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不是“收银员”

家长委员会不是“收银员”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永善县知临(上善)中学收取试卷复印费等乱收费问题。经核查, 2020年秋季学期,永善县知临(上善)中学通过家长委员会讨论同意的方式,以班务费名义向七年级学生收取周练、月考试卷复印费、水费,统一组织购买不在《云南省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表》目录内的其他教辅资料等,共违规收取489名七年级在校学生35.14万元费用,人均收取718.68元。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昭通市政府立即责令整改,并清退违规收取费用。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不少,但没有收费这一项,即使有,也要依法依规收取,不能乱收,损害家长委员会以及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然而,不少的家长委员会却越俎代庖,成为“收银员”,或收取校服费,或收取资料费,或收取空调安装费等,不一而足。

过去,家长委员会只是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比如,某校违规收费被查处,学校声称事先“与家长委员会协商过”,让家长委员会“背锅”。言下之意,乱收费是经过家长委员会同意的,是家长自愿的,没有强制收费。

后来,有的学校不想承担责任,不愿惹火烧身,干脆把收费的美差交给了家长委员会,不管收取什么费用,都由家长委员会具体负责向家长发布收费通知,收取并支付费用,并且解释权掌握在家长委员会手中,学校不“沾边”。有些家长委员会乐此不疲,愿意效劳,因此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的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

家长委员会乱收费,学校虽然没有“沾边”,但也与学校有关,不能让学校免责,躲过处罚。没有学校的暗示,或授权,家长委员会不可能自作主张,收取各种费用。即使家长委员会自作主张,收取相关费用,学校也不可能不知情。知情却不及时阻止,是失职,也是纵容。可以说,许多乱收费,尽管是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收取的,但家长委员会只是具体的操作者,学校才是幕后的操纵者。

因此,处理家长委员会的乱收费行为,止于一退了之和责令家长委员会整改,对学校网开一面,则没有震慑力,学校没有承担违规收费的成本,乱收费行为将会屡禁不止,可能今天退,明天又收;可能此地退,彼地还在收。云南昭通市此次处理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违规收费行为,从处理结果中看到的只是“立即责令整改,并清退违规收取费用”,却没有看到处理学校的只言片语。如此对学校网开一面,让学校免责,没有责任人承担责任,不仅对该校,而且对其他学校,都不会产生震慑效应,收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具体地说,处理家长委员会的乱收费行为,除了要求家长委员会整改和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外,还要拿学校示问,只有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让学校承担违规收费的成本,才能形成震慑力,学校方能引以为戒,不会暗示或授权家长委员会收取各种费用,也不会纵容家长委员会乱收费,乱收费行为才能够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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