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

“知情权”,应是民主社会的产物。在封建社会,所有的事都是皇帝家里的事,他愿不愿意告诉你要看他的心情。民主社会就不一样了,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他想要知道什么,“仆人”就必须告诉他。听起来真是让人精神振奋,但若仔细想一想,却没这么乐观。
首先,正如某政治人物所言,政治就像是魔术师手里的盒子,魔术师打开一个盒子让你看,又打开一个让你看,但总有一个盒子你是看不到的。所以,如果你以为你可以了解所有的国家事务,未免是太天真了。最起码,从国家利益着想,有些东西也是我们无须急着去了解的。
其次,其实反而是更无奈的:让你看了,你却看不懂!
几年前看过新闻学教授陈力丹的一篇文章。在指出某媒体频频刊发关于换头术的假新闻之后,陈教授评论道——
抛开伦理问题不谈,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把一个人的头颅移植到另外一个人的躯体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这是常识,然而我们的传媒却经常在这样的问题上缺乏常识!
这样的评论,我反而是觉得“缺乏常识”,因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是我们普通人根本无力了解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每年颁发的诺贝尔物理学、化学、生物医学奖,你能理解这些得主的成果吗?那么,“现有技术条件”究竟是如何,我们普通人又怎么能知道?
现在的社会分工已经精细到令人恐怖的地步。以前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如今是“隔行如隔重洋”都还不足以形容。于是,“知情权”的实现也越发成为一件难事,甚至可能将是绝症,就像海德格尔所预言的,“技术的白昼是世界的黑夜”。

就目前而言,我只想到两点。一是,要让专家监督专家。苑茵女士曾到英国上议院做客,发现那些议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所以质询起大臣(部长)来,都是有板有眼。二是,不要瞎起哄。一看到某个“大V”说句“我们都有知情权”,就纷纷附和,从来不想想自己对此事究竟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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