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醒】旅菲多年的华侨入菲律宾国籍,可选择的两种途径
导语:近期有读者咨询关于申请入菲律宾籍的问题,据沟通,虽然他们在菲律宾已经定居多年,仍是华侨身份,在经商,投资方面有很多的法律限制,因此想解决菲律宾的国籍问题,以期更好的融入主流社会。其中有的人在菲律宾已经居住了20多年,一直在菲居住,也没有回国的打算;有的孩子就是在菲律宾出生的,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急需取得菲籍,完成身份转换。花椒姐就此查询相关法律条款并向熟悉该领域的律师咨询,简单整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据了解,现在有两种通过入籍获得菲律宾国籍的方式。第一个是为此目的在法院提起诉讼,另一个是通过国会直接授予外国人菲律宾国籍的法案。 根据《473号联邦法》的规定,只要向适当的区域审判法院提出申请,并向该法院出示所有资格,便可以向该人授予菲律宾国籍。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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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必须在菲律宾居住不少于10年。
3.他必须具有良好的品格,并且信奉菲律宾宪法的基本原则,并且一直是菲律宾的法律居民。
4.他必须在菲律宾拥有房地产,或者必须拥有一些正常经营的贸易或合法职业。
5.他必须能够说英语,西班牙语和菲律宾等任何一种主要语言。6.他必须是已经入学的未成年子女,在菲律宾政府认可的任何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中,学习菲律宾的历史,政府和公民。(英联邦第473号法案第2条)
另一方面,申请人不得有下列情况:
1.反对政府或与任何反政府社团有联系的人。
2.他绝不能是倡导暴力,人身攻击或暗杀,以使其思想成功和占主导地位的人。
3.他一定不能是一夫多妻制的信奉者。不得有法院裁定他犯有道德败坏,患有精神疾病或无法治愈的传染病的情况。
4.在菲律宾居住期间,他必须与菲律宾人交往,真诚的学习和接受菲律宾人的习俗,传统和理想。
5.他一定不能是菲律宾与之交战的国家的公民。(第473号联邦法第4条)
在提交请愿书时,您需要一名私人律师来协助您并代表您进行诉讼。不过你需要向私人律师支付律师费,以及法院书记员可能要求您根据《法院规则》支付的其他法律费用。
另一种入籍模式是要求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授予您菲律宾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