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新规,以后出借人从金融机构贷款转...
民间借贷新规,以后出借人从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一律认定为无效!旧规之前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才属于无效。那么,民间借贷新规关于这一点的变化有何区别,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比如:张三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100万,在取得银行的贷款后。张三将这笔款项以月息1分借给李四,借款到期后,李四未偿还本金与利息。
1、按照旧规的规定,这笔民间借贷属于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李四逾期未还款的,张三可以要求李四按照月息1分支付利息,即每个月李四需要付一万的利息给张三。同时,借款到期后,本金与利息需要一次结清给张三。
2、按照新规的规定,这100万属于张三从银行借的。张三以一分的利息转贷给李四。月息一分相当于年利率12%,没有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也不属于高利借贷。但是,这100万属于张三从银行借的,其将这笔款项转贷给李四就属于无效的借贷。李四逾期未还款的,张三只能要求李四偿还本金100万,无法要求李四支付利息。
所以,以后借贷的资金不能来自于银行的贷款,不管是自然人还是企业,从银行借的钱就不能再次转贷。转贷的行为就属于无效的行为,出借人只能拿回本金。
这个规定,意味着民间借贷不死也是半死不活,关于此事,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民间借贷新规规定银行转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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