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頫《致丈人节干札》
赵孟頫38岁行书《致丈人节干札》,《丈人帖》又称《除援未定帖》,纵八寸九分,横一尺二寸,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丈人”,即孟頫妻管道升之父,名伸,字直夫。帖中所指“二姐”,即夫人管道升,其为管家次女,故称“二姐”。“阿彪”即次子赵雍,因生于虎年,故取此小名。
此札年月,台湾姜一涵先生考证,乃至元二十八年首赴大都时所书。其论据:一是赵当时任正五品的奉议大夫,称丈母为正五品的「县君」恰合适(管家无入仕并受封者,丈母称「县君」只能是随赵孟頫之官阶),又其它阶段赵官职均高或低于正五品;二是赵雍生于虎年,至元二十七正是虎年,故此札当写于稍晚于虎年的至元二十八年。
孟頫上覆 丈人节干丈母县君:
孟頫一节不得来书,每与二姐在此玄思而已。伏想各各安佳,孟頫寓此无事,不烦忧念,但除授未定,卒难动身。恐二老无人侍奉,秋间先发二姐与阿彪归去,几时若得外任,便去取也。今因便专此上覆,闻乡里水涝,想盘缠生受,未有一物相寄,二姐归日,自得整理。一书与郑月窗,望递达。不宣。六月廿六日。孟頫上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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