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人的惨痛代价

近期我处理了几起故意伤害案件,说是故意伤害,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事情确实可以说是小事体。

比如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然后推搡,接着一拳打到对方的鼻子上,好了,鼻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最后承担刑事责任,赔偿谅解不成的,大概率判实刑,还要留下案底,影响自己及子女未来的工作问题。

很多工作,是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了故意犯罪的刑事处罚记录,很多在我们看来是好工作的机关单位,就不能进了。

前面讲了一个是因为生活琐事,还有的是酒后一时冲动的,或者说朋友义气过去帮忙的,只要造成一定的恶劣后果,故意伤害罪来了,聚众斗殴罪也可能,寻衅滋事罪也可能。

动手打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更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伤者的直接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

千万别动手,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甚至是打输了还要坐牢,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比较经典的就是聚众斗殴罪。

那如果打人了,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第一时间寻求伤者的赔偿谅解,对于轻伤而言,是可以通过刑事和解来处理的,甚至如果还没验伤的,是可以不验伤的。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遇事多想一想,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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