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心结促息诉,检法联合听证传递司法温度

“兄弟,今天法院的法官也在场,你的律师也在,大家开诚布公敞开说……这几年你过得确实不容易,可法院的判决也是依照法律的,咱们也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对申请监督人方某开展释法说理,这是一场不公开听证会的一幕。 

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16年7月22日,方某某与朋友在大排档吃夜宵时被他人殴打,导致右眼被摘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七级。2017年4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方某某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人民币2.8万元,但这并不足以解决方某某所面临的生活困境。方某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但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方某某不服,就该民事判决和原刑事判决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本案涉及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方某案的核心是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能否支持其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这在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存在一些疑惑与争议: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应适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是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与单纯民事诉讼适用相同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当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对此看法并不统一,支持和不支持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判决并存。

如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子是可以了结,可方某的实际困难没有解决,还会继续无休止地上访维权。可是在理论及实践都有争议的前提下,该案即使抗诉,能否改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得到法院改判,以卓某的经济状况,恐怕很难赔偿到位。

检察机关举办公开听证

这个案件涉及刑事被害人权益问题,较为敏感,如何办好这个案件,既解决申请人实际困难又防范和化解信访风险,检察官审慎思考。当时,适逢最高检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及发布检察听证典型案例,经认真研究,承办检察官决定借鉴最高检典型案例的指导效应,结合个案创新检察听证工作模式。

检法联合听证

共同搭建释法说理听证平台

这场听证不是检察官的独角戏,而是由主办检察官、法官共同出席听证,共同主持,相互密切配合,检察官、法官分别从法律监督和审判的角度详细解读法律适用,明确侵权人已被判处刑罚,根据最高法的指导意见,处理犯罪行为的赔偿问题,应当优先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智慧借助外力

共同化解积怨

考虑方某受教育程度不高,又无力聘请律师,为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听证会前,检察官、法官专门为其选聘了优秀的法援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听证会上,法律援助律师从申请人的角度为其出谋划策,讲解法律政策,认真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充分取得了申请人的信任,法律援助律师又发挥自身所长,积极引导其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合理合法的纠纷化解途径。

检法内外联合救助

共同传递司法的善意与温度

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本案时,控告部门已启动救助程序,但检察机关单方救助存在局限性,难以最大限度解决申请人面临的实际困难,民事、控告部门联合法院组织听证,一方面春风化雨般地向申请人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促成检法共同救助,最终实现救危难、扶危困,彰显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

检察听证与检察长接访适时衔接

打开心结促息诉

右眼失明,因残疾找不到工作,更耽误了终身大事,五年的积怨不可能通过一场听证会就完全化解。听证会后,检察机关适时安排检察长接访,着重进行心理疏导,引导申请人解心结,消恨意,方某深受感动,当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最终,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为方某提供的司法救助款亦及时发放到位。

检察听证工作是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方式之一,本案创新检察听证工作模式,针对法律适用分歧,检法联合搭建听证平台,打破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封闭的办案模式,同时,引入法律援助律师作为第三方,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听诉求、释法理、讲情理,零距离解结化怨。通过听证,促成检法联合司法救助,在严守法律“刚性”的同时,展示司法的“柔情”,最大限度地传递司法的善意与温度。

来源:第六检察部、珠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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