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德林: 热爱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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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文学
热爱红薯
作者 | 樊德林
原创 | 乡土赊旗(ID:gh_06d145e3125e)
引子
某日,你闲庭信步,来到社旗县城的一家西餐厅。
服务生递上菜单,满面春风:哥,您吃点啥?牛排,汉堡,还是披萨,甜点?
你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一瓶红酒,一份红薯套餐。
电光石火间,空气凝固了。
服务生惊得后退了好几步,倒吸了一口凉气:打渣子哩!红薯套餐??!!
风吹动了你的头发。沉默。像窗外的赵河。
红酒斟上。你抿了一小口,脸上波澜不惊:烤红薯、蒸红薯、煮红薯、红薯饼、炸红薯条、红薯玉米粥。有木有?
一时餐厅安静得出奇。服务生一脸懵逼,有些抓狂。
气氛紧张到了极点。所有的食客都停止了动作。他们在静观其变。
你掸了掸烟灰,云淡风轻:红酒配红薯,越吃越舒服!哥要引领社旗饮食界的新潮流,新时尚!
闻讯而来的餐厅老板深深地点了点头,竖起了大拇哥。
你提起笔,龙飞凤舞,一行苍劲的大字跃然纸上:
爱吃红薯饭,不当圣人蛋!
霎时,众皆愕然。
随后,掌声雷动。
众食客感动得热泪盈眶。
他们群情激昂的喊道:爱吃红薯饭,不当圣人蛋!
这声音穿过瓷器街,火神庙,山陕会馆,古城楼,在社旗上空飘散……
热爱红薯
在社旗,说起红薯,几乎每个人都有发言权。试问,有几个人不是吃着红薯长大的呢?对于红薯,每个人都有一份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温暖而绵长,就像一个孩子对母亲的眷恋。民以食为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要论好吃,据我所知,社旗的红薯在整个南阳来说,都是狗撵鸭子———呱呱叫!
咋个好法儿?就这说来话长了。
红薯承载着过往的岁月,记载着乡村的历史。它是故乡的符号,更是是乡愁的味道。
“一年红薯半年粮”。这是老家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一句俗语。在那些无粮愁断肠的年代,农民们靠天吃饭,命运多舛。红薯原名番薯,虽为舶来品,但因耐旱高产,从南方到北方,都有广泛种植。它适应性极强,无论土地肥沃还是贫瘠,栽种是根植还是扦插,红薯总能在故乡的土壤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用自己的全部身心,默默守住这片故土,养育这方百姓。
小时候,每年乍暖还寒的初春,家里都要育红薯苗。等到麦子成熟之前,再栽种到整理成一垄垄一畦畦的田地里。这叫芽子红薯,属于早红薯。麦子收完后,趁着雨后有墒,再从已经拖秧的芽子红薯茎上剪一部分枝叶,扦插进土里。这叫节子红薯,属于晚红薯。
红薯喜欢低调的匍匐前进。它们一步一个脚印,无声无息的在大地上寻找水源和阳光,一点点的积蓄内心的力量。它们像极了我的父老乡亲。他们善良、沉默、低调,如同红薯一样在泥土里摸爬滚打,一点点延伸,铺展着自己的梦想。他们心中有一个朴素的信仰:好好活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撑起一家人生生不息的希望。
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是吃着红薯长大的。
红薯没有长成之前,红薯叶是农村餐桌上的美味。掐一把鲜嫩的红薯叶,配上辣椒,放在锅里翻炒,鲜嫩爽口,是下酒的好菜。做汤面条时,放上红薯叶,更让面条散发出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让人食欲大增。长大的的红薯叶,择下来洗净揉碎,拌上面粉,放在锅里蒸熟。然后浇上蒜汁,淋上小磨香油,吃起来筋道舒畅,带有丝丝甜味。
秋风骤起时,红薯开始成为餐桌上的主角。故乡的红薯大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黄皮红瓤的传统红薯,产量低,比较甜。另一种是新品种的红皮白瓤的脱毒红薯,产量高,比较面。
红薯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母爱的味道。
红薯干也能当粮食。可以煮汤煮饭,面香耐嚼,余味无穷。还可以磨成红薯面,做花卷馒头或者窝窝头。在童年记忆里,那是一段辛酸的过往。如今回想起来,让人感慨万千。
近些年来,人们对红薯进行了深加工,做成淀粉、红薯面、粉条儿、凉粉儿,和很多各色的小食品。无论变成何种模样,去向何方,故乡的红薯都像故乡的人一样,保留着一颗初心。
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红薯便是故乡众多农作物中的英雄。它出身贫寒,却在历经磨难后,依然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回忆红薯,是对自己来路的回望。品味红薯,是对人生滋味的思量。
人间有味是清欢,独爱红薯这一款!(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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