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需要关注的新准则、新报表格式变动总结

春节快到了,别人都在忙着一年的扫尾工作,着急的不着急的工作,都妥善安排到节后,开开心心的准备回家过大年,而审计师们此刻却是一头扎在项目上,没日没夜,忙得不可开交,仿佛这个年跟自己没有关系,这个年只属于别人,只属于家人。

不过话说回来,习惯就好,忙完这几个月就迎来会计师事务所的旅游季,那时,别人就只能在朋友圈羡慕的份儿了。

言归正传,年报紧锣密鼓,相关公号对于年报的总结也不少,比较全的当属致同的那篇总结,近两年,财政部也挺忙的,忙着发布新修订的准则、指南和解释,忙着一次次的调整财务报表格式和解读,新准则的执行时间各有不一,追溯事项也不尽相同,新报表格式变动也挺大,这里有必要做个总结,便于自己年报审核,在此与大家共享。

一、追溯汇总

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追溯情况如下:

1、套期会计

一般情况不需要追溯调整,但也有例外,即,①对于期权的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分开,仅将内在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②对于远期合同,将即期要素与远期要素分开,仅对即期要素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③对于金融工具的外汇基差进行分拆,仅对排除外汇基差后的金额工具指定为套期工具。前述事项可以选择是否追溯调整。准则原文如下:

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般不追溯调整,但准则还涉及11条情形,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调整或不调整的情形。①分类和计量不需要追溯调整,新准则实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不调整比较期,而是计入新准则实行当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②对于债权性金融工具的(业务模式为合同现金流或者为合同现金流+出售),需要根据新准则施行日的业务模式进行追溯调整;③特定货币时间价值评估,评估以初始确认时存在的事实情况为基础,需要切实可行;④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评估,评估以初始确认时存在的事实情况为基础,需要切实可行;⑤混合合同按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比较期期末公允价值以各组成部门在比较期期末的公允价值之和计量,新准则施行当日的公允价与比较期期末公允价差额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⑥对于权益性金融工具,应当根据施行日事实情况进行指定或撤销,并追溯调整;⑦金融负债,应当根据施行日事实情况进行指定或撤销,并追溯调整;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追溯不切实可行的,以比较期期末公允价作为原摊余成本,以施行日公允价作为新摊余成本;⑨“三无”投资及其挂钩的衍生金融资产,施行日公允价与比较期期末公允价,差额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与三无投资挂钩的衍生金融负债,前述差额只能计入期初留存收益;⑩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考虑会计错配,判断是否将全部利得或损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⑪预期信用损失,应当比较初始确认时的与施行日的信用风险。准则原文如下:

3、金融工具列报

不需要追溯调整,原文如下:

二、财务报表格式

关于新报表格式,分别在2017年12月、2018年6月发布过两次,相应的解读也发于2018年1月、2018年9月发布,后于2019年1月,财会[2019]1号文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关于前两次修订及解读的分析,我们撰写了《财政部新财务报表格式解读(2018年1月、9月)》、《财政部丨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C社解读丨新财务报表格式中对于套期会计准则的列报详解》、《这样扫一遍报表,才能印象深刻!》系列文章,需要系统性阅读的,可公号回复“报表”。

最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相关科目可据实增减,与此前发布的执行新准则格式比较而言,差异很小,主要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基本一致;

②利润表将汇兑收益单独列示出来,而此前格式是在财务费用中列示;

③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包括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这点值得注意,此前我们一般认为是投资活动,而现在是归入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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