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很少出现大龄剩女的情况?原来这才是她们不敢不嫁的原因
为何古代很少出现大龄剩女的情况?原来这才是她们不敢不嫁的原因
有句话叫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道理,可是发展到了现在,很多女子都成了“大龄剩女”,她们自视清高,左挑右捡,结果挑来挑去,不少人年过三十都没有把自己嫁出去,可是急坏了父母。
不得不说,这种情况如果放到古代那可是极其危险的一种行为,因为古代的男婚女嫁不仅仅关系着人们之间的生理需求,更是关乎到一个国家社会的稳定,如果男婚女嫁受到了制约的话,就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人口繁衍和经济发展,久而久之就会引发政局的动荡。
而关于适龄男女婚姻问题,其实早在奴 隶社会的周代就已经是一项国家大事了,为此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的官员以便管理婚姻事宜,典籍《周礼》中说:“媒氏,掌万 民之判。”这里的“判”通“半”,意思是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成为夫妇。
到了三国时期,统 治者甚至把把“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 府任命发执照,俨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元朝时期针对这种“婚丧嫁娶”的规定则更加完善,“媒婆”由政 府指定专门的人担任,而且还给他们颁发具有一定身份象征的“营业执照”,有点类似于现在的“婚姻介绍所”。
不过,尽管有很多的民间机构,可政 府对男婚女嫁的行为还不是很放心,制定了很多的法令来对此进行约束,尽管各朝各代的规定略有出入,但大同小异,比如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女子十五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女子十三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岁而娶,女的十四岁嫁人。
一旦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也就是所谓的“大龄剩女”,那是要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六百钱,而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试问,如此重的刑罚哪个女子还敢不嫁?
那么,古代帝王为何如此积极地要求适婚男女及时成家立业呢?一方面,多半与古时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系,古时机械工业尚未形成,主要的工作都需要人力去完成,因此统 治者要大力倡导女子到一定年龄时出嫁。
另一方面,社会国家稳定的前提是人心的稳定,统 治者用家庭来束缚人民的思想和反抗意识,进而推行自己的愚 民政策,促进自身统 治的长治久安,由此可见,男婚女嫁不仅仅是个人的终身大事,更是一个关乎民 族存亡的国家大事。
虽然不同于古代的包办婚姻,现如今的恋爱自 由了,婚姻也自 由了,但如何转变传统的婚嫁观念,以及如何 文明地促成适龄男女喜结良缘,却是摆在国家、社会和民众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这需要经过多方不断的探索和努力才能很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