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看看民国武林的师徒关系与拜师礼仪
历来教拳者,虽口头一说教授,毫无分别,而实际却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受业者为徒弟,教授者为师傅。受者尽心苦练,教者尽心教授。但学业之外,师家大小杂务,皆须服役。待有技艺程度,初随师为帮教,继则代教,三年五载之薪水,完全供养师傅,其后看师傅之度量,与夫业徒之资格若何?如业徒渐渐老练,则师傅亦渐渐客气,此后场面,皆归自己撑持矣。然对于辈分,仍极尊重,门户亦极重视。
江湖艺规,大半相同。如唱戏者,科班中例规,艺徒尽享大名,尽挂头牌,能叫座能博彩,而其包银一千二千,全归业师收去,待到资格已老,经过满师手续,方得自由营业。各师皆如此,各徒皆如此。以上情形,虽为江湖俗例,亦属人情之常。否则为师者,既无利益寄望,何苦而为竭尽心力之指教。在学者方面,对于师之本有技艺尚不可得,欲求青出于蓝,更为难矣。
第二种:受业者为门生,社会中所谓拜门者。教授者为老师,师弟之间稍稍客气,除学业外不服役私事。其教练亦有相当指授,学业亦有成就者。其门生有为师傅尽义务者,有不尽者,一门之中,个个不同。
第三种:教授者称为先生。如学校学生、军营士兵以及时髦机关职员,逢期一次二次,教者既不能精确指导,学者亦无非时髦而已,事实上难以成就也。
从来拜师傅者,须具大红全帖。第一页写生徒姓名某某顿首拜。第二页写生徒三代父母,本人年龄、籍贯、住址。有于第三页附写介绍人姓名、籍贯、住址者,有不写介绍人者。最后写当时年月日。另设香案,中供本门祖师,邀请师伯叔及师兄弟等观礼。先由业师拜其祖(少林门为达摩,武当门为张三丰),其徒继拜之,跪奉其帖后,向师再拜,起对各师伯叔师兄弟行礼,即举行宴会。有献贽见仪者,其数不定,视其师生感情,与赠者经济耳。
黄元秀(1884—1954),字文叔,中年以后改名元秀,浙江杭州人。辛亥革命元老,早年与黄兴、秋瑾、徐锡麟、蔡元培、章太炎等交游,为光复浙江作出过极大的贡献。为此,民国后,他在浙江军政诸界享有很高的声誉。黄元秀一生修武修佛,造诣极高,对武学贡献极大,编著有《武当剑法大要》《太极要义》《杨家太极拳各艺要义》《武术丛谈续编》等书,其著作内容直接得之于民国初期李景林、杨澄甫等大师,融会自己不同阶段的收获和心得,含有其与当时许多真手名家的交流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