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次严打,规模很大,1996年,到底起到多大作用?

在昨天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1983年严打的问题。认真地说,历经了1983年的第一次严打之后,我国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明显下降。今天,我们聊聊1996年的第二次严打。1996年,也就是第一次严打的13年以后,我国又进行了第二次严打。为何要进行第二次严打,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聊聊什么是严打。严打的全称是《关于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简称为严打。1983年7月,我国开始了著名的严打。由于后来在1996年和2001年,又进行了两次严打。因此,1983年严打又被称为第一次严打。1995年严打和2001年严打,又被称为第二次和第三次严打。

严打的开始与各种案件的总数量有关。1979年,我国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为50多万件。1980年,已经达到了70万件以上。1981年,更是达到了89万多件。1982年,虽然立案总数降低到了75万多件,但是大案要案的数量仍在增加。与此同时,公安干警的数量明显不足。从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中期,我国公安机关的警力总数,一直维持在70万左右。

由于老一代干警们陆续退休,新老干警交替不足,警力最少的一年,只有69万多人,还不足70万。直到80年代中后期,警力总数才增长到了80万以上。按照美国著名学者沃克提出的《美国警察》理论,沃克阐述了自己对警察队伍建设各方面的看法和建议。其中,关于警察队伍数量和密度的理论非常重要。沃克认为每1万人中至少有25位警察,才能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每位警察负责管理400人左右,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可能会面临有心无力的情况,社会治安会无法保证。很多西方国家,都按照这一理论,建设自己的警察队伍。当时,我国公安机关的警力数量,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为了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的稳定,1983年7月,我国颁布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被称为1983年严打。

那么,1983年严打起到了多大的效果呢?从1983年到1985年,在为期3年的严打行动中,公安机关总计打掉了抢劫、强奸、盗窃等各种犯罪团伙19万多个,抓获团伙成员86万多人。与此同时,一些陈年旧案开始被陆续侦破,总计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60多万,抓获各种犯罪分子177万多人。

与此同时,鉴于民间枪支散落过多的问题,总计缴获了各种枪支2万多把(包括部分制式枪械),以及50多万发子弹和大量的管制刀具、弓弩等物品。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1984年,我国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下降到了51万多件。1985年、1986年,基本上都维持在54万件左右。到了1987年,立案数量为57万多件。

但是,从80年代末期开始,一直到90年代前期,我国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再次迅速上涨。我们以山西省为例,据统计,1991年以来,全省(山西省)共立车匪路霸案件7435起,其中抢劫案件3501起,盗窃案件2723起,流氓、伤害案件596起,杀人案件166起,哄抢案件77起,其他案件26起。截至1995年,公安机关的立案总数已经超过了150万件。不过,与1983年的时代背景相比,90年代中期又面临了新的情况。

首先,改革开放已经推行了10多年时间,经济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各种西方的影视剧和书籍,也开始逐步进入国内。相当一部分影视剧和书籍中,含有暴力、色情等内容。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很多人开始照猫画虎,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第二,进入90年代以后,很多大中型企业开始了改革或者改制,很多工人陆续下岗。

当时,大部分工人都是没有问题的,选择自己再就业或者经商致富。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开始从事各种犯罪活动。在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过程中,确实发生了很多下岗职工涉及的情况。第三,随着经济持续发展,一些人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第一批富起来的阶层。当时,针对富人作案的情况逐步增多,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

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各地出现了一系列的重特大案件,例如鹿宪洲案件、白宝山案件等等。鉴于各方面的情况,1996年4月,我国开始了第二次严打。第二次严打:计划在2年时间里,迅速改变现有的社会治安情况,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此可见,当时的社会治安问题是重中之重。

在90年代,我国拍摄了一系列的纪实性影视剧,例如《121大案》《黑白大搏斗》《刑侦一号案》等等,基本上都是围绕第二次严打拍摄的。

那么,在为期2年的第二次严打中,到底取得了什么效果呢?在两年的严打期间,我国警察队伍总计打掉了各种犯罪团伙9万多个,各种犯罪分子42万多人,其中30多万人被判刑。其中,26万多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国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下降了5.4%,重大案件的立案数量下降了1.7%,实现了建国以来立案总数和重大案件数量的双下降。

经过新一轮的严打之后,群众拍手称快,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鉴于民间枪支过多的问题,同样是在1996年,我国颁布了《枪支管理法》。各地公安机关开始收缴民间枪支,民间百姓们的土枪、猎枪等必须上缴。我们以黑龙江省的齐齐哈尔市为例,截至1994年统计,仅仅齐齐哈尔民间,就有8000余支猎枪登记,齐齐哈尔甚至也有自己的猎枪厂。

由此可见,收缴民间枪支已经刻不容缓。那些非治安机构持有的枪支,也必须全部交回。当时,邮政、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都曾经拥有一定的枪支,甚至还不少。在这一期间我国共收缴了近100多万支非法枪械,其中不少是军用制式枪支。

第二次严打期间,各地公安机关,也根据自己情况的不同,在主要打击对象上有所区别:北京主要的严打对象,是针对影响恶劣、久而未破的大案;上海、河南严打流窜犯罪;山西主要针对黑势力团伙;广东主抓吸毒;广西、青海严打制枪贩枪、买卖毒品;新疆则主要严打暴力犯罪团伙。

在1996年开始,为期2年的严打期间,打击了各种犯罪分子,有利于经济持续发展和秩序稳定,社会治安情况明显改善。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群众的安宁生活,公安队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那些一线基层干警,经常加班,非常不容易,向公安干警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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