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生物类似药:未曾绽放就要枯萎吗?

开发生物类似药,还有意义吗?

在化学仿制药的集采之刀刚开始大砍四方的时候,生物类似药的研发企业还是优哉游哉的,仿佛生物类似药就不是仿制药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在一步步逼近。

2021年1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医保、药监、卫健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在回答关于生物类似药纳入集采的问题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说:“能否触发国家组织集采是有严格的规则设置,基本上是采取原研药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只要达到三家就可以列入集采”。

生物类似药纳入集采是制度性的要求,“原研+过评药”达到三家即可列入集采!

几乎所有热门的生物类似药品种,都可以毫不费力地达到“原研+过评药>=3”这个标准,甚至大大超出。
上图是已上市的生物类似药品种,阿达木和贝伐珠达到甚至超出集采标准,利妥昔和曲妥珠也仅仅只是时间问题。
相比于化学仿制药,众多大小厂商靠着一两条精细化工生产线,每年赚取几十亿真金白银,持续了数年之后才进入集采冰河期,生物类似药简直就是一个生而为集采的品种,只能慨叹:时也,命也!
而两者的投入成本也天差地别。
化药仿制药研发成本可能是在500万~1000万元左右,那么生物类似药呢?曾经有业内人士测算,一个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成本起码是1亿元人民币,其中参照药的购买就将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投入,占到整个成本的70%左右,甚至会出现拿着钱无法买到足够参照药的情况。

此前关于适应症外推的政策也是一个极大利空,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生物类似药上市的成本。

企业之所以愿意走生物类似药,曾经的一个原因就是赌可以获得和原研一样的通用名,做一个临床就外推到所有原研获批的适应症,多快好省。

2020年8月,发布《生物类似药相似性评价和适应症外推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1、生物类似药不能自动外推参照药的全部适应症。
2、适应症外推需根据产品特点个案化考虑。比对试验研究证实临床相似的,可以考虑外推至参照药的其他适应症。
拿着一个临床结果外推到其他适应症不是不行,但是过程之复杂与结果之不确定性极大,最好还是乖乖再去做一次新适应症临床。
各种生物类似药的研究报告,动不动就单品种几十亿的销售预测;只能说,理想是美好的,但是现实很骨感,可能大部分要像PD-1的“千亿市场”一样,首先去掉一个0,然后再打个折。
生物类似药,似乎有点生不逢时,一如歌曲《老男孩》中所唱:

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

改变了我的模样

未曾绽放就要枯萎吗

我有过梦想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那么国内那么多开发生物类似药的公司咋办呢?不一一点名了。

伟大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目前生物类似药只剩下社会效益了,从民生角度来说还是值得鼓励,从投资角度来说只能审慎。

一个建议:

对于所有还处于临床前的生物类似药,

对于所有还在临床阶段而已经有2个同品种上市或者接近上市的生物类似药,

一律按照估值为0来处理。

粗暴是粗暴了一点,无法避免地会错杀少部分品种。

但是大方向,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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