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带你了解遗产怎么划分?房产继承怎么办理?不能错过

一、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三大类:公民个人所有财产、公民的只是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以及其他合法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类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由继承人继承:

1、共有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继承。比如说父亲死了母亲还在,子女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有的甚至将全部的家当成其父亲一人的遗产进行分割,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母亲的财产所有权。在分割财产时要先将财产分为两半,一半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子女共同继承。

2、不合法的财产不能继承。如果是非法所得的财产,比如通过贪污、盗窃、诈骗等违法所得的手段所获得的财产;或者是法律不允许公民持有的财产,比如毒品、假币、枪支等,都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3、公民生前所拥有的财产不能称之为遗产。遗产生效的时间是以公民的死亡为标志的。

4、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债务也属于遗产的范围,由继承人限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不光要接受死者的财产,同时还要对死者遗留的债务进行清偿。但这种清偿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额的,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无需继承人继续偿还,除非继承人自己愿意。

二、继承的顺序

我国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个部分,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的规定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继承。

1、遗嘱具有优先的效力,立遗嘱的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财产任意处分,前提是遗嘱具有法定效力,具有法定效力的遗嘱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立遗嘱的人必须有能力立遗嘱,最起码要年满16周岁且有生活来源的或者精神健全的成年人(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立遗嘱可以用公证、自己书写、请别人书写、录音、还口头的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除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以及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上有明确的时间信息。如果立遗嘱的人活着的时候写了很多份遗嘱,遗嘱的内容也有冲突的话,以最后时间立的遗嘱为准。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遗产的继承需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继承的份额

1、总的原则是继承份额均等,也就是按同等比例进行继承。尤其应当注意的是男女之间的平等,无论继承人是儿子还是女儿,是待嫁还是已经出嫁,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都享有继承权。

2、具有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可以给与一些特殊的继承照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生活确实有苦难而且又没有劳动能力,没办法赚钱的人,在分遗产的时候应该给与适当的照顾,也就是多分配一些。(2)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分遗产的时候可以多分一些。(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遗产的时候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四、房屋的继承

房屋作为现在重要的生活资源,基本上是每家每户都有的,大家关心的也是怎么对房屋进行继承的问题。当房子户主去世以后,继承人如果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果无法取得公证过的证明的话,那就需要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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