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惩戒就是惩戒,何来艺术?
【异史氏曰】昨晚看到一篇名班主任谈“惩戒艺术”的文字,早晨搜了一下,持类似主张的人似乎还不少,尽管那篇文字的内容不是没有一定道理,但对这标题实在是不敢苟同,惩戒就是惩戒,何来艺术?将其上升到艺术层面,无非我自己实施惩戒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
布鲁姆在《善恶之源》中分析“我们为何拥有惩罚他人的冲动”时说:“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拥有惩罚他人的内在动机,惩罚以及对惩罚的恐惧则会激励人们作出良好表现”。这句话的意思是惩罚之所以会激励人们做出良好的表现是因为人人都有“惩罚以及对惩罚的恐惧”,或者说被惩罚以后的良好的表现是建立在恐惧之上的,如此何来艺术?如果有,恐怕就是那些喜欢暴力美学的影视作品的人儿了。
我倒是十分理解那些名班主任为什么那么热衷于研究惩戒的手段的,因为布鲁姆在《善恶之源》中有这样一个论断:“我们显然拥有作为第三方对他人施以惩罚的欲望。”班主任也好,教师也罢,我们对学生实施惩罚,大概也属于“第三方”吧?人们为什么热衷于“第三方惩罚”呢?布鲁姆认为“第三方惩罚’来源于我们的复仇欲望”。“对于那些曾经伤害我们和我们所爱之人的人,我们进化出了报复的倾向;因为这样做就能阻止他们在以后犯下同样的错误。”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实施惩罚时候秉持的所谓“为学生好”的信念了,问题是,我们在实施惩罚时很少有人能够理解亚当·斯密说过这一段话:“所有人,即便是最愚蠢、最缺乏思考能力的人,也会憎恶那些欺诈虚伪、背信弃义和偏斜不公的人,乐于见到他们遭受惩罚。至于公正对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则很少有人留意,无论这必要性是何等明显。”或许他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观点,所谓无知无畏是也。
布鲁姆说:“人们更在意的是惩罚措施应该给受罚者带来伤害,而不是惩罚措施应当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复仇心理在此起到了一定作用”,所谓“惩罚的艺术”也不外乎此,或许,我们就是在实施对学生的惩罚实施着我们曾经所受到的惩罚的报复。只有当我们意识惩罚是复仇心理在作祟时,才会意识到无论是艺术的,还是不艺术的,都会给学生带来轻重不一的心灵伤害时,我们才会谨慎地看待惩罚,才能理解亚当·斯密所说的那句:“他必须因此悔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或许也没有几位对惩戒有研究的看到过这个句子。如此想来,我对他们似乎有点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