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非:进士徐克刚从仕生涯
进士徐克刚从仕生涯
一
徐克刚,字经畬,一字仁山,号壬阶,清代山西保德州人,咸丰三年(1853)进士,为赐同进士出身三甲第六十一名。该年五月壬子引见新科进士拜见皇帝时,徐克刚等进士被分到六部学习。咸丰四年(1854)起,即任京师礼部衙门额外司员主事,《大清缙绅全书》显示,这一任职持续咸丰、同治两朝,一直到同治十二年(1873)冬,历时二十年。同治十三年(1874)秋,又任京师礼部衙门仪制司主事(加一级),这一任职又持续同治、光绪两朝,一直到光绪六年(1880)夏,由礼部郎中出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加三级),他才离开北京。
二
其在山东道监察御史任上,展现出刚直不阿的一面,只要发现问题,就敢于上奏弹劾。见诸正史记载的弹劾就有四件事,三件发生在光绪七年,一件发生在光绪八年,均载于《清德宗景皇帝实录》。
一件事是光绪七年,徐克刚奏参上驷院郎中广善与上驷院卿尚宗瑞营私一折,上疏的主要内容是:“上驷院郎中广善与上驷院卿尚宗瑞往来营私,蒙古王公呈进马驼,广善令笔帖式安吉、俊良索取银两,并将口分按三成扣留,贿嘱尚宗瑞不催交翼变价,以冀冒领口分。又各圈应领豆米,安吉、俊良说明扣头,然后分给。种种需索,物议沸腾,请旨查办。”这一年的三月庚午,朝廷即派宝鋆、毛昶熙确切查明,据实具奏。到了五月丙子,核查的结果出来了,宝鋆、毛昶熙奏称:“讯明各处呈进马驼,均由堂官验收,分交各圈喂养,安吉等无从索取银两。应领草束等项均系折价,照例扣成,以资办公,并非格外加扣。领取米豆,亦无扣头,上年十二月办理均齐。所有残伤马匹一律开除,口分未经冒领,尚宗瑞并无营私情事。”但朝廷却认为,此案广善虽无营私需索克扣等弊,惟尚有另案待质。安吉亦被控有案,此次又与俊良均被参奏,其未能勤慎办公,已可概见。上驷院郎中广善,笔帖式安吉、俊良,着分别开缺,撤去差使,均毋庸在上驷院行走,仍着内务府大臣随时察看,如有别项劣迹,即行据实严参。
一件事是光绪七年六月,徐克刚奏参蒋端木严刑拷逼擅用非刑一折,载在其所写的《请清厘刑狱疏》一文中,其主要内容是:“步军统领衙门现有候选副指挥蒋端木,串控民人孙德庆银债一案,该承审官并不详究案情,辄用严刑拷逼,请饬送刑部讯结。”七月戊子,朝廷即着步军统领衙门将此案人证送交刑部,秉公审讯,以重谳狱。
一件事是光绪七年,徐克刚奏参不法匪徒蛊惑愚民一折,主要内容是:“顺天通州有不法匪徒,绰号小诸葛刘芳、西霸天刘锦堂、李四麻子、蒋四、张连、张十、张二等,在该州城内龙泉庵听经,蛊惑愚民。曾有人在该州控告,迄未缉拿。”七月戊子,朝廷即谕令:“畿辅重地,岂容匪徒麕聚!着顺天府严饬所属,将该匪等密拿务获,按律惩办,以戢奸究而靖地方。原片着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还有一件事是光绪八年,徐克刚奏参裕禄信任劣幕及局员、弥缝军需销款、滥膺保荐一折,朝廷谕令孙毓汶查明具奏。四月乙酉,因孙毓汶核查后回奏“逐款查明,均无其事”,朝廷即着毋庸置议,但其案中已革道员裕庚办理局务,致招物议,朝廷着裕禄即行饬令回旗,不准逗遛。
从以上事件中,能够看出徐克刚是一个称职的御史。
三
至少光绪九年,徐克刚已不再任山东道监察御史,而是改任广东道监察御史。但这一新的任命应该时间不长,就遭遇了革职的严厉处分。光绪九年正月二十二日,朝廷就都察院奏遵旨整肃台纲一折作出决定,将吏科掌印给事中戈靖、掌浙江道御史英俊、掌福建道御史刘治平、福建道御史伊里布、掌广东道御史徐克刚五人,勒令去职,以肃官方。去职的原因各有不同,徐克刚是“昵比匪人”,即亲近了行为不端的人。是亲近了什么样行为不端的人导致他被革职?极有可能是是与鸦片有关的人,因为清末李慈铭《荀学斋日记》中称徐克刚是“以嗜鸦片烟闻者”,也就是说,他因此染上了鸦片烟,烟瘾还很大,而且极有可能他在山东道任上就已染上烟瘾,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但朝廷出于维护自身形象的考虑,“所参各节,姑免深究”,即并未对此五人的种种劣行追究责任,只是给了一个革职的惩处。
革职后,徐克刚返回保德老家。光绪三十三年纂修的《保德乡土志》耆旧一章有专门一节记载他和哥哥徐克明事母至孝的事迹,称他“卒于家”。这是一个既清晰又模糊的结局,像绝大多数人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