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强制执行过户央产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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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强制执行过户央产房须知

Part1

问题引入

拿到“判决一方协助另一方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至另一方名下”法院生效判决并不意味着胜诉方已经可以高枕无忧了,接下来的强制执行程序可谓更是一场对体力和耐力的比拼,不过竞争对手不再是被告,而是房屋过户涉及的各种国家机关。

本文以央产房强制执行过户为例(因为其涉及到央产房上市审批问题),将强制执行央产房的流程说明如下,由于政策的变动性原因,可能存在细节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予以核实。

Part2

央产房强制执行流程

1.取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的结余情况查询结果告知单原件》和《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原件》

上述文件是为取得《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的预备文件。上述文件的取得对于央产房来说一般来说不是跑一趟物业、供暖单位就可以解决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会告诉你上述文件的开具有专门的范本,从物业、供暖单位开出的证明往往因为格式不对而被拒绝接收申请(贵机关往往告知你是原产权单位这样要求的)。所以开具上述证明你需要去涉案房屋的原产权单位去开具。但是空手去的结果是原产权单位也不会给你开具,你需要以下材料提供给原产权单位:

(1)法院开具的协助执行函(一般都有对接单位的抬头,该文件并非每个产权单位都要求,建议提前打电话问清楚);

(2)强制执行裁定原件及复印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一审生效,请持法院开具的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联系一审审理法官开具,如果经过二审,请一同准备好一审判决书);

(4)房本的复印件(没有房本的复印件可以持法院生效判决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取原始购房合同);

(5)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取得《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

在完成步骤一之后你可以到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办理《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可以不提供);

(3)原始购房合同(买卖合同、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调取方式见步骤一);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的结余情况查询结果告知单原件》和《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原件;

(5)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原件;

(6)协助执行函(联系案件的执行法官直接寄送至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

(7)执行裁定书原件;

(8)法院生效判决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一审生效,请持法院开具的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联系一审审理法官开具,如果经过二审,请一同准备好一审判决书);

(9)填写《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登记表》。

3.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申请人取得生效判决的基础是对央产房的买卖、赠与则涉及到缴税的问题,如果是法定继承、借名买房则无需交纳税费,具体涉案房屋是否涉及缴税问题经咨询台查询可知,如果需要缴税,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完缴税后才可过户,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文件:

(1)协助执行函(联系案件的执行法官直接寄送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执行裁定书原件;

(3)法院生效判决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一审生效,请持法院开具的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联系一审审理法官开具,如果经过二审,请一同准备好一审判决书);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

(6)完税凭证(如果需要缴税)。

Part3

总结提示

可见,办理强制执行过户央产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建议委托律师专门办理。如果自己办理,请记住一点:

如果可能,多向执行法官要几份执行裁定书!

然后,多运动,少生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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