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之源(一):法兰西王国的崛起
法国起源于法兰西岛。
如今的法国人将法国历史追溯到反抗恺撒的高卢人,法兰克王国以及查理曼帝国和加洛林王朝。
但与其说是法国的起源,不如说是整个欧洲的起源。
查理曼帝国或者是西法兰克王国,和法兰西的关系很小。
法兰西的真正起源,就是法兰西岛或者是“大巴黎”地区,来自于“强者罗贝尔”。也就是法兰西王国第一个王朝卡佩王朝的前身。
查理曼之后的加洛林王朝,按照封建制度层级分封,凡尔登条约瓜分了查理曼的遗产。
帝国一分为三:日耳曼人路易领有东法兰克王国,查理二世领有西法兰克王国,洛泰尔一世领有中法兰克王国,皇帝称号由洛泰尔一世继承。
强者罗贝尔从东法兰克国王日耳曼人路易投奔西法兰克国王查理二世(绰号秃头),受封巴黎伯爵,管理西北海岸的安茹曼恩和屠棱等地。
866年,罗贝尔在抵御诺曼人入侵的战斗中阵亡。
罗贝尔死后,他的儿子厄德继承了巴黎伯爵,继续效忠于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
秃头查理死后,儿子路易二世,孙子路易三世、卡洛曼二世相继继位,但都在位时间不长就去世了。
卡洛曼死后,加洛林主支绝嗣,于是请来了他们的叔父胖子查理前来摄政。
但是在诺曼人入侵的时候,胖子查理因为懦弱而没有站出来保护子民,最后以贿赂换取维京人的撤退,于是胖子查理就被赶下去了。
而在巴黎保卫战中,巴黎伯爵厄德颇有作为,在部分贵族的支持下,厄德被选举为西法兰克国王,尽管他没有任何加洛林血统。
厄德死后,路易二世的私生子,糊涂查理在阿基坦公爵的保护下登上了王位。
厄德的弟弟罗贝尔一世自知势力不足,就没有去争王位,也保得了自己的爵位和财产。
糊涂查理你从他的“谥号”可以看出,他的统治也不得人心,最终到了922年,罗贝尔一世被推举为对立国王,法国因而出现了两个国王并立的局面。
923年,双方在苏瓦松展开了一场大战,罗贝尔一世被杀,但是后来糊涂查理也被俘。
之后贵族推选了罗贝尔的女婿鲁道夫为新任国王,糊涂查理一直被囚禁到929年去世。
糊涂查理的遗孀是英国公主艾吉芙,糊涂查理被俘后带着儿子路易逃到了英国。
936年,鲁道夫去世,鲁道夫的内弟,罗贝尔的儿子“伟大的雨果”主张立一个弱国王做傀儡。于是把流亡英国的路易给请了回来,就是路易四世。
在路易四世统治期间,伟大的雨果出任摄政王,大雨果死后,雨果·卡佩(又译于格·卡佩、休·卡佩)继承了摄政王的地位。
直到路易五世去世,加洛林王朝主支绝嗣。987年,雨果·卡佩加冕为王。
此后卡佩家族一直统治着法国。
法兰西岛及其在今日法国版图中的位置
我们可以看到,在维京人打来的时候,本该提供保护和秩序的国王,因为懦弱而没有站出来保护子民。
而卡佩家族的先祖,带领法国人民最终把入侵的维京人打退,以此证明了他的保护能力比在位的国王要强。
这与封建主义下的自由市场性质有关。
我们可以把封建主义视为一个出卖武力和仲裁的自由市场,这个体制下,不是只有一个国王提供秩序或保护能力,而是所有人都可以提供秩序和保护能力。
这取决于他的勇气和公正。
你看这些君主的绰号或是谥号之类的,就是他在自由市场中的评价。
比如这个人愚蠢懦弱,可能就是糊涂查理这种称号,比较能打就是强者罗贝尔这种。比较平庸可能就是按照身体特征,比如秃头、胖子、长腿者之类的。
这就像我们的“文武成康昭穆共懿孝夷厉宣”一样,君主在位期间的表现为自己赢得的名声。
巴黎伯爵厄德加冕为国王
卡佩家族也是这样,他们的始祖“强者罗贝尔”本来是效忠于加洛林王朝,因为抗击诺曼人有功,于是获得了国王的封号。
但他们的子孙后代没有打仗,就不一定能继承国王的封号。
卡佩家族兴起的地方是法国塞纳河和卢瓦尔河之间的地方,很接近法国的地理中心。
当维京人入侵的时候,沿着塞纳河一路烧杀抢掠。
因为西法兰克国王没实力去管巴黎的事,于是塞纳河畔比较富裕的城市市民和修道院要求卡佩家族出来保护他们。
卡佩家族到塞纳河上筑起堡垒,和维京人打了一仗,把这些海盗打跑了,于是获得“巴黎伯爵”的封号,尽管巴黎不是他们的起家之地。
厄德保卫巴黎
随着西法兰克王国日渐衰落,贵族们便推举卡佩家族的继承人雨果·卡佩为西法兰克国王。
雨果·卡佩建立起卡佩王朝,西法兰克王国终由法兰西王国所取代。
由于卡佩家族在当伯爵的时代,在家族继承方面与法兰克列王不同,有比较严格的婚姻制度和长子继承权。
这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优势,因为法兰克王国的继承权逻辑,是征服者共同继承方式。
就是相当于把整个国家看做是王族的战利品,可以在各个王室之间不断重新分配,因此不可能有非常明确的边境,也不会有稳定的继承权。
加洛林王朝最后灭亡,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继承权不稳定。
卡佩家族世系
而卡佩家族,他虽然一开始只是一个小诸侯,但在内部采取了非常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之后通过联姻方式把次子安排到其他领地,或是去做教士。
因为长子继承了所有领地,又通过联姻不断扩大领地,于是卡佩家族的领地越来越大,管理也非常有秩序。
在卡佩家族当选国王的时候,法兰西本身还是比较支离破碎的。
和周围领主相比,比如诺曼底公爵的领地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因为他们内部政治稳定性比较高,因此周边领主认为,为了维持王统的稳定性,让卡佩家族当国王更好一些。
在当时,国王的权力是非常小的,基本上就是个荣誉职位,不是像后来的那种王权,而是类似名誉主席一样,只是说明你在国际中比较有威望。
雨果·卡佩
卡佩家族上台后,将西法兰克王国变成了法兰西王国。
因为当时的国王只是一个“名誉头衔”,如果你的后代没有能力,那么周围的领主就会只承认你是公爵,然后拥护另一个威望更高的领主当国王。
这个法兰西原本只是公爵的爵号,因为你这个公爵被推举为国王,所以公爵爵号也就成为了国王的王号。
就像是刘邦称帝以后把他封地汉作为王朝的朝号,是一个道理。
法兰西
法兰西原本就是指法兰西岛,边界是很模糊的,当法兰西公爵成为国王后,那么拥护他为国王的领主,就成为了法兰西王国的诸侯。
也就是说,这些诸侯并非原本就臣属于原来的法兰西公爵,他们拥护法兰西公爵为国王,无非就是他能够提供保护,并处理一些麻烦的公共事务。
这些诸侯认为,要抵御外敌,或是施行一些得罪人的仲裁,那就需要一个比较有实力和威望的人去做。
那么为了让他心甘情愿,我就送给他一个国王的称号,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要臣服于他,或是把领地给他。
这就是中世纪的国王,不仅是法国,中世纪欧洲封建主义下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佛兰德伯爵的城堡
卡佩王朝刚成立的时候,法兰西是没有宪法的,卡佩家族只有自己的家庭礼法,比如我们刚才说的长子继承权。
其他各邦,比如布列塔尼,就没有这种继承权,而布列塔尼当时都不算法兰西王国的一部分。
因为在选举国王的过程中,布列塔尼人压根就没有参与。
参与的就是周围的九大诸侯,后来扩展到12位诸侯,这12大诸侯就是法兰西王国宪法的雏形。
12大诸侯,就是和当时的骑士传奇有关。
查理曼大帝有12位骑士,亚瑟王也有12位圆桌骑士,那么12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数字,于是大家都觉得选举国王最好是12位诸侯。
为了整齐一些,这12位诸侯,6位来自教会,6位来自封建领主,神权和俗权各占一半,看起来就比较完美了。
查理曼与十二圣骑士之首罗兰
法兰西王国最初的宪法就是这种比较骑士精神的不成文法,国王是由各大诸侯选举产生的。
这些大诸侯还可以仲裁国王和其他诸侯之间的纠纷,这就是当时法兰西王国仅有的宪法性机构。
而各诸侯内部,比如国王的领地就是按照卡佩家族自己的规矩,其他领主就按照领主内部的规矩。
除了选举或是法兰西王国这一层面仲裁事务以外,法兰西王国的宪法是没有任何内容的,主要还是各大诸侯领地内部的习惯法。
对于卡佩家族来说,他真正关心的也不是这些荣誉性质的国王称号,无非就是加冕的时候要去一趟兰斯,让大主教给他加冕,选举国王的十二位大诸侯表示对他祝福和效忠。
回到自己的领地,这位国王可能一辈子都没什么事务,最多就是诸侯打官司的时候,国王以陪审团的身份出来主持一下。
而国王对于陪审团的影响也是不确定的,如果比较勇武,可能影响就比较大,陪审团就比较听他的话。
如果比较懦弱,就基本发挥不出什么影响。
也就是说,法兰西国王他一辈子管的事,就是加冕的时候和各领主见个面,打官司的时候主持以下会议。
如果没什么事,可能一辈子都遇不上一次,多的时候也就十几次。
兰斯大教堂
而卡佩家族真正关心的,还是自己领地内部的事务,尤其是塞纳河的商路问题。
塞纳河的商路也正是卡佩家族能够兴起的最重要原因。
塞纳河商路由诺曼底开始,沿着塞纳河一直到香槟伯爵统治的香槟集市。
香槟集市是当时欧洲最大的交易市场,巴黎就是位于这条商路的中间。
商路上的商人和卡佩家族的协定是从巴黎市自治权开始,那时候卡佩王朝还没有统治巴黎。
中世纪产生的自治城市,就是一伙商人或是有共同利益的集体,他们组成一个协会,然后向一个比较强大的领主、国王或教皇申请,请求批准我这个团体的活动,作为回报向你进贡一些财物。
如果得到批准,那么自治市政就成立了,包括伦敦、汉堡、吕贝克都是这样成立的。
巴黎市的自治团体,就是选中的卡佩家族。
得到了卡佩家族的批准,首先,巴黎商人可以建立自己的市政机构,可以为自己征税。
另外,凡是经过塞纳河的商船,只要通过巴黎,就必须向巴黎商人交保护费,相当于关税。
只有巴黎商人可以在塞纳河自由贸易,其他人只能在得到他们的允许后才能搞贸易。
因为巴黎是塞纳河水道的中心地,其他商人比如鲁昂人和香槟人做生意的话,是必须向巴黎人交买路钱不可的。
在巴黎得到了卡佩家族的武力支持后,就逐渐占了上风。
于是法兰西人和诺曼底人就成为了世仇,在中世纪早期,鲁昂商人是诺曼底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巴黎商人则是法兰西的经济命脉。
至于双方是如何竞争的,我们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