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特殊的发票
偶然遇到一种非常特殊的发票,叫做分户发票。这个发票的功能如发票上注明的那样,“此发票纯系便利顾客及公务员因公报销之用,是一种发票的分割性质原总发票金额不变,存放本店备查。”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发票?
又出现在何时何地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我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研究。
首先,从我们收集到的这种发票分析,使用时间上只限于一九五三年,使用的地址只限于南昌市,使用的行业只限于餐饮行业。
一九五三年初,轰轰烈烈的三反五反斗争刚刚告一段落,政府管理部门的贪污与经营单位的偷漏税得到了遏制,但是如何在制度上创建一些长效措施,对贪污偷税做到长期有效预防,这些都促使财税部门去探索实践,“分户发票”就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的。
从发票使用上来分析,这是南昌市财税系统在饮食行业做的试点,并没有推广到其他行业,也没有推广到江西其他市县。
一九五四年以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发票。
究其原因,这种发票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例如
这张发票的总发票金额为三万两百元,分两份,这张票上写着每份两万两百元。这明显不对,我们判断可能是就餐的两个人没有均摊饭费,一个人两万两百,另一人一万,但是发票就是这样设计的,是按照就餐的人AA制,平均分配,所以在使用过程中比较麻烦。还有就是核查起来也费劲,总发票在饭店,分发票去报销,财务人员多长时间去核实一次?去了能不能见到总发票?都是问题。所以很快就坚持不下去了,也就不再使用这个办法了。
但是从发票收藏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发票是颇具历史意义与收藏意义的,而且数量非常有限,是值得收藏的好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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