定要仔细检查
最近一位学生在加拿大续签“大签”,一直没有结果(2018年9月递交申请),后来我在具体了解过程,发现问题其实可能可以避免的。
原因是,他第一次入境申请的学习许可有这么一句话,他忽略了!如下图:
这句话(红杠上部)是在他“大签"的condition(条件)上注明的:
“MUST REPORT FOR MEDICAL OBSERVATION AND\OR TREATMENT WITHIN 30 DAYS.”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必须在入境后的30天内递交医学观察报告)。这里官方是使用了MUST(必须)这个词,而这一点语气还是很严肃的。而之前,我们较多看到的condition内容一般是说(你)在到期后必须离境的,或者在读期间不能打工之类!
可惜,这位孩子一直没有发现,更没有在意这一点,甚至到他在读的高中,学校某一天收到移民局通知,要求他去体检,他也没有发现原来人家一早已经有过这样的要求的了!
所以,我建议孩子,马上电话去移民局说明情况,看看如何补救,不要耽误下来学习!但是,加拿大移民局电话并不好打,到我发稿为止他仍然没有打通电话!
由此,我想提醒其他来加拿大留学的孩子们注意:
1)当你入境拿到“大签”(加拿大学习许可)时,一定要仔细检查,看看上面信息是否完整和准确(有试过拿到名字是别人的,也有人出生年月日是错的);
2)如本案这种特殊的要求,在入境加拿大后按时完成;
3)我们家长朋友和同行朋友也应该在孩子们离境前提醒,把拿到的学习许可发回来给家长,这样,可以帮助一下他阅读其中注意事项,加以备忘,及时提醒孩子。
如果本案孩子在入境时候留意到他学习许可上condition的这个特殊要求,并在入境后补充这个身体检查报告,估计他续签不至于从去年9月递交到现在还没有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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