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四大奇案之首,数百官吏丢了顶戴花翎,被平反却只是出于偶然?

今天,我们从一首当代人填的《满江红》说起。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空怅惘,人寰无限!丛哀怨。泣血蝇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练。残月升,骤起冽冽风,尽吹散!

滂沱雨,无底涧。涉激流,登彼岸。奋力拨云间,消得雾患。社稷安抚臣子心,长驱鬼魅不休战。看斜阳,照大地阡陌,从头转。

想起来了吗?没错,这就是那部古早的跌宕起伏而又深刻严肃的,豆瓣评分高达9.3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那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的片尾曲。

作为一部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想要表现的主题和思想无疑是深刻的。它既有对含冤之人无处诉苦的生动刻画,也有对沉冤得雪之时的动情描写;既有以宋慈为代表的官员对于法律与正义的毫不妥协的追求,也有以刁光斗为代表的庞大集团对罪恶的掩盖与包庇;它既是一部悬疑推理剧,也是一部政治思想剧……当宋慈最后跪在他父亲的坟前将自己半生心血写就的《洗冤集录》付之一炬时,每个观影人心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震撼与叹惋。

宋慈和他这本书的地位有多高呢?有人做过这样一个比喻,宋慈在中国法医界的地位就与鲁班在中国木工界和阿基米德在物理学界的地位一般。而《洗冤集录》更是世界上第一本成系统的法医学专著,这本书中许多的认识和检验方法,置于今日也依然是科学且有效的。所以,《洗冤集录》问世后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从事刑狱之职的官员们必不可少的案头教科书。

可是,要想世间没有冤案,空有技术知识指导是远远不够的。查清每一个案件,弄清每一个真相,更重要的或许是当职的官员们都需要像宋慈一样有一颗敬畏正义、悲天悯人又绝不徇私枉法的心,而这恰恰是最难以做到的。所以,在宋慈之后,中国的历史上由于各种原因冤案仍不断上演,而这之中最著名的当属晚清四大奇案。

这四大冤案分别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案、张汶祥刺马案和太原奇案。而名伶杨月楼案其实算不得冤案,它实际上是陈旧律令跟不上时代发展而造成的一桩惨案。

当红的武生杨月楼与看戏的千金韦阿宝情投意合,但大清律令却明文规定属贱籍的杨月楼不能和韦阿宝结婚。这相爱的两人无视律例规定擅自结婚了,但杨月楼依然被韦阿宝的家人告上了官府。此后,杨月楼被判流刑,韦阿宝被逐出家门另外婚配。此案在民间引起了对传统观念的激烈争论,后世便因此将其列入了晚清四大奇案之中。

张汶祥刺马案事实上也不存在技术环节上的错误和问题,此案成为悬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势力之间的相互博弈。

事情是这样的,两江总督马新贻一日被刺客张汶祥刺杀身亡,而张汶祥刺杀之后即束手就擒,对此事供认不讳,但他对刺杀之由却只字不提,只要求由曾国藩来审理此案。这个案子先后由魁玉、张之洞哥哥张之万、曾国藩、郑敦谨等人审理了数月却毫无进展。无奈之下,朝廷最后只能将刺客凌迟处死而结案。

在这之中,曾国藩几次以病假延迟出行,到了事发地又成天看纪晓岚的闲书而不查案,表现得格外懒散悠闲,这样的表现是不是很耐人寻味呢?

至于太原一案,实在是太多的巧合拼凑在一起导致的一场冤案,由于个中曲折太过复杂,小北在此就不给大家复述了。我们以后有机会再单独讲讲这万万想不到的故事。

小白菜一案相信大家也很熟悉了,毕竟在一百余年的时间里,它不断地被改编成了各种艺术作品。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起并不算复杂的普通刑事案件是如何能够启动冤案平反机制并牵扯到众多官员的?为什么独独这起案件能够惊动清朝最高权力?这背后究竟有什么为我们所不知道的隐情呢?

案情前景梳理

余杭当地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叫毕秀姑,因为她喜欢穿上绿下白的服饰,所以人们也称她为“小白菜”。她自幼丧父,被许配给卖豆腐的葛品连。夫妻二人在余杭一个叫“澄清”的小巷子里租了一间楼房,而房东正是杨乃武。所以,杨乃武与小白菜二人等于住在同一栋楼里。

电影《满清十大酷刑》中的毕秀姑

有一个细节很有意思,他们居住的地方的名字叫“澄清”,非常具有讽刺意味,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两人要为澄清自己的冤屈而备受煎熬。

这个杨乃武可不是一般的百姓,他有个姐姐,自己结过三次婚,认识小白菜的时候刚刚考上浙江举人,也算是很有身份和社会地位的人。而正是这个举人身份,在后来冤案平反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影《满清十大酷刑》中的杨乃武

说回小白菜,她的丈夫平时靠卖豆腐为生,所以,基本上都是早出晚归,经常不在家,小白菜有时就会去找杨乃武请教读书识字的问题。两个人也不避嫌疑,过于亲密,还经常一起吃饭,所以,周围邻居都觉得两人可能有不正当关系。

有一天,小白菜丈夫突然面色发青,呕吐不止,没过多久就死了。而且死后第二天晚上,尸体的口鼻竟然流出血水,所以,周围人很自然地就会认为是小白菜和杨乃武之间存在奸情,然后和杨乃武串通起来谋杀亲夫,于是请求官府前来验尸。按说究竟是中毒而死,还是因病而亡,通过验尸很容易真相大白。可是历史往往喜欢和人开玩笑,晚清一大冤案恰恰因为这次验尸而埋下了伏笔。

法医验查不合规范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州县官必须及时到被害现场或发现尸体处亲自验尸。如果州县官延误时机,妨害验尸,将会被处以杖刑六十的惩罚。余杭知县刘锡彤接到报案后正准备和仵作出门(仵作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法医),遇到了一个叫陈竹山的秀才来衙门。

提起这起案子,陈竹山就把坊间关于杨乃武和小白菜之间有奸情和他们谋杀小白菜丈夫的传闻又对知县添油加醋地叙说了一番。所以,在进行正式侦查之前,办案人员已经带有强烈的侦查偏见。

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故事原型即小白菜案

仵作来到现场检验后发现,死者身上的特征和《洗冤集录》上记载的服砒霜而死的特征不太吻合,所以不敢妄下判断,但是用银针刺探死者喉部,银针呈青黑色,又似乎的确是砒霜之毒所致。仵作就想起他之前也检验过一个死尸,死者特征和这起案件非常类似,不过当时死者是自服生烟土致死,属于自杀。

既然不能确定是砒霜致死还是生烟土致死,不能确定是他人投毒还是自己服毒,仵作就想模糊处理。所以,他就向知县禀告,死者是中毒身死,但死于砒霜还是死于生烟土,并没有明说。

这个时候,跟着一起去的门丁插话了。这位非专业人士在知县面前唠唠叨叨,说不可能是生烟土,因为如果是生烟土的话,就是死者自己服用的,是自杀,就不是他杀了啊,我们来之前不是都听说是他杀了吗,所以肯定是砒霜。带有偏见的侦查逻辑听起来是多么荒唐,但知县因为之前听到陈竹山秀才那段说辞,竟然认可了这个推理。

当时仵作在和门丁的争执当中,慌张之下竟然忘记按照《洗冤集录》的要求,把试毒的银针用皂角水多次洗擦,换句话说就是鉴定过程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导致最终结论不可靠。

大刑之下屈打成招

死因一旦确定,后面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小白菜肯定是第一嫌疑人,毒打之下,只能招供砒霜来源。知县既然成见在先,小白菜不交代,他当然就大刑伺候,史书记载,小白菜被烧红的铁丝刺乳,锡龙灌水浇背。小白菜当然熬不住了,于是就招供是杨乃武在十月初五这天给了她砒霜。但矛盾的是,杨乃武当天有事外出,根本不在余杭,而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所以,如果当时余杭知县能够重视这一重大疑点,后面的冤案本来完全可以不必发生。

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

但是因为杨乃武屡次顶撞知县,导致后者心里积怨气,非要置杨乃武于死地而后快。于是,知县呈奏朝廷革去杨乃武举人身份,压下了杨乃武所提供的一连串证人的证词,未将其收入卷宗上呈知府衙门。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知县违反了控方所承担的客观公正义务,没有全面收集有利于和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而且仵作对验尸时银针没有用皂角水擦洗的情节擅自改为已经擦洗,掩盖了鉴定程序的严重错误。

大刑伺候之下,杨乃武被迫承认下毒,拿到口供之后,下一步就是查清砒霜的来源,重刑之下,杨乃武只能指认一家名叫“爱仁堂”的药铺的老板卖给了自己毒物。既然事实上杨乃武并未投毒杀人,这一指认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传唤到堂的药铺老板坚称自己从未卖过砒霜给杨乃武。

按说,事情到这里也可以打住了,但是让人感到惊讶和震惊的是,面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主审官员刘锡彤竟然“诱使”药铺老板指证杨乃武,并威胁如果拒绝指认,则会定以包庇之罪。至此,刘锡彤顺利拿到了老板的证词,一条完美的证据链条形成了,一起铁案似乎就此定型。而杨乃武也被判处斩立决,小白菜则被判凌迟。眼看着一场冤案就要无可挽回。

就这样,一个因为严重的偏见而形成的侦查假设,在案件侦查办理过程中,不断出现证据漏洞,但办案人员出于掩饰自己办案错误的动机,不断隐匿无罪证据,擅自涂改案卷材料。最终人为制造了一起冤案。

一名法国记者拍下二人一同戴枷锁的珍贵照片

草率复审&冤案得洗

按照当时规定,这个案件不能就这样执行死刑,必须上报浙江按察使司(相当于如今的高级人民法院)。而身为浙江按察使的蒯贺荪自己也是举人出身,他始终对杨乃武的行为不能理解,本来一个拥有无限前途的举人,竟然为了一个平民女子搭上自己的前途和性命,这多少显得有些不合常理,也难免让人生疑,但是疑问也仅仅是疑问,蒯贺荪也不想多事,只是把负责此案审讯的余杭知县刘锡彤找来简单询问了一番。

这种审查最后当然就只能是走个过场,司法程序上设置的复查和把关程序,就这样人为地变成了一个摆设,卷宗里的所有疑点,仅仅因为刘锡彤的信誓旦旦就轻易地被忽视,随后,案卷被送至浙江巡抚衙门。

巡抚衙门和按察使衙门不同,后者是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机关,而前者则是掌管一省事务的综合性衙门,事务繁多,无论是处理刑事案件的专业能力还是精力,都显然是不够的。

接到此案后,浙江巡抚杨昌浚立即委派了一名候补知县去案发地做了暗访。可明明是暗访,候补知县在余杭县的一切行动,却都由余杭知县刘锡彤负责安排,要知道,如果是他一手制造的冤案,又由他来安排上级的审查,其最后的结论可想而知。

果然,后来浙江巡抚就以当初所判原罪名,直接把案件上报给了朝廷。

最后,此案是在杨乃武姐姐的多方营救和斡旋之下,才最终引起了朝廷高度关注并获得了再审机会。光绪二年十二月九日(公元1877年1月22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公开开棺验尸,最后证明,死者葛品连为因病而死,并未中毒。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至此真相大白。

翻案之后的官场波澜

树欲静而风不止,新任四川总督丁宝桢在闻知验尸结果后勃然大怒,在赴任之前大闹刑部,认为葛品连已经死去三年,毒消骨白,检验结果不足为信,案件应当维持原判。左宗棠也在刑部结果公布后,将在此案中被朝廷免职、永不叙用的前浙江巡抚杨昌浚再度保奏出山,以示抗议。更有甚者,刑部尚书桑春荣甚至继续嘱咐相关人员研讯全案,让杨乃武和小白菜自认通奸,希望借由此罪除掉二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冤案不是应该马上平反的吗?为什么朝廷在开棺验尸,证明小白菜丈夫不是死于中毒,而是因病而亡以后,刑部仍然不给杨乃武和小白菜二人平反,而非要用通奸罪再给二人定个死罪?

为什么一个豆腐店伙计死亡的普通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竟然让即将赶往四川就任总督的丁宝桢要为这个案子大闹刑部?为什么左宗棠也认为本案不宜平反,非要把被朝廷革职的浙江巡抚招入麾下,和慈禧唱对台戏?最后慈禧又为何会为了区区两个草民的性命,而不惜与庞大的官僚集团作对,连下13道谕旨,非要彻查此案,而且革职100多名朝廷官员,以至于江浙一带官场几乎清空?

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了——冤不冤是一回事,但我给不给你平反又是另一回事。冤不冤考虑的是真相,现在真相非常简单,已经明确了;但平不平反考虑的不仅仅是真相,还有民意、政治、社会和利益集团等其他法外因素。这一点,古往今来,概莫能外。这种非制度性的平反,可以称之为“偶然性平反”。

冤案得以平反的偶然因素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偶然因素,就是启动平反的证据条件。

在此案中,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明自己无辜的实质性的新证据,只能靠杨乃武的姐姐滚钉板,才让人相信杨乃武确系冤枉。在启动冤案平反的证据困境上,古今同理。

但是这些都不是制度性的启动条件,而是偶发性的启动条件。这些案件不是靠发现新证据,而是通过申冤者这种折磨肉体的方式让裁判者产生内心确信,从而为蒙冤者启动平反。这样一来,再审启动的非制度性因素就会产生叠加效应。

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还有所体现。比如,对于一些疑似冤案,苦于没有新证据,很难启动再审,有学者因此就提出,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一直不断申诉,并为此而拒绝减刑,就应该对这类疑似冤案启动再审。这样一来,谁的案件能够平反就看有没有这些偶然打动裁判者的因素,而不是看有没有实质性的新证据。

第二个偶然因素,启动平反的主体。杨乃武案的平反靠的是自己的姐姐。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弟弟是冤枉的,她不但一直没有结婚,而且还在官员面前滚钉板,身上血肉模糊,以性命相搏。因为再审启动条件如此之高,在没有任何新证据证明自己的弟弟是无辜的情况下,她只能通过折磨自己的方式让别人相信。

第三个偶然因素,启动再审的社会资源。杨乃武这个案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思考维度,就是杨乃武、小白菜两人都是被冤枉的,但是整个案件过程当中,不断地喊冤、不断地努力去为自己平反的就只是杨乃武本人,小白菜几乎一直都没有申冤。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在整个申冤过程中,小白菜几乎处于失语状态?

杨乃武的申冤理由只能集中在两点上:第一,他跟小白菜没有奸情,动机不成立;第二,他没有把砒霜交给小白菜,行为不成立。除了这两点,他不可能知道葛品连真正的死因,也不可能以此作为申冤的理由。

但小白菜就不同了,究竟有没有下毒害死亲夫,她是最清楚的。如果小白菜非常坚定地申冤,那一定会把这个案件逼到一个墙角,就是本案一定要鉴定死因。而杨乃武的申冤,恰恰达不到这个效果。但是,官员看到的情况却是,小白菜几乎自始至终都保持沉默,只有杨乃武一人坚持喊冤,这多多少少也会加强这些官员的内心确信,后来的案情自然也就不会朝着有利于这两个当事人的方向发展。所以,小白菜从来就没有提过要对死因进行重新检验,导致这个案件在平反过程当中,没有找到很好的平反理由。

第四个偶然因素,朝廷内部的政治斗争。杨乃武为什么能够被平反?因为杨乃武是举人,在平反的第二个阶段,他跟自己的姐姐说不要去滚钢钉了,让她到北京去找他的那些浙江的同门,和他同一期上京考取举人的三个人,能够牵动江浙京官集团,请他们联合上书,找翁同龢进言,直接面达中央,启动一场政治力量的博弈,才能够救他。

因为清朝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地方督抚逐渐获得了独立的财政军事等权力,对中央产生了极大的威胁。为了军事镇压的方便,中央把死刑裁决权下放给地方,太平天国运动开始两年后,中央就允许地方就地正法。我们在教科书里学的都是三法司会审、秋审、皇帝勾决,教科书都没有提到这个就地正法的制度,实际上,死刑裁决权已经下放了。这必然会产生滥杀,而且不能申诉也无从申诉。曾国藩自己都知道错杀的人非常多,但当时即便杀错了,接到申诉也不准备翻案平反。

所以,慈禧一直想找机会把这个权力收回来,也想找个借口清洗江浙官场,因为当时江浙一带地方官员在曾国藩麾下,江浙一带属湘军的势力范围。慈禧想要换人,而正好杨乃武案这个时候出现,给了她绝佳的机会。这是千载难逢的一个突破口,所以,慈禧连下13道谕旨。

即便杨乃武案不是真冤案,朝廷可能都要把它平反过来,只有这样才能借机打击江浙湘军的势力。难怪左宗棠和丁宝桢等地方大员会如此保护那些办了错案的官员。这背后其实是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而且,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是,朝廷为杨乃武平反,可以鼓励江浙文人,不至于让这一帮致力于科举道路、可以为官僚集团提供人才储备的读书人寒心。

第五个因素,治外法权下的新闻自由。杨乃武得以顺利平反,还有一份报纸——《申报》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申报》是租界的一份报纸,有治外法权的保护,因而有条件全面报道这起案件,影响舆论走向,最终帮助该案获得平反。但是,普通百姓的冤案的平反,谁能撬动这样一份稀缺资源呢?

如果冤案的平反主要依靠的不是制度性的因素,而是这些偶发因素,个案的平反意义就十分有限。当然,清朝的司法制度和实行依法治国的当下的司法制度已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思考冤案平反中的偶然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的比例关系,让平反的偶发因素变得更少一点,制度性的因素变得更多一些,这才是我们今天反思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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