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破鞋文化

说到破鞋,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少林足球》中,皮笑肉不笑的星爷身上背着两包庞大的城市垃圾,穿着一双裸露脚趾的原价两元的那双。我今天要说的不是星爷脚上穿的那种破鞋,而是王小波《黄金时代》中女主人公陈清扬被革命群众授予的那种。
  小时候,兴搞阶级斗争,我看见过斗争地主的老婆,一双破鞋挂在她脖子下面。开始我很不明白,为什么要挂双破鞋呢?后面有人告诉我,这表示地主婆是个破鞋。我还是不明白破鞋是什么?破鞋就不是好东西。为什么不是好东西?破鞋能是好东西吗?那人有些不耐烦了。
  “破鞋” 在古代称为娼妓,在近代又称为婊子,有汉语词典对“破鞋”的解释是:“指乱搞男女关系的女人。”说得文雅些,叫“人尽可夫”。
  尽管破鞋一词,有段时期使用率还很高,但要真考证一下破鞋的来历,还有些费周折。工夫不费有心人,经过努力终于有了些眉目,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种说法。
  根据推测,“破鞋”一词来源于《水浒传》里“阎婆惜”的谐音。阎婆惜是山东及时雨梁山头领宋江同志的姘头,不过那时的宋同志还没有被逼上梁山,在郓城里做押司,官虽不大,但也属于县城的上流阶层,有花不完的银子。阎婆惜年方一十八岁,颇有些颜色。起先阎婆惜凭着会唱诸般耍令,在娱乐场所当三陪小姐。“不想这里的人不喜风流宴乐,因此不能过活”,挣的钱也不多,父亲死后,连棺材都买不起,没办法,只好屈身给宋同志,倒也享了几天福。“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但宋同志整天忙于革命工作,“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紧”。阎婆惜正值妙龄之际,加上宋同志长得比较困难,黑黑胖胖,身材也并不高大,因此,阎婆惜自然不满意。还有一个原因,如果是明媒正娶的话,属于郓城县上流人物的宋同志再怎么样也终究是自己的老公,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可是宋同志只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楼房,置办些家伙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在那里居住”。结婚证都没办,没有什么名分。这种情况下,阎婆惜悄悄喜欢上了宋同志的下级后司贴书张文远。张文远这小子年轻英俊、乖巧伶俐,人称“小张三”。被戴了绿帽子,宋同志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不是我父母匹配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谁知阎婆惜吃定了宋同志,偷拿了他和梁山私通的招文袋,还逼他约法三章,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改嫁张三”,结果被宋同志杀了。照那时的观点,当然是阎婆惜的错了,你既然跟了人家宋同志,就要一心一意地过日子,要不是去偷人,宋同志也不会杀你。后来有人将也要偷人养汉的人叫做“婆惜”,意思是不会有好下场,叫来叫去,变成了破鞋。
  “破鞋”与缠足很有些关联。缠足被幽默大师林语堂叹为“中国人感官想象力最精致的创作”,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据清钱泳《履园丛话·杂记上》引《道山新闻》考订,缠足是写出经典名句“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后主李煜发明的:“李后主窈娘以帛绕足,令纤小屈足新月状”。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宠妃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宛若仙女下凡。变态的男人们看见小脚女人,“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喜欢得不得了,即便是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也以能娶小脚女人潘金莲自豪。其实男人们的真正用意在于控制女人。一经缠足,连走路都走不稳了,女人岂不就十分“老实”了?《女儿经》里说了:“为甚事,缠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如不缠足,就是大脚女人,会将鞋撑破,于是就成了“破鞋”,后来形容那些不守规矩的女人。
  穿鞋就要穿新鞋穿好鞋,破鞋又脏又不值钱,谁还会重视呢!旧社会,女人卑贱得就等同于破鞋。《诗·小雅·斯干》云:“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赏,载弄之璋。”意思是生下女孩,随便扔在瓦片上,叫“弄瓦之喜”。可是生了男孩子,却放在玉上,叫“弄璋之喜”。殷商卜辞中即有“贞,有子”、“不嘉,有女”的爻辞,前者的意思是“太好了,是个儿子”,后者的意思是“大事不好,是个女婴!”《世说新语·汰侈》: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石崇为了劝客人喝酒,随意斩杀家中的侍女,而那个客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他杀他家里的人,关我屁事,我就是不喝,看你把我怎么样!不把女人当人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难怪刘备先生说“妻子如衣服”,衣服穿烂了扔,我说连衣服都不如呀!
  鞋脏了破了就会落下被人丢弃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鞋就等于人,因此女人是很重视的自己的鞋的。《金瓶梅》第二十三回宋蕙莲和潘金莲争宠,便是争的鞋子。(宋蕙莲)道:“冷合合的,睡了罢,怎的只顾端详我的脚?你看过那小脚儿的来,象我没双鞋面儿,那个买与我双鞋面儿也怎的?看着人家做鞋,不能彀做!”西门庆道:“我儿,不打紧,到明日替你买几钱的各色鞋面。谁知你比你五娘脚儿还小!”妇人道:“拿甚么比他!昨日我拿他的鞋略试了试,还套着我的鞋穿。倒也不在乎大小,只是鞋样子周正才好。”把在门外偷听的潘金莲恨得不得了。第二十八回,秋菊捡到一只鞋子,潘金莲起先以为是自己的,就骂秋菊:“你看贼小奴才,把我这鞋弄的恁漆黑的!看我教他爹打他不打他。”她教春梅将秋菊拉倒,打了十下,打得秋菊抱股而哭。后来才知道是来旺媳妇的,但潘金莲还是换了一双绿绸子睡鞋,大红提根儿的。《金瓶梅》中关于鞋的情节还有多处,可能有着某些寓意,本人将另外行文研究。
  当然,女人是不是破鞋得男人说了算。象陈清扬,当初人说她是破鞋,是因为怀疑她偷汉,而事实上她没有偷汉。奇怪地是,一旦真正和王二发生了关系之后,她也就不是破鞋了。你跟我就是好女人,不跟我就是破鞋。女人一旦被当成了不值一文的破鞋,男人便有了一百个理由唾弃她。要按这个标准,中国历史上破鞋那就数不胜数了。四大美人,无一不是破鞋。就说第一大美女西施吧。西施原本是一个村姑,天天在溪边洗衣服,碰上越国的风流大夫范蠡来给吴王夫差选美女。原来,越国已经先后送了几批美女给吴国了,可越王勾践都不怎么满意,因为没达到让夫差迷惑不问朝政的效果。范蠡也一直继续在寻找美女。以范蠡的审美眼光来看,西施自然是美不胜收了,这回他不那么伟大了,便自己先用了西施三年,西施还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可是不久就夭折了。这不是瞎编的,有史料为证。唐陆广微《吴地记》云:“勾践令范蠡取西施以献夫差,西施于路与范蠡潜通,三年始达于吴,遂生一子。至此亭,其子一岁,能言,因名语儿亭。”见好久没有动静,勾践就问范蠡美女找到没有?把西施交出去,范蠡有些舍不得,但考虑到用美色来行贿的主意是自己出的,再不选出个绝色的给夫差怕交不了差,只好说找到了,并问大王要不要看看。勾践说,看什么看,反正又不是我用的,你送走就是了。范蠡痛苦了三天三夜,最后忍痛割爱,把西施献给了夫差。夫差见了西施,马上被她的美貌迷住了。觉得勾践还蛮懂味,是真的服了自己了,便逐渐放松了对越国的警惕。勾践趁机“卧薪尝胆”,发展经济,扩充兵力,时机成熟,突然出兵将原来灭了自己的吴国给灭了。
  后来,西施人是回到了越国,却已经成了不值钱的破鞋。勾践一看见西施,眼都直了,自己怎么把这么一个绝色美女送给了夫差,后悔得差点没上吊。吴国刚亡,他怕步夫差后尘,再说自己堂堂的一国之君,怎么能留用一个破鞋呢!于是狠着心令人将西施用皮袋子装着沉入了江底。也有人说,是范蠡偷偷地将西施拐跑了,躲到了一个人们找了两千年也没找到的地方。唐陆广微《吴地记》转引东汉《越绝书》载:“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如果是真的话,范蠡不嫌弃西施这个破鞋,说明他还是一个有良心的男人。
  明江盈科《雪涛小说》中云:“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成为破鞋不是女人的错,是男人想方设法占有女人的淫欲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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