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式世袭”与“隐形世袭”
2月29日,东方网报道,47岁的六合妇女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的洗碗工。她的儿子王强回忆说,读大学期间,母亲曾带过几次食物给他。“她工作也忙,难得有时间出来看我。也不是每次都带东西来。带来的面包都是好好的,鱼肉都有。”他当然知道,那是客人吃剩下的东西。3个月前,考虑到“已经读大三的儿子,正在长身体,还很瘦”,李红留下了客人吃剩的一些废弃食物,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却被以盗窃酒店财物为由开除了。得知母亲被辞退之后,李红的儿子王强急得哭了一场。
读罢,令人不胜感慨、唏嘘,在心酸、悲凉之余,总有一种东西,如鲠在喉,如芒在背,不吐不快。“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我不禁默默地问自己。
人与人之间,怎么就存在那么大的悬殊?李红事件之所以引起我内心的巨大共鸣,甚至有点愤愤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事件发生在南京,几年前我也曾在那里读研,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每次在学校食堂吃饭,看到圆桌上杯盘狼藉之中有未动过的饭菜,想想自己囊中羞涩,总有一种欲望:把这些剩余之物“据为己有”!“那饭菜就在咫尺啊!没有人看见的!”这个欲望是那样强烈,有几次胳膊已经抬起。还好,内心几经搏斗,极强烈的自尊心占了上风,终于埋下头把自己盘中不太“雅观”的饭菜一扫而光,然后,抬起脑袋,肚子“呱呱呱”地叫着,“目不斜视”地从那些剩余饭菜旁边走过。
李红事件的主角是李红,其目的是为她的上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从浅层意义上看,李红收入少,能力低下,为社会贡献少,拿了公家的东西理应受到制裁。但仔细分析这一现象,其实不然。
当前,广而言之,中国社会不平等现象的严重性已有目共睹。笔者对其根源的探究也由来已久,得出的结论却让人震惊:社会的不平等主要是“隐形世袭”所造成。
李红事件中,作为社会弱者的李红,其下一代理所当然地世袭了其“弱者”的地位。于是,她的儿子就享用“妈妈从酒店带来的别人剩下的饭菜”,比如“客人吃剩的一些鱼丸子,还有半盘子烤鸭,一块瘦肉”等等。家庭条件优越的学子们,很自然地世袭了其“优越”的、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出入豪华酒店山吃海喝,在杯盘狼藉中间可以扔下“没有动过”的山珍海味。而作为社会弱者的李红,只能为倒掉食物而心疼:“东西还好好的,就叫我端去倒掉扔了,作孽啊!我留下来想带给孩子尝尝鲜,怎么就成了盗窃?”
如今这个社会存在“世袭”吗?笔者迟迟没有将这个结论付之笔端,怕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过于片面——世袭是等级社会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呢?但是,近日媒体的报道却有力地印证了这个结论。那些五星级酒店的奢侈消费者,他们很多不就是“世袭制”中一直在受益而洋洋自得的代表吗?他们不仅在享受着“世袭”带来的利益,而且,他们的下一代也在“世袭”着他们的地位而享受着穷奢极欲的生活。
而那些李红的下一代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剩余饭菜”流口水。与此同时,他们只能发出如此感慨:“夏天也罢了,冬天,那些鱼啊鸭的,都还好好的,最多用两天,客人吃剩了,就全扔。扔进垃圾筒,跟纸巾之类杂物混在一起再拖走。尤其是面包,一桶一桶地扔。每天倒掉的东西,我们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买的。真是看不下去……”如果悄悄带回家,就有可能享受被炒鱿鱼的“美味”。
社会上流传的两首民谣再生动不过地展现了“隐形世袭”现象,一首是:“书记喊精简,儿女往内安;局长喊精简,外甥上了编;主任喊精简,妻妹往内转;秘书喊精简,哥们往里钻。饭锅大又大,加碗再加碗;一年复一年,超员又翻番;脂肪未曾减,更把肥膘添;精简又动员,大伙笑破天!”另一首是:“父子室,夫妇科,外甥打水舅舅喝。孙子开车爷爷坐,亲家办公桌对桌。有利一条裙带裹,有油流满一口锅。”
这种“世袭”,准确地说,应该叫做“曲线式世袭”。
所谓“曲线式”,指的是进行某种程度上权力的荫庇。其本人不能直接把官位传给后辈,并不防碍父辈对后辈的“培养”和“扶持”。目前,一些在实权部门担任要职的,一般会将子女安排在其权力所管辖的系统内。在宣传部的,子女则在或下属宣传部,或广电局,或报社,或电视台,或电台;在政法委的,子女则在或下级政法委,或法院,或检察院,或公安局;在政府部门的,子女则在或下级政府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在组织部的,子女选择的范围则可能更宽……也一些人怕留下把柄,没有将子女直接安排在本系统内,而是与在其他权力部门任职的人进行交易,将他人子女安排在本系统内,从而得以将自己的子女插在其他权力系统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报告《当代中国各阶层社会地位的变迁》指出,从1949年到2011年,父亲的干部身份是影响子女获得干部地位的最主要因素。父亲具有权力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在控制了父亲受教育程度这个自变量的情况下,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统计数据表明,父亲具有权力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发迹。
在传统的专制和等级社会,帝位、王位、爵位等世代相传具有合法性,称作世袭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既然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世袭在当今中国就没有合法性。但因制度性缺陷的存在,“世袭暗流”仍然涌动不息。目前存在着的权力(或利益)的获得途径与世袭制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能冠冕堂皇地拿到桌面上来,便以“潜规则”方式存在着,大家心照不宣而已,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隐形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