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臭豆腐何时像吃榴莲那样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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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一部电影是臭豆腐,很难说不是诋毁。媒体人胡锡进就是这样形容贾樟柯的电影《江湖儿女》的。贾樟柯在十二金棍的回敬中,反说臭豆腐,似乎打到了七寸,在网上引起一片叫好。有人赞扬他是一位被电影耽误的掐架大师。
两人的隔空对话是:
胡锡进:别拿着一块臭豆腐(指《江湖儿女》)往大众的鼻子底下杵,非要我们欣赏那特别的臭味。
贾樟柯:你拿臭豆腐来评价电影是可以的,这是修辞手法,但我不认同你对臭豆腐的诋毁,这是多少贫寒家庭仅有的一点味道,我吃了很多,很感恩。
其实,贾樟柯欲擒故纵,现身说法,只说对了一半。臭豆腐在世俗生活中,并不只是穷人的专利。君不见,在一些都市的繁华路口,站在臭豆腐摊前,吃得很馋的,等得流口水的,往往都是些并非贫寒又特别吸晴的靓女,或者是些小资妈妈和她的孩子们。
可是,自己明明很喜欢的,如果地位身份变了,或者环境对象变了,人们就不敢或者不耻于表达自己内心的喜爱。即使是贾樟柯,假如面对一群绅士贵族,也可能不会这般“炫臭”。喜欢它,又不认可它,这对臭豆腐是很不公道的。
这让我想起了榴莲,作为一种可食用的水果,它与“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有得一比,有人就说它也有一股臭腐乳味。但它在新加坡这个国度,其地位和口碑就大不一样了。
在国内,榴莲看过,但没吃过,听说味道很特别,但摆在超市的榴莲,因为很少有切开的时候,所以,我们几乎闻不到它的味道。
但在狮城小住的日子里,不仅是天天看到,而且天天闻到。因为在居住组屋的一楼,有个品种很多的水果店,数榴莲生意最火,经常有人排队,而且当时买不到,必须提前一天预定。由卖者现场剥出榴莲的果肉,像猪腰,肉色淡黄,装到一次性饭盒里,打包,拧走。
削榴莲的人手法很利索,一般第一刀砍开,第二刀就能从一瓣瓜瓤中剥出一枚榴莲果肉来,三刀,四刀,果肉像下鸡蛋一样滚落在饭盒里。
正是有这样的售卖点,所以我们每天下楼出门,或者回家,都能闻到这种特别的榴莲味,其中就有种臭味,开始不太适应,但时间长了,倒成了一种享受。由于渐渐生出想尝尝的欲望,就了解了当地一些“榴莲风俗”。
榴莲的确与我们的臭豆腐一样,有被人们回避的一面。因为它的气味特别浓烈,新加坡规定它不能上公交,如有发现,罚款500新元(相当于人民币2500元)。新加坡餐饮场所非常多,但我没有发现有人在那儿吃榴莲。自助餐厅里有许多水果,但没有榴莲。
但它又有很神圣的一面,新加坡人吃榴莲讲究仪式感,榴莲通常要和好朋友一起吃,一起弄脏手,一起吃到口臭。有的戴透明手套吃,还有的在榴莲壳里放点盐水,喝下去。榴莲壳里面白色的部分剥下来,用它熬鸡汤或者瘦肉汤,极具清火等健身功能,且十分可口。
于是,有一天,儿子花18新元一斤买回一个“猫山王”的榴莲,也是削好的,一家人围在桌子上,唯有我是第一次吃。这是一种醇厚的膏体,滑进唇齿间,有一股独特的清香,口感绵密。令我没想到的是,像小面包一样的果肉里,还有一个不大的桃扁形硬核,它的存在,意外地中止了我像咬面包一样去吃它。
就像乡下人来城里,初次上海鲜盛宴一样,面对张牙舞爪的螃蟹,反而没有城里大方,不敢下叉。第一次面对榴莲,当我试图吃得优雅一点时,我们家有一位南洋本地人,却吃得简单大方,用清水净手,双手捏住榴莲肉团,围着硬阂,一口一口,吃得毫不掩饰,干干脆脆,最后剩下光溜的核。
柔软细腻,满口奇香,自从吃了第一口以后,就会被榴莲那种特殊的回味和质感所吸引。尝了鲜,我似乎理解,为什么人们称榴莲为水果之王,为什么马来西亚最好的榴莲,只有新加坡才能买得到,为什么我发现买榴莲的多是些有模有样的人,为什么新加坡的著名地标之一是榴莲壳艺术厅?
这些都折射出新加坡人对榴莲真正的喜爱,即使是不让榴莲上公交进地铁,那也是一种对珍贵的保护。不像我们的臭豆腐,永远上不了正席,也不会给它一个什么仪式,更没有人对它进行艺术的表达与展示。即使是贾樟柯那样的褒奖,也是借臭豆腐显示自己的道德优势,击倒更鄙视臭豆腐的人们。
真正的吃货,除了会品味食物,还应该会体认生活,感悟人生。
在人际社会和感情世界中,对儿时的两小无猜不屑一顾,对久远的生死之交视若敝屐,对曾经的成功经验随意摒弃;而大明星感恩最初的启蒙老师,科学家不忘幼儿园的所学常识,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大富大贵,尤其触动我们内心柔软的地方。前者具有“臭豆腐”的味中之味,后者具有“榴莲”的味中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