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评诗话】重庆万州 | 吕雪萱:谜语与托物寓意
谜语与托物寓意
吕雪萱
人,如果没有“灵魂”(借用),便是行尸走肉;诗,倘使缺乏命意,不过游戏辞藻。
“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这是唐代一首被玄宗叹为“真才子也”的李峤的咏《风》五绝。稍一咀嚼,与其说是诗,不如称之曰谜语更恰当。为什么呢?因为它少意——四句二十个字,只道得一件事物:风。正如俗话所云,“说竹就说竹,说木就说木”,除外则一无所有,没蕴藏任何社会生活的思想内涵。是以“咏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也。
记得有一首流传在口头的咏闪电的打油诗,很能与李峤的《风》媲美:“忽然天上一火镰,想是玉皇要吸烟;不是玉皇要吸烟,为何又是一火镰?”火镰,是一种原始的打火工具。这首打油诗虽要属玩笑之作,但还有点儿想象与联想。从广漠天空中的闪电联想到形似于敲击火镰迸出的刹那火光;人们敲击火镰常是为了取火吸烟,进而想象天空的闪电必是神话中的玉皇要吸烟在敲击火镰取火。这联想与想象也颇有几分大胆、奇谲。可是,尽管如此,由于缺乏对社会生活的认识价值和思想意境,只能落得一个插科打诨的效果,纵不同于李峤咏风那样的谜语,仍然不是诗。
意,很重要。咏物诗必须托物寓意。白居易的《有木诗》以讽喻深刻而传诵至今。流沙河承其启迪,写《草木篇》而倒楣若干年。都足见寓意、言志的巨大作用与反响;若是谜语,自然秋毫无犯了。
古人一再强调:“意犹帅也”(王夫之),“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为兵卫”(杜牧),“大凡作诗,先须立意。意者一身之主也”(黄子肃),“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意传文,则其词不流”(范哗)。帅也,主也,一个意思。可谓一字破的。
偶然又翻到两首咏物诗,一首《题路旁木》:“狂风拔倒树,树倒根已露。上有数枝藤,青青犹未悟。”另一首《夏云》:“如峰如火复如绵,飞过微阴落槛前。大地生灵乾欲死,不成霖雨谩遮天。”它们分别咏的是狂风吹倒的路旁树和夏天的云,但它们的主旨含义远不止于路旁树和夏云。其寓意所囊括的世态、阴刻的某类人物,虽隐于象外,却又呼之欲出,因为这世态和人物,是从路旁木和夏云生发出来,两者或这样或那样地联系着的,并非毫不相干,读者可以凭借自己的社会经验去捕捉。
赋于自然物以社会意识或社会属性,一定要抓住两者之间的——或外形与内在,或现象与实质——某一点近似、类似、相通处,才能贴切顺理,使人恍然称是。托物寓意,由此及彼的生发,由自然物联系到(生发出)社会意识或社会属性,又要求诗人要有丰富的阅历和生活积累、剖析社会中形形色色的各种人和事的洞察力。在这个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追求命意的深和新。深,究究物情,烛幽索微,以期义高意远;新,不袭前人,独僻蹊径,达到生面别开。这样,虽文词平易浅近,却“挹之而源不穷,咀之而味愈隽”,自是佳作。
作者简介
吕雪萱,重庆万州人,喜欢诗歌及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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