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妻子貌美,遭恶徒绑架,丈夫营救被害,最后结局如何?

清朝乾隆年间,云南屏山县书楼乡有一殷姓人家,户主殷维祚年过五旬,膝下有一子叫殷从仁。殷从仁在叙州一带帮人驾船,长年在外跑船运输货物,偶尔才会回家。
乾隆二十六年春,殷家的房亲戚萧天贵携妻子李氏及继父周天祥来到书楼乡投靠殷维祚。殷维祚对亲戚前来表示欢迎,给萧天贵一家安排了住处。萧天贵安顿好妻子和继父之后,便出门找活干养活一家人。
当年五月间,殷从仁从叙州回到家中,殷从仁拜见了萧天贵的继父,随后发现了萧天贵的妻子李氏年轻貌美,于是便心生歹念,时常去调戏李氏。殷从仁用尽手段,李氏却始终不为所动。
一天晚上,萧天贵外出务工未回,殷从仁持匕首潜入李氏房中威逼李氏。李氏不敢反抗,遂被殷从仁强迫就范,以后又持匕首胁迫一次。萧天贵返回家中之后,李氏没敢声张,只是要求萧天贵带她离开殷家。萧天贵问李氏为何要求离开,李氏说寄人篱下不是办法,自己得有个安身之所才行。萧天贵虽不知内情,却也答应了妻子的请求,于是萧天贵带着妻子、继父搬到了丁木湾居住。
萧天贵一家搬到丁木湾之后,殷从仁总是隔三差五去找李氏,要李氏跟他一起私奔。李氏对殷从仁厌恶不已,坚决不肯跟她一起走。萧天贵搬到丁木湾之后,殷维祚一家也搬家到永善县去。但是虽然殷家搬家,殷从仁依旧对李氏不死心。
乾隆二十七年三月八日,殷从仁携带匕首来到丁木湾,潜藏在小树林之中。十二日傍晚,李氏从山上砍柴回家,殷从仁冲上前去将李氏拉进小树林中,用匕首威胁李氏。李氏无奈,被殷从仁挟持到家里。
第二天,萧天贵见妻子没有回家,于是到处查访妻子下落,得知被殷从仁拐走,于是便约 了好友张纶一起去寻找。二十一日,萧天贵在支子铺遇到了殷从仁,萧天贵告诉殷从仁不赶快交出李氏就让他横尸当场。殷从仁自知理亏,于是提出愿意出钱赔偿并将李氏送回,希望萧天贵不要声张追究。萧天贵答应了,跟殷从仁去领妻子,张纶则在旅店等候消息。
萧天贵来到殷家,殷从仁好酒好肉款待,并说了一大通求饶和欺骗的软话,萧天贵于是相信了殷从仁的话,殷从仁安排萧天贵与李氏住下,答应明天一早就送钱赔偿并让他们离开。当天半夜,殷从仁拿不出萧天贵所要的赔偿,担心萧天贵去县衙告他,又想永远占有李氏,于是便恶向胆边生,取来斧头照着萧天贵脑袋砍去。
萧天贵中了一斧,剧痛让他惊醒跌落床下,李氏亦惊起,上前阻止殷从仁。殷从仁此时已经杀红了眼,举起斧头连李氏一并砍伤。殷从仁又朝萧天贵连砍几斧,萧天贵当即被乱斧砍死。李氏见丈夫被砍,不顾伤痛拼命保住殷从仁求他手下留情。殷从仁一脚把李氏踢翻在地,然后恶狠狠地说
:“不许喊叫,再喊连你也一起剁了!”
李氏大声哭喊,殷从仁之父殷维祚及殷从仁之弟殷从荣、殷从富闻声赶来,见萧天贵被杀,殷维祚斥责殷从仁不该下此毒手。殷从仁口出恶言抵触,并说是萧天贵先动手的,他是为了自保才错手杀了萧天贵,李氏是心甘情愿跟自己回来的。
殷维祚气愤不已,没想到儿子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得气愤地离开了屋子。殷维祚走后,殷从仁找来弟弟殷从荣,让他帮忙一起把萧天贵的尸体抬出去挖坑埋掉。回到家中之后,殷从仁把受伤的李氏捆起来藏在屋后的一间柴房里。
另一方面,张纶在旅店久久等不到萧天贵回来,便来到殷家查问。殷从仁说萧天贵夫妇已经于昨天拿了钱回家了,张纶见殷从仁说话支支吾吾,眼神躲闪。于是心中起疑,要求殷从仁一起去找寻,殷从仁只好勉强同张纶一起上路。殷从仁心中盘算,若到了萧家见不到萧天贵夫妇,张纶可能会去报官,于是准备在半路上用匕首杀死张纶。
张纶和殷从仁走后,殷维祚来到屋后的柴房里把李氏放了,让李氏赶紧离开。李氏走后,殷维祚也带着儿子殷从荣、殷从富离开了永善县,免得被命案牵连,祸害一家人。另一方面,李氏逃出来后,来到屏山县控告殷从仁。
屏山县令接到李氏报案,当即派出衙役跟着李氏一起去捉拿殷从仁。衙役们带着李氏来到半路一个隐蔽的土山下后,见路边上有两个年轻人正在打斗,其中一人手持匕首利刃,一人赤手空拳。
持匕首利刃者心狠手毒,赤手空拳者身上被刺了几刀倒在地上,但仍然拼命抵抗,情况相当危急。就在此时,李氏认出了持匕首的人正是殷从仁,被杀的人是张纶。李氏大喊抓殷从仁,衙役们冲上前去,三下两下将殷从仁打翻在地,并押回县衙审理。
屏山县令升堂问案,殷从仁死不承认杀死萧天贵胁迫李氏,县令让殷从仁与李氏对质,殷从仁极力否认杀人。屏山县令把殷从仁杖责20大板,殷从仁虽然被打却也不肯招供。
几天之后,山洪将萧天贵尸体冲出,乡民到县衙上报。萧天贵尸体找到,系被斧头砍死与李氏的描述一致,又从殷从仁家后院的墙洞里找到了那把血斧头。
人证物证俱在,殷从仁无法辩驳,只得承认了一切作恶行径。殷从仁作恶多端,霸占人妻又杀害其夫,罪行恶劣。屏山县令根据律法,判处殷从仁斩首示众。
殷从仁心狠手辣,霸占萧天贵妻子,又对萧天贵痛下杀手,杀死了萧天贵之后又想杀了张纶灭口,幸亏衙役和李氏正巧遇到行凶现场,否则张纶也将丧命匕首之下。殷从仁罪大恶极,实在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他被斩首示众,这是他该有的下场。
自此,乾隆朝绑妻杀夫案,宣告结案。
参考文献:
《驳案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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