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画在隶书中,是比较“耀眼”的笔画,因为大部分字中均有波画,且往往是主 笔。倘若缺乏变化,“耀眼”便会成为“扎眼”。隶书的法则中,广为流传:“蚕不二设,雁无双飞”,意在强调隶书的波画在一字之中不重复出现。其实,观照汉代隶书, 蚕二设、雁双飞的例子并非少见。
可见,波画在一字中不是不可以多次出现,而多次出现时,作为主笔的波画只有一个。再者,一定要有变化,避免雷同。变化之法,主要从大小长短、轻重提按、弧度以及蚕头下沉与雁尾上翘的高低等方面着力。先看波画的大小长短变化在整体上字与字之间的体现。如《曹全碑》的四个例字中,每一个字都有波画,这四个波画中,“工”字波画最大,“雨”字其次,然后是“年”字,最小是“河”字。再看单字中重复波画的大小长短变化。如《孔宙碑》“登”字、《小子 碑》“在”字,均有两个以上波画,因有大小之别,所以不觉单调。从轻重看,波画的形态大致经历一个“重→轻→重”的提按过程。这种轻重对比, 存在着明显或不明显之变化。如上图3-4中“丘”“里”的波画,提按分明,轻重对比一目了然;“汤”“兼”虽同样有波画,但提按轻重对比并不是很明显。如上面五图中字例,是按照每个字里波画的弧度大小顺次排列,起初如水面微波粼粼,最后如波涛滚滚之状。习书者当细加观察与比较,方能探得其中变化之妙。蚕头与雁尾之变化主要体现在蚕头的大小、下沉程度,以及雁尾的大小、上翘的高低程度方面。看《曹全碑》“毕”“存”两字,波画的捺尾部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毕”字波画的蚕头比“存”字大,并且更为下沉。再看《礼器碑》“存”与“寿”两字,“存”字波画的捺尾大,上翘较高;“寿”字捺尾小,出锋上翘处也不如“存”字那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