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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原则
一、电气设备系统发生事故时,立即汇报值长,在值长统一指挥下按下列原则处理:
1. 根据表计指示、光字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象征,判明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及其范围,并设法消除。不得干涉所有自动装置、记录仪及打印机的正常工作。
2. 如果对人身及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威胁,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发生触电事故,应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立即进行抢救。
3. 接到处理事故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次,如命令不清或意图不明,应询问清楚再执行,执行后立即向发令人汇报。
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 发电机事故跳闸时,注意转子转速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为零,同时确认厂用电源供电正常;
6. 母线失压时,应将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跳开,消除故障,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
7. 系统频率标准是50Hz,正常运行频率不得超过50±0.2Hz。如超出允许变动范围,应检查机组的出力,设法调整发电机端电压正常,并通知中调调度员处理。
8. 系统振荡时,尽量将发电机无功提高,如频率升高,应降低发电机有功出力,其它处理按中调命令进行。
9. 任何人无权将正常运行、动作正确的保护装置退出。
10. 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报警信号,灯光信号,当班人员必须准确记录,征得值长同意后方能将信号复归。
二、在下列情况下值长可不待调度令自行处理再汇报
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2. 按照现场规程采取措施,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3. 将故障设备进行停电隔离;
4. 当厂用电源全部或部分中断时,恢复厂用电;
5. 规程中规定,可以不待调度命令自行处理的其它操作。
三、 厂用电事故处理原则
1. 发生事故时,尽最大限度保证厂用电系统的运行。
2. 当全厂停电时,应尽快启动柴油发电机运行,恢复保安段供电,保证机组安全停运。
3. 事故处理时,应防止非同期并列。
4. 事故处理的各组人员应保持紧密的联系。
5. 防止带负荷拉闸刀和误拉合开关。
汽轮机事故原则
一、在什么情况下应紧急故障停机?
在下列况下应紧急故障停机:
1. 汽轮发电机组任一轴承振动达紧急停机值。
2. 汽轮发电机组内部有明显的金属摩擦声和撞击声。
3. 汽轮机发生水冲击,或主、再热蒸汽温度10min内急剧下降50℃。
4. 汽轮发电机组任一轴承断油、冒烟或轴承回油温度突然上升至紧急停机值。
5. 轴封内冒火花。
6. 汽轮机油系统着火,不能很快扑灭,严重威胁机组安全运行。
7. 发电机或励磁机冒烟着火或氢系统发生爆炸。
8. 汽轮机转速升高到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3330r/min)而危急保安器未动作。
9. 汽轮机任一轴承金属温度升高至紧急停机值。
10. 润滑油压力下降至紧急停机值,虽经启动交直流润滑油泵仍无效。
11. 汽轮机主油箱油位突降至紧急停机值,虽加油仍无法恢复。
12. 汽轮机轴向位移达紧急停机值。
13. 汽轮机胀差达紧急停机值。
二、紧急停机的主要操作步骤
破环真空、紧急停机的主要操作步骤是:
1. 手打“危急遮断器”或按“紧急停机”按钮,确认高、中压自动主汽门、调速门、 高排逆止门、各级抽汽逆止门关闭,负荷到零。
2. 发电机逆功率保护动作,机组解列。注意机组转速应下降。
3. 启动交流润滑油泵、检查润滑油压力正常。
4. 解除真空泵连锁,停真空泵,开凝汽器真空破坏阀。
5. 检查高、低压旁路是否动作,若已打开应立即手动关闭。
6. 手动关闭主、再热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检查并启动电泵运行正常。
7. 检查小汽轮机A、B应跳闸。
8. 检查并调整凝汽器、除氧器水位维持在正常范围。
9. 检查低压缸喷水阀自动打开。
10. 开启汽机中、低压疏水。
11. 根据凝汽器真空情况及时调整轴封压力。
12. 在转速下降的同时,进行全面检查,仔细倾听机内声音。
13. 启动顶轴油泵,待转速到零,投入连续盘车,记录惰走时间及转子偏心度。
14. 完成正常停机的其它有关操作。
锅炉事故处理原则
一、什么情况下紧急停炉?
1. 汽包水位超过极限值时。
2. 锅炉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3. 过热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发生爆破时。
4. 锅炉尾部发生再燃烧时。
5. 所有吸、送风机、空气预热器停止运行时。
6. 再热蒸汽中断时。
7. 锅炉压力升高到安全门动作压力,而所有安全门拒动时。
8. 炉膛内或烟道内发生爆炸,使设备遭到严重损坏时。
9. 锅炉灭火时。
10. 锅炉房内发生火警,直接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时。
11. 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汽包正常水位时。
12. 所有的操作员站同时黑屏或死机且主要参数失去监视手段时。
二、锅炉紧急停炉的处理方法?
当锅炉符合紧急停炉条件时,应通过显示器台面盘上的紧急停炉按钮手动停炉,锅炉主燃料跳闸(MFT)动作后,立即检查自动装置应按下列自动进行动作,否则应进行人工干预。
1. 切断所有的燃料(煤粉 燃油)。
2. 联跳一次风机,进出口档板关闭。
3. 磨煤机 给煤机全部停运。
4. 所有燃油进油 回油快关阀 调整阀 油枪快关阀关闭。
5. 汽机 发动机跳闸
6. 全部静电除尘器跳闸。
7. 全部吹灰器跳闸。
8. 全开各层周界风档板,将二次风档板控制方式切至手动,并全开各层二次风档板。
9. 将引送风机的风量自动控制且为手动调节。
10. 检查关闭Ⅰ、Ⅱ过热器减温水隔离门及调整门,并将过热汽温度控制切为手动。
11. 检查关闭再热器减温水隔离门及调整门,并将再热汽温度控制切为手动。
12. 两台汽动给水泵均应自动跳闸,电动给水泵应启动,否则应人为强制启动。
13. 注意汽包水位,应维持在正常范围内。
14. 进行炉膛吹扫,锅炉主燃料跳闸(MFT)复归(MFT动作原因消除后)。
15. 如故障可以很快消除,应做好锅炉极热态启动的准备工作。
16. 如故障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则按正常停炉处理。
发电机事故处理原则
一、发电机紧急停机条件
发电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将发电机解列停机
1. 必须停机才可避免的人身和设备事故。
2. 发电机内部冒烟、着火、或氢气爆炸时。
3. 发电机强烈振动超过限值时。
4. 发电机滑环碳刷严重环火,且无法处理。
5. 主变、高压厂用变着火时。
6. 氢气系统漏氢无法维持运行时。
7. 发电机、主变、高厂变及励磁变系统故障,而保护装置拒动时。
8. 发电机互感器冒烟、着火。
9. 发电机绕组引线侧严重漏水。
二、发电机申请停机条件
发电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申请停机
1. 发电机线圈、铁芯温度温升超过允许值,经采取措施无效。
2. 转子匝间短路,转子电流达到额定值,无功仍然很小。
3. 发电机定子线圈漏水报警,经判断确认是发电机漏水时。
4. 发电机定子冷却水导电度升高至xx µS/cm,经采取措施无效。
5. 检测氢冷发电机油系统、主油箱内、封闭母线外套内的氢气体积含量超过1%时。
6. 当内冷水箱内含氢量达到2%且120小时内未处理或含氢量超过10%时。
7. 发电机定子线棒层间最高与最低温度间的温差达14℃或定子线棒引水管出水温差达12℃时,或发电机任一定子槽内测温元件温度超过90℃或出水温度超过85℃时,确认测温元件无误后。
8. 发变组系统主变、发电机、高厂变任一设备无主保护运行时。
9. 发变组系统发生TA开路、TV过热等性质严重故障运行中无法处理时。
10. 发生其它威胁发电机安全运行的严重故障经处理无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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