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 041 论十干合而不合 6

正文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6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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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是争斗,妒是妒忌,争合、妒合就是两干合一干。好比两名女子爱恋同一男子。比如两辛合一丙,两丁合一壬等等。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会有争合妒合的说法。可是,争合与妒合又各不相同。两阳干合一阴干,称之为争合,如两甲合一己,好比两男争一妻,肯定要争斗;两阴干合一阳干,称之为妒合,如两己合一甲,好比二女恋一男,肯定会妒忌。阴阳相合属自然之本能,所以一定会有相合之意,只不过用情不专一。

假如两干争合一干,但是中间隔有他干,不会产生争妒。如朱家宝命造,年干庚与月干乙、时干乙相合,但是隔着癸。虽有相合之意,可是终究不能相合,没有争合、妒合的坏处,所以福泽不会减弱。再如庚午年乙酉月甲子日乙亥时,年干庚与月干乙、时干乙相合,但是年干与时干之间隔着乙甲,仍然属于合杀留官,这是高太尉。再如王某造,年干癸、月干癸与日干戊相合,虽然终究不能相合,可是却有相合之意,因此,没有争合、妒合以及用情不专的坏处,所以福泽不会减弱。

【点注】

争合与妒合,乃是命中天干相合没有严格按“一夫一妻”制方式去进行相合,反而是出现一阳干合多个阴干(一男多妻)、一阴干合多阳干(一女多夫)的混合形态。但是对于天干相合而言,其情意尚有,只是情不专一。比如甲木日主,时月两干全是己土,则一甲合此二己,就是一男和二女之象,对于甲木而言,对此两己土都有情意,只不过甲之情分了两份,不专一了。对于这两个己土而言,就存在争合妒合的情况了。月上己土必想是一人合甲,时上己土也是想一家合甲,此两己土之间就会存在争斗与嫉妒的关系了。

另外天干化气一说,从来是有化真化假之说。在格局论中,基本不考虑化气的问题。格局论命体系,只以日主的正五行天性去分析命局,不必节外生枝去研究化气成否的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八字中是否出现日干的合干,也无论合干与日主的相合关系状态如何,都不作化气格去研究的。

【题后语】

四季之水宜忌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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