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诉说法 | 情侣共同购房后分手,房屋应该如何处理?

导语

不少男女在热恋期就开始为未来结婚做准备,早早的开始准备婚房。但如果最终分手了,那共同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划分呢?

本文作者丨刘路路

就像早前的四大件,买房买车似乎成了现代结婚的必要条件。不少男女在热恋期就开始为未来结婚做准备,早早的开始准备婚房。本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情,但其中风险也很大。若最终分手了,那共同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划分呢?

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共有财产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没有权利大小、份额多少的区分。所谓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有份额多少的区分。

共同共有的要求很高,一般情况下若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且无约定的情况下,推定为按份共有。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若无明确约定购买的房屋,应按按份共有处置。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采取按份原则分割。原、被告解除恋爱关系后,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房屋,按各自投入的份额,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合理分割。

热恋期间买房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在做决定时也一定要三思。也许当时买房时感情有多炙热,之后在法庭上的争吵就有多激烈。为了避免昔日的恋人兵戎相见,在买房时提前写好协议、约定好份额是非常有必要的。

排版编辑丨修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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