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老师能不能写一篇关于公司用私卡的利弊?

房老师能不能写一篇关于公司用私卡的利弊,最近在公众号上看到很多12月以后公对私不能用了,觉得应该让老板们看看。

回复:

一、公司用私卡的利弊

1、先说利:用私人卡收款最大的好处是隐瞒收入更隐蔽了,增加一道防火墙。我一个同学主要是家具生意的,系公司法人代表,曾经就针对这个问题咨询过我,直接把货款转入她个人卡里有风险吗?我就问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能不能用父母的或兄弟姐妹的卡去收款,总之不能用股东及配偶,更不能用法人及配偶的。设置一道防火墙行不行?

2、再说弊:所谓的弊,你要提前想好了一旦被税局稽查的后果是什么?不外乎就是补税、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当于你借税局的钱,每年支付约18%的利息(当然了,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最高滞纳金100%)、0.5-5倍的罚款。

举例说明:假如你公司通过个人卡收取100万元工程款,按照10%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你偷增值税10万元,第五年被税局稽查,后果是什么呢?偷的10万元税肯定是要补税10万、附加税1万、滞纳金10万*18%*5年=9万、罚款不说5倍了,就按照范冰冰的标准3倍罚款30万,所得税100*25%=25万。累计需要缴纳10+1+9+30+25=75万元。在这75万元里其中10+1+25=36万是你当初应当缴纳的而未缴纳的税款,其中9+30=39可以说是你因为偷税额外缴纳的。

3、最后说税局如何认定?

依法。这两个字看似简单,其实内涵丰富。

你比如:稽查找到了你的客户,原则上说你偷税只要不是你们双方恶意串通行为与客户的关系并不大,客户直接承认了这笔交易,录取了口供签字画押,并递交了当初你们交易的相关合同或付款证据,麻烦了,偷税的事实很容易被认定。

再比如:稽查找到了你的会计,会计担小认怂,也承认了当年隐瞒收入的事实,偷税罪的事实基本上就被做实了。下一步就不是麻烦了,而是“灾难”来临。

假如你的会计胆大,一口咬定(其实专业的会计也必须这么说),说这件事与公司无关啊,款项又没有进入我公司对公账户,也没有进入公司法人/股东及配偶个人卡,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本人并不知情。哈哈哈,下一步税企双方就会撕破脸,走听证、复议、诉讼程序,这就要看企业的勇气和胆识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最终的结果税企双方可能都无法预测,就要根据法院的认定。顺便说一句税企争议诉讼税局败诉的案件这几年越来越多。

二、公对私不能用了

我认为这是误解,也可以说是扩大理解。

主要是指大额转账需要提供合法的资料,并非是不能用了,一刀切,不合法也不符合事实,比如:支付500万元的劳务费给个人,银行可能会让企业提供双方的合同,甚至发票之类的材料。再如,公司发工资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工资表,法人签字,盖章之类。总之:只要是合法的转款不必过度恐慌。

如何应对呢?一句话:化整为零,蚂蚁搬家,性急吃不了热豆腐。哈哈哈哈哈哈!!!!

当然了,违法的业务很难有正确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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