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明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问题应予高度关注
1月25日,在江西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式上,省政协委员,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张明林代表民建省委会发言。张明林表示,高标准农田整治建设是实现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最重要的驱动力,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举措。江西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和质量方面领跑全国,形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江西样板”。当前,江西省已全面完成2825万亩的建设任务,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明林说,为助力做好这件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大事,民建省委会对10个县、100多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调研后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着后续管护和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两大难题,应予高度关注。
一是管护养护机制亟需完善。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率约80%,部分农田未能及时流转经营,导致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整理好的耕地质量下降,甚至出现少量抛荒现象,部分地区形成“政府管不到、集体管不好、农民不愿管”的尴尬局面。
二是可持续发展存在着问题。大部分高标准农田生态系统是以粮食生产最大化为目标导向,这容易导致系统功能退化。随着项目整治的快速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得到强化,粮食产能也明显提高,还催生出一批“稻—渔”“稻—鳖”“稻—虾”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但是,高标准农田的种植结构和景观也发生显著变化,非作物生境面积和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农田生态系统功能面临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强化江西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破解其后续管护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难题,张明林提出4点建议:
1.明确中标单位管护责任,实行保证金制度。
在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中标承建单位预留一部分工程价款作为后续管护责任保证金,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3年左右的维护和保养。这一方面有利于压实承建单位的施工质量,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已验收的项目中局部性的小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2.实施“田长制”,筑牢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各级“田长制”监管责任体系,有利于督导管护工作的长效化。各级“田长”要定期督查高标准农田管护运行情况,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使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建立各级“田长”与基层执法监察联动巡查机制,对管护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早整改”,切实有效地维护高标准农田设施。
3.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降低损毁成本。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设施置于户外,具有布局分散、地域偏远、使用期短、闲置期长、容易损毁或丢失的特点。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高标准农田设计自然灾害保险产品,确定自然灾害损毁最低免赔额度与最高赔付上限;另一方面,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基础、地方财政补贴为支持的双保险模式,率先出台《高标准农田项目设施管护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不断降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高标准农田损毁成本。
4.实施生物多样性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是一项极具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作。一方面,将高标准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省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跨学科研究,形成一批生态修复知识群、创新链;另一方面,出台“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资金、技术等激励措施,鼓励农田所有人、经营者、监管部门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保护工程,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向省内外示范推广。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