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家就能破解药价虚高吗?这纯属于扯淡!
十几年前,就有人吆喝医药分家来破解破药价虚高问题,最近要求医药分家的呼声又高涨起来了。好像只要医药分家了,药价虚高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只要略加思考,就会知道,单纯靠医药分家来破解药价虚高问题,纯属于扯淡!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下面两个问题:
一:只要医院属于创收单位,有企业性质,想降低医疗费就是一句空谈,神仙都没有办法。
二:只要医疗药品属于商品,有商品的特性,想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只能是天方夜谭。不用说医药分家,你就是医护分家也白搭!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我们那些所谓的管理者,专家怎么就不懂呢?他们脑子进水了吗?那只有天知道!
医院属于创收单位,就具有了企业性质。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作为企业,都是以逐利为目的,一定要讲求利润的。因为企业需要扩张,需要创收养活职工家属,只要医院需要创收,也就会追逐利润最大化,甚至为了更大的创造利润,出现垄断现象。在这样的前提下,任何医疗改革,都不可能降低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
号称亚洲最大的医院,郑大第一附院,从2008年的6.8亿元营业收入,短短的6年,2014年飙升至75亿元。问问哪些拍拍屁股就定政策,但不看实际具体问题的专家们,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六年增加了十多倍收入,除了互联网,这么优秀的企业,在全国有多少?不改变目前医院需要自己创收的状况,想降低医疗费用,有可能吗?
同理,只要医疗药品属于商品,有商品的特性,单纯靠医药分家或者其他政策,要改变药物虚高的现象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药厂属于企业,大多数药厂还是上市公司,那么药品就属于商品。只要药厂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你医药分家,药就不贵了?药物价格就不虚高了,这不是笑话吗?
病人去看医生,医生开药,然后病人拿着处方再跑药店(几十元的药,还不够交通费),药店里的药也不便宜,大家说,医药分家有意义吗?大家想想,目前医药没有分家,都有这么些药店,到时候医药真的分家了,药店不更多吗?假如就算是药品养活医生,已经导致药价虚高了,再养活这么多开药店的人,不是会更虚高吗?
有人说了,医药分家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医生拿回扣,这样药价虚高不就解决了吗?呵呵,在这里,还有必要我说吗?医药分家了,医生就拿不到回扣了?在我们目前的国情下,有这种想法的人,我估计他的智商,绝对不会超过十岁的孩子。
但我们的专家就是这样想的。还举例子说,法国实行医药分家,80%的药品是在药店里买的,人家搞的不错的。但人家是法国啊。西方发达国家,晚上商店六点就关门停止营业,街道上看不到一辆出租车在等顾客,我们国家这样行吗?
其实,相对我们国家中上层群体来说,我们国家的医疗费用以及药品价格并不是很高,但相对于底层收入人群来说,应该属于比较高的。解决医疗费用高,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主要考虑的群体,应该是哪些低收入群体,只要这部分人能看得起病了,拿得起药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在这里我可以举个例子说明:一双皮鞋,有一万的,有五十的,怎么没有人说皮鞋价格虚高?一万的皮鞋,是什么皮子做的?人皮吗?海参一只市场上五六元一只,到了大饭店餐桌上,就是几百元,怎么没有说大饭店海参价格虚高的?因为社会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他们有不同的价值观,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我们的目前医疗制度,医疗方式,根本没有照顾到低收入群体,在他们有病的时候,他们没有自己的选择性。这才是我们目前医疗制度最大缺陷,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改变医院的创收制度,改变药品的商品化,这才是大幅度降低医疗费以及改变药价虚高的根本。像医药分家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医疗改革方案,是基本没有出路的,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
医药分家就能破解药价虚高吗?纯属于扯淡!
附:(老刘的医疗改革方案,请朋友们留言讨论,谢谢大家!)
1:完善三级医疗医疗服务制度,在二级甲以下医疗服务就诊的病人,一律免费。
2:公立医院绝对不能以创收作为办医院的目的,公立医院的大型设备,珍贵器械,由国家投资。
3:限制大型医院的盲目扩张与垄断;国家医疗费用投入,向基层医院倾斜,加大基层医院的投入。
4:严格实行实行三级转诊制度,靠医疗保险报销百分比,减少病人到大型医院就诊住院的报销比例,控制病人只是选择三级甲大医院就诊的习惯。
5:国家制定基本药物全部免费的规定。尤其是像高血圧,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基本药物,全部免费。加大对生产基本药物药厂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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