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税收洼地、合理分包业务,所得税降到1.66%
选好税收洼地、合理分包业务,所得税降到1.66%
一般来说服务类型的企业到了年底都会有很高的利润留存在公司的账户上,服务行业的成本大多是人员工资的支出和办公用品的支出,其余的开支都比较小,所以这就导致了企业的利润看着非常高,企业的所得税相应的也就非常高了。
实际上所得税的问题可以用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政策来解决,核定征收政策很多企业之前也都有了解过,很多企业之前也在一些园区享受过核定的政策的,但是自从上海园区暂停核定之后,企业就开始向外寻找新的园区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继续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这么受欢迎呢?
我们来简单地对比一下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从业务开始到将钱提到私卡中所需要缴纳的税费:
有限公司:增值税(根据行业而定)、附加税(增值税的12%)、企业所得税(正常为25%)、分红税等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目前为1%)、附加税(增值税*6%)、个人经营所得税(5%~35%)
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目前为1%)、附加税(增值税*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为0.6%)
这样我们就能很明显的看出,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税率相较于有限公司和正常成立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要低得多!
而且由于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核定征收,所以对成本和进项这块没有要求,都只需要按照0.6%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今年的利润大概在800万,在园区成立两家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分包的形式合理将这800万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这边,那么综合需要缴纳的税负为:
增值税:800万/1.01*1%=7.92万
附加税:7.92万*12%*50%=0.4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800万*0.6%=4.8万
综合税负:13.2万
当然正常情况下企业肯定不可能全部这样解决,肯定会留一部分利润在公司的!
从上面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运用个人独资企业解决这800万的利润只需要13.2万的税负,并且在将剩余资金转到个人的私户中是不需要额外缴纳分红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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