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新光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煤焦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附原文及联系方式)

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江新光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煤焦化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江新光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煤焦化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备煤系统、炼焦系统(2×70孔6.78m捣固焦炉)、3×130t/h干熄焦装置、焦炉烟气回配、焦处理系统、煤气净化等生产装置,并配套有办公楼、储罐区等公辅设施,以及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为备煤系统精煤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焦炉烟气以及装煤和推焦产生的废气、干熄焦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车间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机泵、风机、破碎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焦尘、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脱硫灰、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等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固废处置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的农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设临时围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做好厂区绿化。

营运期:①废气:对备煤系统精煤预粉碎、粉碎和煤焦制样室产生的粉尘,设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排气筒排放;焦炉采用净化后的煤气为燃料,产生的烟道气采用'NaHCO3干法脱硫+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净化后经烟囱排放;设除尘地面站,分别对装煤和推焦废气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设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对干熄焦产生的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焦转运站和筛焦楼设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冷凝鼓风系统及各贮槽产生的尾气,送鼓风机前负压煤气管道不直接外排;脱硫再生塔尾气,经碱洗、酸洗和水洗后,送干熄炉空气管道;硫铵结晶干燥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旋风除尘+湿式净化洗涤'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粗苯蒸馏装置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放气体接入负压煤气管道;制酸系统各贮槽放散管放散气接入负压煤气管道;凝缩塔凝缩尾气接入脱硫后煤气管道;制酸尾气经碱洗、电除雾后经管道接至脱硫脱硝烟气管道;污水处理站设1套生物除臭装置,对恶臭进行处理。②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清污分排。生产废水(包括厂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生化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产净废水(循环排污水、加热蒸汽冷凝水等)排至小黄泥河。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设危废暂存间1座,对焦尘、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废催化剂、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后妥善处置不外排;对于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脱硫灰、空分装置产生的废吸附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等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纳入当地环卫系统。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笛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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