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不是我,难!

歇歇眼,听轻松

那天律所风控助理发了一张天眼查获取的图片给我,上面显示的信息是“饶庆松在云南宣威市有一家企业”,风控问我这是否真实是我名下的企业,并告诉我最近各律所都在响应司法局号召对于律师“兼职”行为做自查自纠。我立马否定,告知风控一定是同名同姓。这也让我有些奇怪,我这样的名字,同名同姓的概率按理来说还真是不多,但是我确实听说过我老家宣威就有和我同名的人士,不过均为男性。看到这则天眼查的信息,显示的是“他”,估计是某位同名人士名下的企业吧。

话说回来,如果真有人假冒我的名字去注册成立一家企业,而后的证明任务就跑到我身上,需要证明那个作为法人的“我”并不是我,真假美猴王,还真难证明。

这些年处理过几起关于当事人身份证被冒用去注册成立企业,从而“被法人”的案件。处理起来还真不容易。

深圳吴先生自行创业,想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却发现自己进了工商系统的黑名单,无法正常注册。经查询得知,“自己”曾在安徽某地注册过公司而且受过处罚,一定是有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并进行了非法运作。处理这样的纷争有几条路径可供参考,但都需要耗去不少时间。

  • 其一,首先得跑到注册地工商登记处查询,然后针对工商注册事项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一般还需做笔迹鉴定以证实在注册时候签名的人士并非自己。

  • 其二,到注册地工商登记处投诉,看能否启动其内部核查程序,通过其内部核查来将该错误登记纠正过来。

  • 其三,针对由此引起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例如差旅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因被列入工商黑名单而造成的损失。

纠错在于亡羊补牢。目前条件下,工商登记出现错漏在所难免,但随着大数据运用及人脸识别比对,将完全有可能逐步降低该等错误发生的概率

最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区块链律师调查令”,运用的就是数字技术的全程留痕、防数据篡改的性能。此类技术如果得到推广而广泛运用,就能逐步杜绝工商登记出现类似错误,希望真假美猴王成为历史,我不用再去费力证明我不是“我”。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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