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女童被罗威纳犬咬成重伤,狗主态度恶劣,连药费也不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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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恶犬拴在小区公共区域,恶犬藏在车底窜出咬人

8月25日下午,南昌的王先生和妻子、女儿在南昌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小区内散步。突然,他的8岁的女儿被一条躺在车底的罗威纳犬窜出后一口咬住,并往车底拖,他妻子去救孩子时,恶犬直接撕掉了孩子臀部的一块肉,紧接着,第二口咬住孩子头部,第三口咬住孩子的腰腹部,最终在路人的帮助下,用路灯杆顶住恶犬,才将女儿救出来。然而,孩子的臀部、腹部、背部已是严重撕裂伤,血肉模糊,当场晕了过去。他妻子全身大面积被咬伤,伤口达30多处。

当时,南昌洪都中医院、儿童医院都不敢收治,后送至江西省胸科医院紧急救治,在处理了伤口和接种狂犬病毒、球蛋白、破伤风疫苗后,再转送南昌大学附院抢救,经过3个小时的手术,孩子才脱离生命危险。医生说,如果感染,就会造成气胸和肌肉溶解,就会有生命危险。

事后,警方控制了咬人的恶犬。得知饲养人为肖某,未办理养犬证。

据王先生发的视频显示,原来,这条恶犬连自家人都咬,咬了两个人,肖某不得已才将其拴在公共区域。然而,拴狗的绳子竟然长达4.7米!就没有想到万一小孩跑到跟前来怎么办?如果当时没有大人在旁,女童肯定被其活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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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事后不道歉,只付了前期药费

王先生说,事后肖某毫无歉意,孩子入院后的第三天,肖某及其家人还不愿意出药费,还说小孩没有医保开销太大,让王先生去农村办医保后才愿付钱。后来还是民J看不下去了,对肖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才垫付了前期医药费。第二次手术时,肖某由民J带着来交了二次手术费用。

王先生说,孩子每天清洗伤口换药生不如死,撕心裂肺地哭,他们夫妻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一夜之间,他的头发都白了。

由于南大附院不具备后续治疗条件,王先生准备将孩子转至上海九院治疗,但肖某及其律师不同意。王先生只好转到老家合肥的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医院治疗,连出院手续都办好了,突然肖某又变卦了,王先生只好重新入院。肖某还让王先生在网上买药,便宜些,王先生没有同意。

9月18日,他女儿终于出院了,但由于清创面积过大,后续需要进行全身疤痕修复和心理创伤治疗,但肖某表示不愿意再承担后续治疗费。

据了解,狗主肖继某和其姐肖丽某都做工程土石方生意的,其兄为该市公务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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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灭犬,刻不容缓

一个城市,连生命健康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了,还谈甚幸福?

城市本就不宜养犬,更不宜养大型犬、烈性犬,虽然各大城市也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可私底下还是照养不误。养犬办证不过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对禁止养犬没有多大用处。“狗咬了人,大不了给你赔点药费”已经成了养犬人的共识,鲜有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的。

地震后,一些地方搬迁,许多住户养的狗就被留在了老家,这些狗没人喂养,就变成了野狗,成群结队地觅食,满山遍野地乱叫,成为当地一类杂食类动物,要是一个人遇上的话,就那没命了。

农村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地方大,人少;城市养犬纯属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地方少,人多。

城市养犬的几大恶行:

1、伤人;

2、污染城市环境;

3、浪费粮食;

4、因狗引起纷争;

目前全国犬只的数量恐怕比人口还要多!最低也不下10亿只,这要消耗多少粮食。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消灭犬只,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所有犬只一律消灭!抗拒者就地正法!

实在要养狗的也可以,狗主与犬只行为同责,狗咬了人,狗主不但要赔偿所有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还要坐牢;狗咬人致死的,狗和狗主一律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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