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本质与内涵
伴随《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推动与实施,我国基础教育开始了新一轮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践。相对以往改革,此次改革的核心和最大价值在于它在整个基础教育领域引发了一次关于“教育的价值和目的”的深刻思考。
“我们究竟要培养学生什么?”“未来的国家和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这些问题涉及到了教育的本源,涉及到了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的理解和对自身职业的定位,也涉及到了全社会对教育的期望。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需要理解的几个核心词
综合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的本质区别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综合,指的是大综合,是学生学习阶段,不同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不是某一学科教育的拓展实践与应用。根据《纲要》要求,学校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主体,学校需要根据自身学情、校情,以及所在地区社会资源、学生家庭的教育能力与资源,为学生综合打造一套立体交叉的、综合性实践活动类课程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不同的学生可以通过专业人员的选课指导和生涯规划,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身学习水平与能力、学习兴趣与职业选择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链,并沿着为其规划的课程链,在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一路体验与实践,同时收获能力与经验。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强调的是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和综合实践的一体化,不同年龄、不同学情、不同生涯规划的学生,不论是帮助其深入理解学科知识与技能,或是促进不同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抑或感知体验自身生活的环境,还是为今后的生涯规划进行职业体验,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我们会发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综合性和融合性总是能满足学生在人生不同阶段感触生活、感知世界、感受自己的需求与愿望,这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综合性的价值与魅力所在。
真实情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来源于生活、回归于生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社会”的教育观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多强调的是学生对生活、对社会,乃至对自身的理解与改造。只有为学习者搭设一个真实的生活或社会情境,并帮助其沉浸其中,在真实情境中独立感触、体验、思考、实践,乃至在教育者(教师、家长或社会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下,尝试进行操作和改造,才能让学生真正将不同学科知识深入理解、融会贯通,也才能在此过程中,促进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养成型教育目标的培养与提升。
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域中的“考察探究”为例,由于要让学生亲自完成相关的考察与探究,就需要将课程主题与学生身边的真实生活情境相结合,在学生的亲身体验中,慢慢感受和体验,而通过这种方式积累的经验也将为其未来生活打下坚实基础,并对其学业选择和职业规划产生一定的影响。
表现性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首先引发的就是教育评价的变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系列综合性实践活动课程的集合体,由于其综合性、实践性和偏重养成性教育的特性,继续使用学科课程原有的评价模型和比重,往往无法完整反映学生在真实情境中体验感受和实践创新的过程与收获,也就难以促进学生学习实践,伴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就是对教育评价的改革与探索。
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域中的“社会服务”为例,社会服务是《纲要》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四大领域之一。社会服务类课程对于青少年核心素养中责任担当的塑造和养成有着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和实践价值。常见的社会服务包括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普宣传、社区服务、勤工俭学、扶困救残等,这一领域的活动,很难以过程性评价加终结性评价的方式描述、分析和评价社会服务过程中学生关于服务与工作对于自身和社会发展的价值与意义,以及学生在情境中的思考、困惑和需求,也就失去了教育评价对于教育过程的支架作用。
表现性评价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它倡导教师根据教育需要,将学生置身于真实(或模拟)生活情境之中,让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设计创造某一物品,并通过过程性评价了解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理解、掌握和熟练使用程度,以及其在团队合作、问题解决、创新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而言,表现性评价无疑是更为适宜的评价模式,其评价方式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方面要求学生在真实情景中,通过成果展示、设计制作等参与评价;另一方面,教师要进入到情境中,通过角色扮演,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创造能力,并由教师手工完成打分过程。
此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提出是对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的重大改变,不仅将原有单一学科课程体系变为综合、学科二元课程结构,还第一次打通了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物理屏障和思维桎梏,从而联动地引发了一系列思考与变革,这些变革的影响将是非常深远的,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本文原载于《中国科技教育》2018年第7期“专题”栏目,作者张恺,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