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安全通病防治,搭设及拆除应注意!
目录
一、搭设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2、支架搭设、拆除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无文字记录
3、支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即进入模板搭设工序
4、封顶杆缺失
5、扫地杆缺失
6、纵、横竖向和水平三向剪刀撑缺失
7、水平杆缺失
8、竖向剪刀撑未固定在立杆上
9、可调顶托伸出长度超长;顶托与立杆轴线偏差过大,未垂直支顶
10、立杆底部使用顶托
11、立杆底部未设垫板、底座
12、支架基础积水
13、立杆在同一步高内搭接接长
14、钢管焊接接长
15、模板支撑体系钢木混用
16、支架立杆悬空
17、使用梁侧模作为楼板模板支撑
18、支架未设置外连装置与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连结
19、支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
20、模板支架架体内防护不严
21、扣件螺栓滑丝、无垫圈
22、扣件破损、壁厚不足或扣件紧固力不足
23、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
二、拆除
1、无序拆除梁板模板
2、未达拆模条件,提前拆除扫地杆、水平拉杆、封顶杆、剪刀撑等杆件
3、已拆下的模板及配件材料不码堆,堆放过高失稳
4、后浇带无独立支撑
一、搭设
通病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专项方案套用)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
7.1.1 搭设前由施工企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内容应包含:荷载计算、支承面处理、步高和立杆间距的确定、梁的支承、剪刀撑体系布置平面图图和剖面图、外连装置设置。
7.1.2 施工企业、项目监理机构分别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
7.1.3 在审查答合要求之后,送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通病2、支架搭设、拆除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无文字记录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7.1.4 由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就有关构造要求的技术细节和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应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通病3、支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即进入模板搭设工序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
7.1.7 支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部、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机构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再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作业班长、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工程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交付下道工序安装作业平台或安装模板。
通病4、封顶杆缺失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4.3.1 封顶杆应贴近模板底处。
表A.1 A.2 A.4 A.5
设置纵横两向封顶杆,封顶杆位置有水平剪刀撑。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1.9条.第3款
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杆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正确做法
通病5、扫地杆缺失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4.3.1 扫地杆位于支承面以上≤200mm处。
表A.1 A.2 A.4 A.5
设置纵横两向扫地杆,且纵横两向均不缺杆。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1.9条.第3款
在立杆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正确做法
通病6、纵、横竖向和水平三向剪刀撑缺失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4.3.2.2 纵向竖直剪刀撑,在竖直面上紧贴立杆沿支架纵向全高全长设置。
4.3.2.3 横向竖直剪刀撑,在竖向直面上紧贴立杆沿支架横向全高全长设置。
4.3.2.4 水平剪刀撑,沿水平面紧贴水平杆全平面设置。
正确做法
通病7、水平杆缺失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5.1.9条 b款
水平杆应纵横两向布置,每步高上纵横两向均不应缺杆。
正确做法
通病8、竖向剪刀撑未固定在立杆上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4.3.2.5 竖直剪刀撑应与每一条与其相交的立杆扣接(不直接与竖直剪刀撑斜杆接触的立杆除外)。
正确做法
通病9、1、可调顶托伸出长度超长
2、顶托与立杆轴线偏差过大,未垂直支顶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5.1.11 可调顶托伸出长度不应超过200mm。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1.7. 除设计图另有规定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
6.1.9 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正确做法
通病10、立柱底部使用可调支托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1.9条第2款
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
正确做法
通病11、立杆底部未设垫板、底座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2.4条 第1款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正确做法
通病12、支架基础积水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4.2.1 支架的支承面为地面时,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地面不应发生沉陷。
正确做法
通病13、立杆在同一步高内搭接接长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5.1.4条C款
立杆应采用对接接长,相邻两立杆的接长不应在同一步高内。
正确做法
通病14、钢管焊接接长
防治措施
禁止使用焊接接长钢管
正确做法
通病15、模板支撑体系钢木混用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6.4 禁止不同形式的钢管支架混用,禁止钢管支架与木材支架混用。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1.2条第1款
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木杆、钢管、门架等不得混用。
正确做法
通病16、支架立杆悬空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2.4条第4款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正确做法
通病17、使用梁侧模作为楼板模板支撑
防治措施
梁、板支撑体系应按专项方案分开设置,禁止使用梁侧模板代替板底支撑
正确做法
通病18、支架未设置外连装置与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连结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5.1.3 支架应设置外连装置与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连结,从外部防止支架发生侧移;
5.2.4 外连装置的设置
a)抱柱装置。
b)连墙装置
c)连板装置
d)连梁装置
e)辅助装置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2.4条第6款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正确做法
通病19、支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附录A.1 A.2 A.4 A.5表
禁止从外脚手架中伸出钢管斜支悬挑的模板;
禁止钢管支架与木材支架混用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3.6条第1点
安装圈梁、阳台、雨蓬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
正确做法
通病20、架体内防护不严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8.0.12 模板安装高度在2 m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正确做法
通病21、扣件螺栓滑丝、无垫圈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新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正确做法
通病22、扣件破损、壁厚不足或扣件紧固力不足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5.1.12 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不应大于65 N.m。安装完成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抽样检查。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1.2条第4款
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正确做法
通病23、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
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1.2条 第2款
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应做防腐处理。
正确做法
二、拆除
通病1、无序拆除梁板模板
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7.1.8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7.3.4 拆除梁、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
正确做法
通病2、未达拆模条件,提前拆除扫地杆、水平拉杆、封顶杆、剪刀撑等杆件
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1.10 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正确做法
通病3、已拆下的模板及配件材料不码堆,堆放过高失稳
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7.2.6 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他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7.3.4 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正确做法
通病4、后浇带无独立支撑
治理措施
后浇带处模板支架应与整体模板支架分开设置,后浇带施工完毕前严禁拆除。
正确做法
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筑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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