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英雄气短
他是决不投降的明朝宋江。
文/全历史 拾贰酱
1606年9月22日,李自成出生于陕西米脂县的农民家庭。
他是明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自称“闯王”。后来称帝,建国号大顺。
甲申之变中,李自成带领农民军结束了大明200余年的统治。他在抗明战争中表现出的机警和领导才能,看起来似乎有成为下一个刘邦、朱元璋的潜力。
然而攻入北京不到一个月,他就被降清的吴三桂大败,第二年在逃亡中死去。
不过,李自成身后留下了众多死心塌地的部下,比如他麾下第一大将刘宗敏,就曾在被明军追击时毅然杀死妻子,誓与李自成共存亡。李自成死后,他与大顺军继续顽强抗清,直至战死。
《鹿鼎记》陈圆圆。据《鹿樵纪闻》记载,刘宗敏曾到吴襄府把吴三桂宠妾陈圆圆霸占,致使吴三桂降而复叛。
历史上权力集团内部的形态各异,李自成与刘宗敏肝胆相照,但更多的是互相争斗。
纳粹头子希特勒曾为了夺权,杀死了和他一同起事的朋友冲锋队长罗姆。
洪秀全为了保证独裁,制造天京事变围剿了结拜兄弟杨秀清,致使太平天国由盛转衰。
那么,闯王大名下的李自成是怎样一个人?
第一, 他是运气爆棚的谈判高手。
起初,与李自成一同起义的都是西北地区领不到军饷的兵士,他们和手无寸铁的农民区别不大。前期基本一直被明朝正规军追着打,只能在辽东告急,明军回护时稍事喘息。
一次,李自成和高迎祥、张献忠等人又被明军包围了。负责剿灭他们的总督陈奇瑜,与陕西、郧阳、湖广、河南四路军队协同作战,将农民军围堵到了一个四面环山的峡谷,想来个瓮中捉鳖。
眼看粮草见底,李自成决定向明军诈降,并派人贿赂了陈奇瑜的手下,每人50两白银。结果,李自成竟把这事谈成了。
3万多起义军被放出后,势单力薄的明朝招抚官立即被反杀。
此外,李自成攻打北京城之时,其谈判的天赋和运气又帮了大忙。
农民军在宁武关(今山西忻州)死伤近7万人,元气大伤,再向东进恐怕难以突破明军防线。而沿途城防军大多由太监和文官监督,李自成利用他们贪生怕死的弱点,下令就地屠城以示威胁。
这些官员被吓破了胆,当晚就答应投降。最后,连守备京城的崇祯亲信太监和兵部尚书都被李自成招降。不费一兵一卒,起义军从居庸关杀到了西直门。
进京后,李自成先派太监到皇宫与崇祯谈判,希望皇帝将西北一带分封给他,之后退兵河南,承诺与明军共同抵抗清军。
极度好面子的崇祯不屑与“闯贼”谈条件,最后自缢殉国,李自成以两万兵马占领了五万禁军驻守的京师。
崇祯帝死前,逼皇后自杀,手刃妃子,最后自缢于今景山公园。李自成为崇祯厚葬。
当然,李自成诈降也好、招降也罢,不过是一些寻常手段,能够在不利条件下战胜明军,要归功于明朝内部的腐朽。50两银子就能收买一个将领,可见军饷缺到了什么地步。而且先剿再抚、临阵换将的策略就是崇祯皇帝亲自定下的,军队缺乏战力并不稀奇。
第二,残忍的仇富代言人。
对官僚阶级的无情,是闯王的立身之本。
李自成入京后严禁屠杀平民搜刮财物,但对部下报复京城官僚的行为却予以放任。以“助饷”为名,他规定国家级干部捐银十万,部级干部三万到七万,司级干部三万到五万不等。还制作了五千具足以碎骨的夹棍,对这些人严刑拷打。
而皇亲贵胄更是李自成的重点打击对象。
此前,李自成曾攻入福王所在的洛阳城。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最疼爱的儿子,仅名下庄田就有4万多顷。由于神宗在位大肆敛财,所以民间有“先帝耗天下以肥王”的说法。
据晚明人记载,李自成俘虏福王后曾割下他的肉吃掉。后来此事被夸大,说李自成将福王和鹿肉一起煮了,称为“福禄宴”。
农民军都是深受明朝官吏苛待的穷苦百姓,李自成对敌人的残忍反而成为他招揽队伍的生动宣传。他对外称,从皇帝金库和官员府上搜出了三千七百万锭银和一千万金锭,俨然是劫富济贫、义薄云天的侠士。
他本人不好酒色、不讲排场,与士兵同吃同住,农民军所到之处,全部均田免粮。
如此,闯王收获了一众忠诚度极高的战友,在他死后也情愿团结在大顺政权下。
第三,不知收敛的土皇帝。
李自成自称是西夏太祖李继迁的后人,称帝后便立志要复兴西夏,抛弃明朝旧制。
他将明朝行政机构全部更名,如六部改为六政府、文选司改为文谕院等。又下令将野鸡的尾巴毛缝到百官的冠服上,军服、官帽全部改为蓝色。完成了换汤不换药的“改革”。
显然,李自成不是个成熟的政治家,可惜他在战略方面也缺乏远见。
此时南明朝廷已经建立,大顺军受到三面夹击。
明亡后,吴三桂受到大顺军和清军两面夹击。如果此时李自成联合吴军,抵御尚未壮大的清朝还是有胜算的,然而李自成选择了与吴开战。
西南边,李自成派出的文官无力节制张献忠的川军,导致他在东北开战的关键时刻反水,大顺军瞬时陷入双线作战的窘境。
最终,亲自到最前线侦察敌情的闯王被当地人误杀,一代起义领袖无声落幕。
大肆屠杀明朝官僚李自成带来了名望和人才,而过于成功的经验,使他没有意识到明朝灭亡后,清朝已经成为自己最大的敌人。
杀死吴三桂全家,这个曾经会给他带来优势的行为,恰恰让李自成陷入孤立无援的劣势。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有时候成因亦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