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大一统”思想:“意、壹、亦、衣、易”都是“一”

下面通过几个与“一”读音相同的字,来深入地认识一下甲骨文中的“大一统”思想,甲骨文中的“一”崇拜。

先来看“意”。

“意”这个字出现的比较晚,应该出现在战国时期,其母字是“音”,这个字出现在春秋时期,也比较晚。但是,音的母字是“言”,有甲骨文。而言的字形结构则为“辛”加“口”。

由“辛”、“口”到“意”的孳乳过程是:辛+口→言;言+一→音;音+心→意。理解“意”的关键在理解“辛”和“一”。

“辛”是甲骨文的基本字,源自书契符号,也是甲骨文的基本字形结构,在很多字例中出现。“辛”的字形含义是新刻写完成的书契,因此,有新的义项,不过这一义项后来独立出来,成为“新”字。而“辛”的最基本含义还是书契、契约,凡甲骨文字例中的辛字结构,都作此义。

“言”为“辛+口”,“口”的意思是语言,新是书契、契约。字形的整体含义是与书契相联系、配套的语言。在当时契约机制中,由于结绳和书契的信息记录能力有限,更复杂的契约条款只能以口耳相传的语言的形态存在。但是这些语言不是普通的语言,而是经过双方,甚至三方经过商讨之后所达成的共识,当然也是契约双方共识性意见。契约的第三方是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

因此,“言”中本来就是包含着“意”的。

“音”为“言+一”。这个“一”就是统一、一致、共识的意思,就是使得契约双方达成一致性意见,形成共识。其实言中已经包含了这一层意思,显然造出这个“音”字,是更强调契约中共识、一致的重要性。因此,“音”的含义是语言中的一致性的意,是无形无声的。

“意”为“音+心”。显然,即便不加心,音中本来也是包含着心的,加心是为强调意的来源是心,同时把这个义项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字。

下面来看“壹”。

壹这个字,目前能看到的字形出自战国,为大下一个豆。豆的字形是对大鼓的象形,但绝非象形文字,因为其含义并非是一个物理上的鼓,而是统一的“一”。

现代,大鼓是乐器之一,但是,在中国传统的乐队中,大鼓的作用是对整个乐队进行指挥,让整个乐队实现统一。现在戏剧乐队有一个角色叫“司鼓”、“鼓师”,就是乐队的总指挥。

在古代,大鼓的只要作用并非乐器,而是战争的指令发射器。即所谓的“击鼓而进,鸣金收兵”,军队的进攻就因为鼓声而被统一指挥。

“壹”大加豆,其含义实际与“太”等同。“太”为大一。两者的含义都是在大人的帮助下而统一。

甲骨文“大”的原始义为大人。在春秋之前的契约时代,大人的主要职责是充当契约中介,为契约双方、纠纷双方提供评理服务,帮助其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即实现“一”。即大人的职责就是“一”。大人都是义务的、自愿的,没有任何正式的强制权力,他们仅仅提供意见参考,其威信来自道德威望和义理水平。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泰”与“太”意思相同。在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中,“泰”、“太”的意思都是国家、天下实现“一”的状态,即整个社会取得一致性共识,并基于这种共识,形成良好秩序。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豆”是一,大人的职责也是一。这两个一之间存在本质不同。豆中的一,尤其是作为军令的鼓声,是基于暴力强制的,不服从一者将被严厉处罚,甚至杀头。但是大人的一,是完全基于契约双方的自愿。

下面看“亦”。

甲骨文“亦”为两侧各有一点的大,大是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两侧的两点,是说大人要对契约双方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对一方啥样,对另一方也啥样。就是在大人的帮助下,契约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契约,形成了一。

现代汉字将“亦”的意思解读为也,而对其契约背景和契约含义彻底遗忘。事实上,“亦”的内涵比“也”丰富地多。亦的契约背景和契约含义,清楚地体现在“迹”这个字中。

“迹”的现代字形为走之加“亦”。在甲骨文、金文中,走之的意思是遵循、顺应。因此,“迹”的字形含义,就是对“亦”的遵行,也是对契约的遵行,对双方所形成的共识的遵行。因此,“迹”也有“道”、“理”的意思。

但是,在“迹”的字形中,走之内的结构,可以写成“亦”,也可以写成“夾(夹)”和“朿”。甲骨文“夾”与“亦”非常接近,知识把大两侧的点换成了人,而且是对称的人。“夾”中的两个人,就是指契约双方。“夾”的字形含义,就是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对契约双方一碗水端平地对契约双方进行说理和调节。

因此,夾也有契约的义项,后来这义项通过加⺮独立出来,成为“筴”。而筴的音义都与策同,之指的简策。策的母字是朿,其甲骨文字形是对一对书契的契约文的描述。“朿”的义项,不仅有策,而且还有刺。策的本义是书契,而刺则是指契齿文(丰字形)的形态,象鱼刺。同时,刺还指对朿的刻写。

下面来看“易”。

甲骨文“易”为卯的半边,加上彡。甲骨文卯的字形含义,指的是一对结绳的相同位置的绳结相互对应、卯定。彡是契齿文的一半。因此,“易”的字形含义,为契约的一方。一方与另一方签订契约,就意味着已经达成交易。因此,“易”的原始义项就是交易之易。这种交易将会使得契约双方都出现变化、变易。同时,这种交易至少会解决一方的困难,让问题变得简单、简易。而交易达成、契约签订的基础则是双方之间达成共识,形成一致性意见。因此,易还有“一”的意思,“一”则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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