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东京审判宣判70周年 ——东京审判巨幅长篇油画及影像图片展
主办: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上海交通大学
承办: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
中华艺术宫
协办:上海市历史学会
上海市世界史学会
上海市中共党史学会
上海抗战与反法西斯研究会
上海市国际关系学会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制作:上海美术公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盟国在日本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A级战犯进行了审判,史称东京审判。东京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庭,1948年11月12日闭庭,历时两年零六个月。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被告,被指控于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犯下了反和平罪、普通战争罪、反人道罪。为此法庭审理了日本国内军国主义政治、侵华战争、太平洋战争、日苏关系、德意日三国同盟、鸦片毒品贸易、违反战争法规等侵略罪行和战争暴行,最终全体被告均被判处有罪,并被处以死刑等刑罚。
值此东京审判宣判70周年之际,举办东京审判油画和影像图片展,再现历史瞬间,昭示战争灾祸,珍爱人类和平。
著名画家李斌经过长时间构思、搜集相关文献,和东京审判有关专家反复讨论后,历时三年半创作长卷史诗壁画《东京审判》,虽尚未最后完成,为配合东京审判展览,先期展出,以飨观众。
此画全长168米,高4米,画中展示包括参与东京审判的法官、检察官、被告、辩护律师、证人、法庭工作人员等各类人物400余位(含多次出现者,共计616人)。画家通过历史图片、精选的庭审记录和塑造的出庭人物形象,以文献印制与油画绣像并置的特殊艺术样式全面、生动、准确地再现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
本画学术顾问为上海交大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史实审校为东京审判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龚志伟、赵玉蕙,英、日文史料选摘为向隆万、龚志伟、赵玉蕙、柴玉美、宝锁、曹鲁晓。
合作画家为王亚卿、陈明园、丁奕恺、杨旭。
配合画展,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从美国国家档案馆、日本国立公文书馆等公私收藏机构及相关人员家属征得的图片中选取了约二百张相关照片,一并展出。每张照片都附有中英文说明。
1946年5月3日,是东京审判开庭的第一天。法庭正面最高处是法官席,左起:勒林、麦克杜格尔、帕特里克、希金斯、韦伯、梅汝璈、柴扬诺夫、贝尔纳、诺思克罗夫特。左下角站立发言者是首席检察官季南,正在向法庭介绍各国检察官。
1946年5月14日,法官进入法庭时,全体被告起立。
1946年7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团合影。前排左起:帕特里克法官(英国)、克莱墨尔法官(美国)、庭长韦伯法官(澳大利亚)、梅汝璈法官(中国)、柴扬诺夫法官(苏联);后排左起:帕尔法官(印度)、勒林法官(荷兰)、麦克杜格尔法官(加拿大)、贝尔纳法官(法国)、诺思克罗夫特法官(新西兰)、哈拉尼利亚法官(菲律宾)。
1946年10月2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合影。前排左起:苏联检察官戈伦斯基、英国检察官柯明斯-卡尔、美国检察官季南、荷兰检察官伯格霍夫·米尔德、澳大利亚检察官曼斯菲尔德;后排左起:新西兰检察官奎廉、中国检察官秘书裘劭恒、法官检察官奥内托、菲律宾检察官洛佩兹、加拿大检察官诺兰。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团队。前排左起:桂裕顾问、倪征𣋉顾问、向哲濬检察官、吴学义顾问、郑鲁达翻译、张培基翻译,后排左起:周锡卿翻译、刘子健秘书、杨寿林(法官秘书)、鄂森顾问。(高文彬摄)
1948年4月15日,摄影师在法庭内为日本甲级战犯拍摄的最后合影。
1948年4月16 日,法庭官员保罗·林奇(右)协助派遣到法庭工作的通讯部队士兵厄尔·希顿将微缩影印法用于史上最长审判中的官方文件。复印件将会和法庭上检方辩方使用过的其他官方文件一起归档。
1946年8月15日,法庭内的军队女护士。
1948年11月4 日,后来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死刑监刑官的商震上将(右)与中国法官梅汝璈(中)、吴石中将(左)在一起。
1948年11月4日,法庭重新开庭第一天,甲级战犯东乡茂德之妻(左)女(中)与东乡的辩护律师本·布莱克尼之妻一起在听众席旁听宣读判决书。
1948年11月9日, 庭重新开庭后,美国赴日代表团团长查尔斯·马丁博士(左)与著名日本语言和历史权威学者爱德华·赖肖尔博士边聆听韦伯庭长宣读判决书,边阅读判决书。
1946年11月9日,被告岛田繁太郎和白鸟敏夫(右)下围棋,广田弘毅观战。
1948年11月12日判刑宣布的号外
1948年12月23日《朝日新闻》有关死刑执行的报道
展览期间还在演播厅播出获得亚洲纪录片大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新闻一等奖等众多奖项的上海电视台摄制的《东京审判》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