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的分类
肖旭
研究艺术美分类就是要从特性和规律上认识各门艺术的特殊性,把握它们的规律性,这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从创作上来看,有些作品之所以失败,原因之一就是它违背了本门艺术的特有规律。有的电视剧照搬话剧剧本的独白、对话,有的用音乐表现非常复杂的戏剧冲突和事件进程等,这都是混淆了各类艺术之间的区别,无视它们美学质地规定性而造成的。所以从美学上对艺术进行分类探讨,就在于揭示出各类艺术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寻找和发现它们的审美特性。这样可以帮助我们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实践。
对艺术分类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原则,而对艺术作美学的分类,理所当然应以各类艺术的审美特性及特殊的审美效果为原则。从本质上讲,艺术作品就是以物态化的方式传达出艺术家的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因此,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应当把艺术形态的物质存在方式与审美意识物态化的内容特征作为根本的依据,要从艺术作为审美活动这一事实出发。从人类的审美活动看艺术的本质,应承认艺术既不是客观现实生活的机械反映或简单再现,也不是艺术家纯粹主观心灵的表现,而是客体的再现与主体表现的对立统一。当然不同的艺术种类,对立双方往往是有侧重的。如有的侧重于再现,有的侧重于表现,或者主体由于外物触发的情感活动等。
据此差别,就可把艺术分为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两种。这是依据创作过程中审美意识的特点及物化的形式、物化的方式所作的分类。
此外还可按创作所获结果的存在形式来分类。因为这成果(艺术品)进入欣赏过程之后,由于其存在的形式的差别,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任何艺术一旦作为成品出现,它们就在一定的时间中,一定的空间中存在,但是由于它们构成艺术形象所依赖存在的物质材料的不同(物化的媒介不同),那么有的是依赖静态的方式并列地呈现于空间之中;有的则以动态的方式而呈现于一定的时间之中。以艺术形象存在、呈现的方式作为分类的依据,就可把各种艺术分为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两大类。
由于艺术分类的原则和角度不同,在近现代艺术理论中出现了多种分类的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以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等)、空间艺术(绘画、雕塑等)和时空艺术(戏剧、影视等)。
(2)以对作品的感知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音乐等)、视觉艺术(绘画、雕塑等)和视听艺术(戏剧、影视等)。
(3)以艺术作品物化客体世界的反映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再现艺术(绘画、雕刻、小说等)、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等)和再现表现艺术(戏剧、影视等)。
(4)以艺术作品物化形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和静态艺术(绘画、雕刻、建筑、工艺等)。
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式对艺术进行分类,有助于认识艺术的特殊规律,有利于人们对各种艺术创作的指导。但并不否认分类上的主观任意性,这并不等于抹煞艺术分类的客观标准。
综合统一起来,我们这里将艺术分为五类:
1、表现性的空间艺术,包括工艺、书法、建筑、园林等;
2、表现性的时间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杂技等;
3、再现性的空间艺术,包括绘画、雕塑、摄影等;
4、再现性的时间艺术,包括戏剧、电影、电视等;
5、语言艺术,即文学。
五类艺术中语言艺术有其特殊性,因它兼具表现、再现的特性,而对不同的文学样式来说又有所侧重,如抒情诗侧重于表现,叙事诗侧重于再现。另外,文学形象本身并不具有物质形态,它只存在于欣赏者的想象之中,如说文学形象也具有时空的存在形式,那这时空也只是想象中的时空。
以上五种分类方法,比历史上分类更趋于符合艺术的审美本质,既考虑到人类艺术活动中审美意识的特点及物态化的方式,又考虑到艺术活动成果的存在方式及其在审美活动中的效果。
艺术,只有艺术,它把我们从日常单调的生活中解放出来,它能提供一种不同于日常麻木感觉的新经验。这种美好的艺术感觉是人类永不磨灭的记忆。但同时,尤其是艺术,我们甚至不能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义,当人们谈论艺术时,他们的所指却根本不同:今天是一个文化价值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的心中装着自己所理解的艺术概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艺术观。
文/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